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木头,为何价钱竟能达到1000万之高呢?挖掘到乌木,需不需要上缴给国家呀?
2012年,在四川彭州市,有一位村民,他叫吴高亮,在其家中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洪水退去之后,吴高亮发觉自家门前的河道之上多出来了几根大木头,这些木头有几抱那么粗,看上去仿佛是来自远古森林里的巨树 。
把这些黑黝黝重有两三吨的大木头搬到家里,是吴高亮在上网查过后发现其价格不斐后当下做出的决定,为此他找来了挖掘机和吊机,花费一天时间才完成搬运 。
吴高亮于贴吧得以了解到,叫乌木的这些木头,能够用以制作高档家具以及手串。这般大的乌木世间是极为少见的,有网友历经千里迢迢赶赴吴高亮家,怀着意愿出1000万去买下这些木头。
知道听人讲乌木是值钱的,然而却没料到居然会值如此多的钱,吴高亮的母亲听闻那1000万之后,端着茶的手都开始颤抖起来。就在一家人打算把乌木拿去售卖之际,当地镇政府中的人员赶到了吴高亮的家里,村书记去劝吴高亮把那几块乌木交予国家。
那位镇长针对这件事,再一次向吴高亮做出了保证,声称国家会按照市场价百分之二十所对应的价钱,补给这个名叫吴高亮的人,起码能有400万之多!除此之外,那里的村干部又特意搬出了法律条文,表明乌木是属于远古化石范畴内的物品,个人是绝对不可以拥有的,只能够上交给国家,而在一旁的两位民警也都纷纷表示确实是如此这般。在好多人的不断劝说之下,吴高亮他们一家人开始产生了动摇的心理,便把那乌木上交给了当地的政府负责部门,而那位从千里之外迢迢赶过来准备购买乌木的人,最终只能黯然叹息的空手而归了。
有着挖掘行为的当地政府,鉴于吴高亮发现乌木存在的那个地方,持续展开挖掘动作,之后又陆陆续续地挖出了7根个头颇大的乌木,这些乌木归拢起来,经过称量,其总的重量重达30多吨。
吴高亮一家人,持续等待政府颁发400万奖金,等待时长达到两个多月,最终等来的却是一面锦旗以及500块奖励。面对这种情况,吴高亮一家表示不满,径直将当地镇政府告上法院,要求政府归还自己所挖的乌木,并且赔偿10000元乌木损失费用,究其原因是政府人员在搬运乌木时致使乌木磕掉了一块 。
镇政府派遣了诸多工作人员去安抚吴高亮一家人,与此同时,又增添了7万元的奖励金,镇党委书记亲自去到吴高亮家向他作出保证,那些乌木都已送往省博物馆了,倘若他同意撤诉,那么政府人员能在乌木上刻下吴高亮全家人的名字,这可是一个能让名声千古流传的绝佳机会啊!
吴高亮的母亲,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本来1000万的数目,变成了7万零500,这样的情况,究竟是谁能够承受得了的呢?大自然所给予的,那可以改天换命的机会,就这样被政府给剥夺了去,吴高亮一家人,一直坚持着上诉 。
在 2013 年 6 月份的时候,四川省高级法院把吴高亮的起诉给驳回掉了呢,而此次法院给出的理由是什么呢,那便是这些乌木并非属于那种无主的物品,其应当归属于国家方面的资源范畴呀。除此之外呢,吴高亮门前的那河道并不在他家所承包土地的范围之内呢,所以吴高亮不具备对于这些乌木的所有权哟。
全然没有办法可想,吴高亮一家子唯有认了命。事后呢,那位打算收购乌木的商人告知吴高亮,这些乌木起码价值2亿多,单是他挖到的那几根小的合起来也能够卖2000多万,要是开出来有金丝纹的话,那么这些乌木便是天价,价格根本无法估量。
一堆黑色的木头为什么能这么值钱?
乌木,被国外收藏家称作“植物木乃伊”,还被叫做东方神木,它又叫阴沉木,并非特指某一种树,像柏木、楠木和檀木都可以是乌木,这些树木密度大且木质坚硬,远古时期因发洪水或者地震,被埋进要么是泥土里,要么是河道中,历经上万年岁月洗礼,木头里的油脂与糖类被消磨净尽,树洞中的蛀虫细菌也都死掉,仅留下不易分解的木质素,乌木颜色一般黝黑,这是碳化所致 。
有一些乌木,其碳化的时间比较短,内部还存有树木的纹理,金丝乌木属于所有乌木当中价格最贵的那种,它的价格和黄金的价格是相当的,这些带有纹路的乌木,通常会被用于制作首饰,乌木在古代的时候被称作“木之精”,“木之魂”,古代人觉得乌木有驱鬼辟邪的作用。
部分乌木在入水之前,或者被泥土掩埋之前,本身即为一种香料,历经了上万年的岁月的洗礼,其香味变得内敛起来,且极为厚重。把这类乌木制作成手串,或者挂件,并佩戴在身上,那么所散发出的幽香能够使人的精神安定下来。
乌木到底属不属于国家资源呢?
我国法律在相关方面存在着漏洞,乌木虽已部分碳化,无奈它并不属于煤炭,倘若它属于煤炭,那么私人是不准许开挖的。
再者,乌木并非远古的化石,化石从本质上来说,乃是古生物自身尸体所残存下来的痕迹,在被硅化物填充之后进而留存下来的,像硅化木、恐龙化石这类,这些从本质上而言是石头,属于无机物范畴,仅有少部分古生物并非化石,比如琥珀里的蚊子以及昆虫那般。乌木的历史远远无法与化石相媲美,要是吴高亮发掘出来的是硅化木,那么国家确实是有权利予以没收的。
关于乌木所具备的研究价值,实际上是不太显著的,原因在于形成乌木的那些树多数都尚未灭绝,古生物学家并不会瞧得上乌木,毕竟有活生生的个体存在为何还要去研究其尸体呢?另外,乌木并不归属于文物范畴,基于没有人为加工所留下的痕迹,仅有由古沉船形成的乌木才属于文物。对于吴高亮一家所发现的乌木归属权你是持有怎样的看法呢?政府有没有权力进行没收呢?请在评论区打出你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