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西饼糕点领域里,“新美心”享有极高声誉。不过,多数宁波市民未曾察觉,他们长期享用的“新美心”点心,名称中的“美心”部分属于另一家公司所有。前天,宁波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知识产权案件,激起了当地民众的广泛关注。
香港“美心”提起诉讼索赔500万
根据掌握的信息,涉诉的公司是香港美心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表示,多年以前,它就在中国为第30类商品申请注册了“美心+”商标,包括糖果和餐饮产品。从1992年开始,香港美心在广东、上海等区域创办了上百家公司,从事“美心”品牌食品的经营活动。
二零零九年,香港美心无意中看到宁波新美心食品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属的舟山新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饭店》这本杂志刊登的广告,广告内容显著运用了与“美心”这个商标非常相似的文字。香港美心因此认定,这两家公司损害了他们的注册商标权益,应该补偿他们的经济损失。此外,因为网络上存在涉及宁波新美心的相关介绍,香港美心公司也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
香港美心在诉状中,要求宁波新美心以及另外两家公司,立刻停止应用“新美心”这个名字,同时需支付五百万元的经济补偿。
两企业同年先后注册商号和商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宁波新美心法定代表人是罗某。该公司最早于1992年6月4日,获得宁波工商部门批准,可以正式运营。
而颇具趣味的是,当年11月20日,香港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初次成功登记了“美心+”品牌名称。
宁波新美心企业虽然经常推广自己的“新美心”品牌名称,却一直没有把“新美心”或者“美心”当作商标去申请登记。这家公司在国家商标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并成功注册了“绿姿”、“红锣”等商标,其中“绿姿”用得比较多。不过,在宁波当地的老百姓看来,不管是“绿姿”还是“红锣”,它们的名气都远远比不上宁波新美心那个“新美心”的品牌名称。
宁波新美心称不会构成混淆
在昨天的法庭上,宁波新美心的代理人针对诉讼进行了辩护。
代理人说明,宁波新美心的商号登记时间早于香港新美心的商标注册时间。依据相关法规,商业及饮食服务行业的公司名称允许简化应用。宁波新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的商号里,“新美心”是关键构成,也是分辨不同市场实体的明显特征,所以应用没有问题。
此外,代理人强调,实际上,宁波新美心公司运用“新美心”商号,不可能导致与“美心”商标产生混淆。理由有三点。第一,宁波新美心商号通过将近二十年的推广,在宁波地区几乎人人皆知;而宁波居民对香港“美心”商标几乎没什么印象。第二,宁波新美心在宁波的声誉,比香港美心要高得多。第三, 香港美心供应的商品, 与宁波新美心售卖的食品, 面向的客户群体不一样, 完全不会导致人们把两者弄混。
同日,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辩护人在法庭上为自身进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