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袁女士联系了本报记者,诉说去年九月通过“网红”蛋糕网店“贝思客”的公众号买的一个蛋糕,到现在还没收到,也无法退货。此事是怎么回事?记者决定去了解情况。
问题
半年前下单“贝思客”蛋糕
至今不配送也不退款
袁女士提及,单位发放过“贝思客”蛋糕卡作为福利,她认为这张卡质量尚可。当卡内金额被用尽后,她便转而在“贝思客”网站使用网络支付手段继续购物。
去年九月二十二日,袁女士通过贝思客微信公众号,以九十五元价格购入一个榴梿千层蛋糕。然而,下单成功之后,商家迟迟没有送货,线上也无法处理退款申请。袁女士屡次尝试拨打客服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到了去年十二月开头,袁女士注意到贝思客微信公众号内容已经更新,原以为自己的订单或许还有配送可能,结果最终愿望落空。现在已经过去快半年的时间了,贝思客既不安排送货,也不办理退款,而且通过网络或者电话都联系不上他们的客服人员。
关于袁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尝试拨打“贝思客”的客服热线,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记者随后访问了“贝思客”的应用程序、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小程序,发现这些销售渠道的页面都无法正常访问。在“贝思客”的微信公众号上,最新发布的内容停留在去年十二月四日,是一则名为“王者归来”的“双十二”促销宣传信息。
据消息透露,“贝思客”主要经营糕点贩卖,采用网络下单、冷藏运输直送客户的方式,服务区域涵盖上海、杭州、苏州、无锡等地。公开资料证实,在去年12月以前,该公司就已遭遇经营困难,微博等社交网站上有不少外地顾客反映无法使用“贝思客”的蛋糕代金券,且订购的商品迟迟未送达。月初的“王者归来”版本补丁,使众多用户和袁女士相似,都误以为贝思客重新上线,最后却失望而归。
调查
“贝思客”已停止运营,原无锡团队已出蛋糕券解决方案
最近记者费了好些周折找到了贝思客无锡方面的一个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上海手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煜峰食品有限公司,他们通常称作贝思客的“上海总部”。该品牌在无锡的业务运营由上海煜峰食品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承担,这支部队专注于无锡区域的宣传拓展,主要面向机构客户进行销售,其全盛时期的年销售额在无锡超过两千万元(以蛋糕券的票面价值计算)。
无锡团队察觉到状况是在去年11月中旬某个日子。那天,本该每日配送到无锡的工厂蛋糕忽然中断了供应,无锡团队觉得事情不对,最终查明工厂已经缺货了。
去年12月头,上海总部有一位负责人,本来打算负责“贝思客”,指望借助“双12”促销活动改变现状,但是最后没有成功。紧接着,“贝思客”就完全停止了工作。从那以后,无锡那边也联系不上上海总部了。
内部人士透露,无锡地区在停止运营后,仍有大约一千万元蛋糕券余额未被使用。另外,上海总部拖欠无锡分公司员工工资超过一百万元,其中二十余名员工正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获得应得报酬。
听说无锡地区存在蛋糕券未使用的情况,原贝思客无锡团队已经全部转移到另一家以员工福利为主要业务的公司。这家公司给出的处理办法是,把客户原本持有的“贝思客”蛋糕券换成该公司的消费券,以此尽量降低消费者的损失。现在,这些未使用的蛋糕券中,大部分已经通过这个办法得到了处理。无锡地区的“贝思客”团购成员,可以联系原先的“贝思客”业务负责人,商议更换合作方式的细节。
关于袁女士的疑问,记者联系了先前在无锡任职的贝思客销售代表进行了解。该人士说明,袁女士所提及的这种交易模式,不符合转换计划的适用范围,此类事务由“贝思客”上海总部的市场部门进行管理,无锡分公司并未参与该笔款项的处理,因此无法协助办理退款手续。
接下来,记者尝试联系上海煜峰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然而对方的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并且被转接到了语音信箱。另外,记者把袁女士的疑问转达给了上海市的相关单位,但该单位表示,他们也无法联系到贝思客的人员来处理这个问题。
观点
有关部门应事先介入监管,防范预付式消费风险
根据公开信息平台查询,上海煜峰食品有限公司分布无锡、苏州、成都等区域,旗下设有6个分支机构,其中常州和成都的分公司状态异常,前者的登记程序未完成,后者的注册已经失效。该公司本部及无锡、苏州的5家分公司,再加上上海手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均因无法通过注册地址联系,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间,被地方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记入经营异常档案。“贝思客”的发起人吴滋峰,在去年的十二月,已经被上海市静安区法庭实施了限制其高额消费的行为,同时,也被列入了不守信用的债务人档案之中。
“贝思客”突然中断联系,使得袁女士的维权过程变成一个难以解决的难题,它引发的一些问题却非常值得探究。很多商家都采用预付式消费这种经营方式,“贝思客”遇到的消费矛盾并非独一无二的情形。根据本报“小南来帮办·消费维权第一线”栏目收到的读者反映,超过半数的消费矛盾都和预付式消费有关。
根据相关说明,近些年,在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教育培训等领域,预付式消费方式得到普遍应用,此类消费方式,有助于商家稳固顾客资源、加速资金周转,同时也能让购买者获得一定优惠,然而,由于预付式消费的期限通常比较长,且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它也容易引发消费纠纷,成为投诉比较集中的领域。根据现有公开信息及消费者投诉记录分析,预付式消费存在两种主要风险情形,一种是经营主体因财务困难或管理问题终止服务且未提前通知,另一种是机构以盈利为目的设立或推广项目,在收取预付资金后停止运营并消失。
消费者预先支付全部费用,却无法保证商家未来能完全完成供应或服务责任,所以这种付款方式比当场交易风险更大。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雷玉德谈到,要是商家确实因为经营上的困难而消失,这属于没有按约定还钱的不守信用行为,顾客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要是商家是假装发行预付式消费卡来骗钱,这就触犯了诈骗的法律,顾客可以向公安部门提出指控。
发行预付消费凭证关乎市场交易公正以及金融体系平稳运行,相关监管部门需提前参与管理。雷教授说明,首先需要公开预付式消费合同的详细条款,明确发卡商户对消费者的责任;其次要依据不同情形设定商家发行余额的额度上限;再次要求发卡商户周期性公布未消费的发行余额,并缴纳一定比例的风险抵押金;另外,一旦发现“问题商家”,要迅速发布警示通报或处理声明;同时,相关机构也能够通过监管预付资金账户等手段,预防此类消费隐患。雷教授告诫顾客,采用预付消费模式时,需清楚了解商家促销活动隐含的潜在风险,准确判断个人用款的真正情况,恰当限定预付消费的金额,以防止正当权利遭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