南昌公安:“赣超”比赛期间 八一体育场周边无人机禁飞

日期: 2025-09-12 12:03:51|浏览: 5|编号: 13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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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5年“赣超”足球超级联赛系列

活动现场周边无人机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5年7月12日晚上七点,本省将在南昌八一体育场举办“运动赣鄱·活力江西”2025年江西省城市足球超级联赛的启动仪式和首场比赛,为了保障活动期间上空的飞行安全,防止各类违规飞行行为出现,确保赛事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年07月12日15时00分到2025年07月12日23时00分期间,南昌八一体育场将举办“运动赣鄱·活力江西”2025年江西省城市足球超级联赛活动,该场所附近划定临时禁飞区域,具体范围是北京路(含)往北,国安路,上坊路(含)往西,阳明东路,青山湖隧道(含)往南,文教路(含)往东所包围的区域,针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限制。

管控期间,不允许未申请报备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管控区起飞或飞入管控区,此类航空器包括轻型及超轻型飞机、轻型及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滑翔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但已获许可的飞行器除外;同时禁止放飞风筝、放飞气球以及进行航拍活动。

管控时段内,相关行业主体,普通民众和航空运动参与者需主动与民航、公安等机构协作,对涉及小型、低速、低空航空器的人员与设备信息实施登记管理,并且要自觉遵循相关准则及本通告,严禁进行非法飞行活动。

对于飞行不合规的微小航空器或擅自解除无人驾驶航空器限制措施的情况,公安机关将联合军事、航空运输等行业机构,依据法规进行处置。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的,相关机构将依法实施惩处;若触犯治安法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惩治,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则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1日

来 源 | 南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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