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青岛市民周先生提出,2月17日,他支付了68元,其中包括60元的优惠券和8元现金,在元祖食品(中山路店)购买了两个三角形蛋糕,并另有一些其他糕点。尝第二块蛋糕时觉得口感不正常,没料到第二天早晨就出现肠胃不适,接着我查了塑料盒盖子上的信息,生产日期是二月份九日,有效期截止到四月份八日,再看塑料盒底部,最佳食用期限是一月份二十二日。之后周先生去找了卖蛋糕的,对方提出送他两个价值一百元的礼品,但他没有接受。
后来,记者找到了元祖蛋糕店,当天售出蛋糕给周先生的店员姚女士表示:蛋糕的包装上确实有两个有效期,上面是上海生产商注明的,下面是到青岛后加贴的标签,前者是冷冻条件下的有效期,后者是冷藏或室温条件下的有效期,两者并不矛盾。该店的货源每周四从上海运抵青岛,每次进货都有记录可查。姚女士表示周先生是在进货的次日晚上购买了蛋糕,蛋糕的品质完全没问题。那个标签上的有效期‘1月22日’,确实是我弄错了,因为标签上的印码都是店员负责的,当天我负责营业,在印码时无意间把‘2’错印成了‘1’,也就是说周先生在2月22日之前享用蛋糕都完全可以。21日晚上19时左右,记者收到周先生反馈,称对方已上门致歉,承认是工作人员贴错标签,产品本身无瑕疵,双方已达成和解,对方退还了周先生购买蛋糕的款项,另赠送300元礼品券作为补偿。(记者 潘立超 实习生 管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