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高岳
中秋节日益临近,购买月饼的愿望愈发强烈。商店门口,许多顾客排成长龙,只为亲手挑选心仪的月饼。同时,不少公司开始向职员分发月饼的代金券。人们也常将这些代金券当作礼物,送给家中的亲戚和好友。
中秋临近之时,众多品牌月饼券在市场上交易活跃,进入兑换旺季。常有广告宣传“诚信回收元×月饼券,即刻到账即刻核实,售出后请通过私信联系”。也有信息标注“2024年月饼券现寻高价收购者”。更有疑问发出“请问现在××楼月饼券还有人在收吗?”《法治日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上有很多关于月饼券回收的信息,其中涉及元×、星××、美×等知名品牌,回收价格通常是券面标价的四成到七成之间。
在某个旧货交易网站上,一位来自江苏苏州的票务商家既在收票,也在出票,在收票信息里,该商家称要高价收回月饼票据,记者随机挑选了某企业一张价值318元的月饼凭证进行询问,该商家答复,318元的月饼凭证赎回价是150元
记者点击了“出票”界面,发现里面写着“月饼券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要是您有企业渠道可以联手,那么报价、发货、开票等事宜都会由我们全权负责,助您轻松赚取中秋收益。”记者又用一个不同账号冒充公司采购,向该票务询问了相同类型月饼券的“出票”费用,对方表示月饼券的标价是248元。
月饼券能够享受优惠,开票时可以按商品原价开具普票,纸质或电子两种票式均可提供。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直接开具的是月饼生产商的发票,而非经销商的票据。若客户选择大量购买,所获得的发票将是苏州本地某知名月饼企业的凭证,确保发票与所购月饼完全对应。
另类品牌的月饼之外,票务人员还向咨询者推荐了所谓更优惠的选择,即×××斯产品价格更低,该品牌票券可享六折优惠,而开具发票金额为原价的八折或九折,并强调购买这些月饼主要考虑报销额度,×××斯月饼能开具较高额度的发票,有利于报销。
记者问起各品牌票券优惠幅度为何有差异,票务人员解释说,价格较高的票券来自市场上回收的,而价格较低的则是向票券分销商大量采购的,这样采购成本自然会降低些
调查得知,部分个人账号在社交平台售卖零散的票务,还出现了自制月饼券共享楼的情况。相关帖子里常有买家出价,评论区里也活跃着专门收购票券的账号,他们向卖家购买月饼券。
采访得知,月饼券数量超出相应月饼产品,形成“券多饼少”现象,此类券超发放是月饼行业暗藏的通例。
业内相关人士透露说:月饼代金券的流转情况,颇有几分像期货交易,基本上是生产厂家向购买者交易,然后购买者再转卖给生产厂家,或者是生产厂家直接卖给单位,再由单位职工转售给其他单位职工,最后这些单位职工又将代金券卖回生产厂家。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
调查期间,记者留意到,社交网络上有个热门帖子,讨论的是月饼券的运作模式,称生产商以优惠价把券卖给分销商,分销商再提高价格卖给需要送礼的企业客户,券有可能经由赠送或转手交易落入票贩子手中。那些囤积居奇的商贩,会以较低的价格大量买入分销商持有的月饼兑换凭证,还有散客手里的凭证,随后,他们或许会以略高的价位,把这些凭证卖回给月饼生产商,又或者转手卖给其他购买者。
缺少月饼制作环节时,月饼生产商、销售商以及囤积居奇的中间商依然能够获利,这种情况被诙谐地称作月饼的虚拟交易化。对于这个情况,一位在上海做过类似工作的刘娟女士(化名)向记者剖析了月饼代金券的运作方式,她举例说明,如果食品公司发行面额为100元的月饼券,以65元卖给分销商,分销商再以80元卖给顾客A,顾客A转赠给顾客B,顾客B以40元卖给票贩子,票贩子最终以50元把月饼券转回给食品公司在这个循环里,即便一个实体月饼都没有制造出来,但月饼生产者依然获得了十五元,分销商也拿到了十五元,“黄牛”则赚到了十元。
刘娟表示,月饼券的投机者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类是规模较大的投机者,他们能够收购价值数百万至数千万元的月饼券,扮演类似分销商的角色。这些人通常在每年五六月与商家协商来年的订购额度,并争取部分退款。另一类是规模较小的投机者,他们从个人手中购买月饼券,不进行囤积,而是根据市场状况转售。
刘娟表示,月饼变成金融凭证后,随之出现的是月饼代金券价格的不稳定状况,生产者难以准确判断当年的需求量,或许会印制过多或者过少的代金券。
媒体报道有人反映,其获得了编号为“玲珑心意”的月饼礼包,然而,居住地附近的分店无法提供该礼品,必须去其他地点领取,而且能否当天拿到还不确定,只好将礼券卖掉。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明,月饼券以礼品卡形态替代实体月饼,确实能够部分降低食物浪费,节省物流开销,在理想情形下促成厂商、经销商等各方获利,表面上看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利用。不过,现实层面显示,月饼券的“金融化”倾向愈发显著,购买者的利益或会遭受影响。
常莎认为,月饼券的售卖方式由相关商铺所定,他们为了减轻自身的责任,设定了许多不受约束的说明,同时向购买者施加了多项责任。举例来说,当购买者遇到月饼兑换货品困难的情况时,售卖方无需承担后果;即便成功兑换到月饼,其品质也无法得到确保,比如店家可能会提供即将到期的产品,购买者通常只能接受;兑换券设有使用时限,若购买者未能及时兑领,便会作废;部分兑换券还规定了必须提前预约或到指定地点领取等条款,给购买者带来麻烦;万一购买者所选的指定商品没有库存,只能选择支付差额更换其他产品。
购买月饼代金券的客户,在与商家的较量里,往往处于不利境地,他们的正当权益,很难获得充分维护,常莎指出。
另有行业内部人士表示,部分商家专门瞄准“馈赠领域”,实施“纸制月饼”从制作到流通再到回收的全程业务。这类交易比较隐蔽,接受起来也方便,资金周转速度快,或许会为产生腐败行为创造机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提出,要整治月饼券的非法流转问题,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必须让整个社会从不同角度共同努力。管理机关要加大市场管控的强度,对于囤积居奇的中间商,或者商家故意设置的消费陷阱,凡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都应当依法进行惩治,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产业方面应该建立行业规范组织,引导公司诚实守信地进行商业活动。消费者需要保持警醒,在理智消费的基础上,务必经由合法途径购买,根据实际需求选购,防止资源浪费,使月饼回归其商品应有的属性,以免自身正当权益遭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