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未到,月饼提货先“尝”烦恼 本报记者

日期: 2025-09-25 00:13:49|浏览: 0|编号: 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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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雪芬

仅剩数日即是农历八月十五,每逢佳节,月饼便成为节庆必备,各大商铺已将此类糕点陈列于最吸引眼球的区域,相关提货凭证更是供不应求。然而,近期12345服务热线频繁收到民众反映,在兑换月饼提货凭证过程中遭遇诸多不便,部分商家表示无货可供兑换,另有一些凭证则因超过有效期而失效作废。

月饼缺货,连跑三次才拿到

去了两次,要么没见到货,要么已经卖完了,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提到货呢?9月7日,市民周先生拨打了12345热线,谈到月饼提货的情况,他感到十分为难。

周先生手上的这张月饼凭证面额168元,是8月25日于苏州乐园欢乐世界售票亭附近的“欢乐世界出口商品店”购得的,当时觉得这款月饼性价比高,便买来给家人尝新,凭证上标明兑换期限为8月25日至9月15日,为避免错过提货,周先生在购买提货凭证当天就前往指定场所兑换了月饼可是,到达取货处时被告知,月饼因交通问题尚未运抵店铺,需再等数日,到时必定有货。周先生耐心等待了数日,9月7日再去取货,又被告知该批货物已经售罄,兑换提货凭证需等到下一批货物运抵时方可进行。

购买提货凭证,原本指望省事,结果取货反而遇到麻烦了。周先生对此感到不快,于是联系了12345服务台提出申诉,希望商家能迅速兑现提货凭证或者全额退还购款。商家方面回应称,近期正值月饼领取的高峰时段,确实存在货物不足的状况,不过会尽力调配其他货源,确保顾客能够顺利取到商品。

近日,记者与周先生取得联络,了解到9月8日他前往提货网点,最终顺利换取了月饼兑换凭证。

去年的月饼券未提货,

过期作废?

近期,市民钱先生感到十分烦恼,他去年购得的200份月饼领取凭证至今未使用,当他向销售方咨询时,被告知这些凭证已经失效作废,如今仅能作为废品处理。

去年中秋佳节来临之际,钱先生任职的企业打算为职员提供福利,于是在线上购置了两百份哈根达斯月饼兑换券,总价值逾四万元。彼时,持券前往久光百货首层门店兑换,恰逢店家货品售罄。为求在中秋节前将福利送达员工,公司随即又采办了其他品牌的月饼,这二百份哈根达斯月饼兑换券因而一直被持有,未予兑换。

临近中秋佳节,钱先生手持前一年获得的二百份提货凭证,再度前往店铺办理提取商品的手续

商家解释说,提货券上写明有效期限截止到当年十二月,现在已经过期失效,依照店内条例,月饼提货券一旦过期便不再有效。价值四万多元的月饼提货券过期后,就变成了毫无价值的纸张?这让钱先生感到无法接受,他质疑道,月饼提货券是消费者用金钱购买的商品,为何可以随意宣布作废?

针对这一问题,江苏苏州丰云律师事务所的鲁云亮律师指出,提货券本质上等同于现金券,可以被视为有价证券的一种形式,商家自行设定的“过期失效”规则不具备法律效力,提货券临近截止日期仅表示商家与顾客之间的服务协议到此结束,券面上的金额理应退还给购买者。不过,市消保委相关人士透露,在处理实际维权事务时,若消费者持有的提货券已经过期,商家通常会以券已失效为由拒绝履行承诺,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因为券面清楚标明了使用期限。然而,这种“失效”的处理方式对消费者并不公平,建议商家可以采取降价或提供其他商品作为补偿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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