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C公司赔偿无人提取货物所导致的滞箱费用、滞港费用以及堆存费用等,共计31万余元。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对D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D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聚焦
D公司从事货运代理业务,C公司同样经营货运代理业务。D公司是否可以向C公司索要延期仓储费用、港口滞留费用等相关款项?
律师评析
从法律层面分析,A公司扮演发货人角色,C公司作为中介机构,D公司同样担任中介角色,中远海运公司则负责运输服务。
C公司发给D公司的国际海运委托书,写明了发货人是A公司,清楚展示了双方的代理角色,C公司是代表,D公司是被代表。因此,C公司让D公司安排舱位的法律动作,按照规定会对A公司产生作用,后果由A公司负责承担。同样地,D公司应C公司要求,通过中远海运系统进行了订舱操作,在中远海运记录的、将其作为承运人的提单上,显示的托运人是A公司,这说明即便在D公司与中远海运的法律往来中,D公司也向中远海运明确了相关方的角色,即D公司充当订舱代表,A公司是委托方。所以,安排船位对被代表者A公司同样产生法律作用,同样应由A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海上运输合同的法律后果。实际操作中,海上货运代理事务错综复杂且经常多级转委托,但究其根本,除非各代理方之间另有商定,否则依法仍应具备代理的法律特征。
根据《海商法》第八十六条,如果卸货港无人认领货物,或者收货人拖延或拒绝领取货物,船长有权将货物放置在仓库或其他合适的地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收货人负责承担。依据第八十八条,当目的港无人提货时,产生的费用应由承运人向收货人索取。如果收货人未支付费用,承运人可以留置并拍卖货物,若所得金额不足支付费用,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追讨剩余部分。根据相关法规,目的港无人提取货物所涉及的支出,理应由承运企业中远海运直接向托运单位A公司承担,不能由其他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要求,尤其不应由代理机构D公司向另一个代理机构C公司追讨。
再者,依据契约条款及其对应性原则,D、C两家企业在此案里确立为出口货物委托订舱的契约关联。关于这份委托订舱契约所涵盖的委托事项是否涉及目的港相关事宜,双方持有截然不同的立场,然而均未能提供证据支持,特别是主张委托事项涵盖目的港提货还箱等环节的D公司。从海运出口货物订舱业务的基本性质来看,负责此类业务的货运代理公司实际上是出口企业即托运人的代表,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道理上讲,都应当维护托运人的权益,并且代表托运人执行相关操作。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订舱货代在多数情况下会替托运人发出电放或其他放货通知,表面上看属于“目的港事务”,但实际上是合情合理的。货物是否在目的港交付,虽然实际操作地点在目的地,但整个过程完全由托运人掌控,并且直接关系到托运人的切身利益。而目的港提取货物以及退还空箱的情况则完全不一样,无论是在法律规定上还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环节都由收货人负责执行,属于收货人应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责任。货运代理机构是出口商和发货人的代理,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其代理事务仅限于出口订舱的相关工作范畴,目的是为了出口商和发货人的好处。所以,C公司委托D公司订舱的代理事务范围,包含在目的港提取货物并归还空集装箱这一点,是很难得到确认的。即便,委托任务涵盖目的港提取货箱并归还,这也不代表需要承担目的港无人提取导致的集装箱延误使用等附加开销。这类支出属于非标准费用,并非正常提取归还货箱时一定会产生的成本,需要双方另外作出特别规定,比如D公司与中远海运在货运代理协议中的约定。按照契约相对性原则,合同仅对签约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需按照事先的协议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完成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过不能利用和对方达成的协议来限制其他人,也不能认为其他人应该承担同样的责任。现有的证据非常明确地显示,本案中的托运人A公司因为和收货人之间存在贸易上的争议,清楚地表示不允许在目的港进行卸货。C公司作为其订舱的货运代理,依照其指示来执行任务,并且依照法律来履行自己的代理职责。D公司支付给第三方款项,是它按照与第三方事先的约定去完成责任的表现,C公司没有同样的责任。去目的港提取货物并归还空箱,并不是D公司和C公司事先约定的代为预订舱位的业务内容,D公司和C公司也没有规定目的港货物无人领取时产生的费用要由C公司承担,所以这笔费用C公司不用退还。
因此,司法机构依据代理事务的责任划分以及契约的相对原则展开论述,C企业无需对D企业承担义务。此次事件的发生,源于货运代理未能清晰界定其在代理过程中的身份角色,从而引发了责任分配的争议。D企业接受上游C企业的委托安排仓位,在安排仓位期间又与下游中远海运公司商定了货物抵达的最终港口所产生的相关成本。当费用出现状况时,D公司就必须负责,这就引发了纠纷。实际操作中,代理环节常有多次传递,责任划分时常变得混乱,因而出现争议。为此,货运代理提供商业服务时,必须清晰界定责任归属,明确“上游”或“下游”各方的责任范围。当纠纷出现,能够经由商议来确立凭据,借助法律人士的参与,以便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