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不良资产批量处置合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已经将本表格所列债务人、保证人及其他关联责任方所欠的到期本金以及关联担保权益等所有权益,依照法律规定移交给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债权让与一事,向各债务人、担保方以及关联责任方进行公示说明。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现依法向各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责任方进行通知催讨,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责任方,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须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清偿债务与承担担保的义务。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湖北银行大厦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东湖国贸中心A栋。
特此公告。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本清单显示到2023年12月8日为止的贷款本金和利息、费用总额,借款人、担保人及有关责任方应付给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滞纳金、赔偿金、各项费用等,需依据相关合同、已生效的法律文件和现行法规的规定进行核算。
当借款人、保证人、相关责任方因不同缘由更改名称、转型、停业、执照被收缴或失去法人身份时,由相关债务承担方及/或主管机构执行责任或进行清算工作。
3.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若清单所列债务人、债权数额、保证人、其他连带责任方等资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应以相关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等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