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中秋佳节将至,购买月饼的欲望日益高涨。不仅个体顾客为品尝月饼而挤满商店门口,公司亦向职员分发月饼代金券,不少人为亲友馈赠此券作为佳礼。
中秋临近时,各类品牌月饼兑换券在市场交易中进入活跃时段,交易量显著增加。商家纷纷宣传,有的承诺快速到账并即时确认,要求买家私下联系;有的明确标示高价回收服务;还有的发出疑问,询问特定地点的月饼券是否仍有人愿意收购。《法治日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上存在许多关于月饼券回收的信息,其中包含了元×、星××、美×等知名品牌的券,收购价格通常是券面价值的四成到七成之间。
某个二手交易网站上,来自江苏苏州的一个票务账号既在收票也在出票,在收票信息里,这个票务说高价收月饼票,记者随机选了某个品牌价值318元的月饼券去问,这个票务讲,318元的月饼券收价是150元
记者打开“售票”界面查看信息,里面写着“月饼卡全国通用,假如企业有渠道可以联手,价格报出货物发出开票事宜全都包办,助你安坐获利迎中秋。”记者又以另一身份冒充企业采买,向该票务询问了同样月饼卡的“售票”费用,票务人员答复说月饼卡标价是248元。
月饼券能够享受优惠,开票时可以按实际金额开具普票,纸质凭证和电子凭证均可使用。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直接开具的是月饼生产商的发票,而非销售商的发票。如果客户选择大量购买,所获得的发票将是苏州当地某个知名月饼企业的发票,确保收到的发票与月饼相关。
另外一种品牌的月饼,也是向咨询者推荐的,说有更优惠的选择,就是×××斯这个牌子,价格卖得更低。这种票券可以打六折,开出的发票金额,通常是原价的八折或者九折。对方还特别强调,购买月饼主要是为了报销,买×××斯的月饼,开具的发票能报销的额度会更高一些。
记者询问了票券折扣差异的原因,票务人员解释说,价格较高的票券是从市场上回收的,而价格较低的则是从票券批发商那里大量取得的,因此我们的进货成本较低,所以售价也相应降低了
调查得知,部分个人账号在社交平台售卖零散的演出门票,还出现了自制月饼兑换券交易楼。相关销售信息下常有众多买家询问价格。评论区里不乏名为“大量采购月饼券”“专业收票”等用户,专门向卖家购买这些兑换券。
采访中记者得知,月饼券数量超出相应月饼实物,形成“券比饼多”的现象,即“月饼券超发”,此乃月饼市场的一种隐秘惯例。
有行业内部人士透露说,月饼兑换券的流转情况,有点像期货交易,基本上是生产商卖给购买者,再由购买者转卖给生产商,或者是生产商卖给购买单位,再由购买单位的职工转卖给生产商,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多年了。
调查期间,记者发现社交网络上有个热门帖子,讨论月饼券的运作模式,称商家以优惠价把券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再抬高价格卖给需要送礼的企业客户。这些券有可能被赠予他人,也可能经由转手交易落入票贩子手中。他们先把低价大批量买来的经销商月饼票和散客手里的月饼票收进来,然后可能会用略高的价钱把它们卖给月饼生产商,或者再卖给其他买主。
月饼在制作完成前,相关厂商、分销商以及囤积居奇的中间商都能获利,这种情况被称作月饼的类似证券交易。对于这个现象,一位来自上海的从业者刘娟(化名)向记者剖析了月饼卡的运作方式,具体来说,如果食品公司发行面额为100元的月饼卡,以65元转售给分销商,分销商再以80元卖给顾客A,顾客A转赠给顾客B,顾客B以40元卖给中间商,中间商最终以50元的价格把月饼卡卖回给食品公司在这个循环里,即便一个实体月饼都没有制造出来,但月饼生产者仍然获得了十五元,分销商也拿到了十五元,“黄牛”则赚到了十元。
刘娟表示,月饼券的投机者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类是规模较大的投机者,他们能够收购价值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月饼券,充当中间商的角色。这些人通常在每年五六月期间与商家协商当年的订购额度,并试图争取一定的退款。另一类是零散的投机者,他们从个人手中购买月饼券,并不囤积,而是依据市场波动进行转售。
刘娟表示,月饼"证券化"导致了月饼券市场价格的起伏,厂商难以准确估计当年的供需量,或许会多印或者少印月饼券。
媒体报道有人反映,其获得了名为“玲珑心意”的月饼礼盒,然而所在地的店铺并不发放,需要去其他地方,能否当天拿到也不确定,只好把礼品券卖掉。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对此说明,月饼券用礼品卡形态取代实体月饼,确实能够稍微降低食物废弃,节省物流开销,在理想情形下促成厂商、经销商等各方获利,表面上像是达成了资源的合理利用。不过,从实际情况观察,月饼券的“金融化”倾向愈发显著,购买者的利益或许会遭受影响。
常莎认为,商家设定月饼券的售卖方式,目的是为了推卸自身的责任,因此添加了许多免除责任的说明,同时给购买者附加了许多必须履行的条件。举例来说,要是购买者遇到月饼兑换时难以取出月饼的情况,店家通常不承担责任;即便成功兑换月饼,其品质也无法确保,比如店家可能会提供临近保质期的产品,购买者往往只能接受;兑换券设有使用期限,若购买者未能及时使用,就会失效;部分兑换券还规定了必须提前预约或到指定地点领取等条件,给购买者带来麻烦;万一购买者选择的指定商品没有库存,通常只能选择加价换购其他商品。
购买月饼代金券的人,在与售卖方的较量里,往往比较吃亏,他们的正当权利,常常不能得到充分维护,常莎指出。
另有行业专家表示,部分商家专门瞄准“馈赠领域”,施行“纸质月饼”从制作到贩卖再到回收的整套业务流程。此类交易行为隐蔽性强,接受过程简单,资金周转快,或许会助长不正之风。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提出,要整治月饼券非正常流通问题,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必须社会各方可多角度协同努力。管理部门应加大市场管控,对于囤积居奇行为,或商家设置消费陷阱,触碰法律底线的必须依法严惩,切实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企业界方面要建立行业规范,倡导公司诚实经营。消费者需要保持警醒,在冷静判断基础上,务必选择合法途径购买,根据实际需要选购,防止资源浪费,使月饼回归其作为商品的正常意义,以免自身正当权益遭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