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天价乌木案终审:乌木为国有

日期: 2025-12-14 09:10:46|浏览: 2|编号: 16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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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天价乌木案终审:乌木为国有 原告上诉被驳(原题)

6月15日,备受瞩目的“天价乌木”案在四川省高院公开开庭,之后作出终审裁定。裁定里表明,乌木的发掘地处在河道管理范围以内,而并没有在吴家的承包地里。也正因此,有关乌木所有权,吴高亮所主张的上诉遭到驳回,遂维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

2012年2月,彭州市通济镇的村民吴高亮,在镇上的河道那儿找到了巨大的乌木,经过估价有着上千万的价值。随后,那根乌木就被通济镇政府给挖出来并且运走了。镇政府觉得乌木应该是属于国有的,然而吴高亮却认为应该归自己所有。2012年7月,吴高亮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主张对乌木拥有所有权,经过公开审理之后,成都中院裁定驳回吴高亮部分诉求并且中止诉讼。今年5月10日,省高院就此案进行了二审开庭。

身处面对由省高院作出的终了审判裁定的状况下,身为原告的吴高亮以及其聘请的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宣称,会于10日的时限范围之内,持续朝着最高人民法院去提出再次进行审判的申请,朝着最高人民检察院去申请抗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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