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发布禁养犬只名录
4月22日,依据《大同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大同市城管局、大同市公安局、大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了《大同市城市管理区禁养犬只名录》 的通知,明确城市管理区内34种烈性犬及超标大型犬禁止饲养,进一步将养犬管理要求细化,规范养犬行为,以形成文明养犬新风尚。
这次发布的禁养名录,适用于大同市的城市管理区,这里涵盖市辖区,还有县中心城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不过警犬、导盲犬、扶助犬等特殊用途犬只不在此列。名录清晰确定了两类禁养犬只的标准,禁止饲养34种烈性犬,獒犬是其中一种,雪橇犬也是,拳狮犬同样属于,笃宾犬在列,大丹犬包含在内,大白熊犬是其一,纽芬兰犬也被禁止,可蒙多犬不允许养,罗威纳犬禁止饲养,圣伯纳犬在禁养范畴,萨摩耶德犬禁止,德国牧羊犬不许养,阿富汗猎犬被禁止,巴山基猎犬同样禁止,寻血猎犬禁止饲养,苏俄牧羊犬禁止,猎狐犬不可以养,灵缇禁止,猎鹿犬禁止养,威玛猎犬也是禁养的,波音达猎犬禁止,贝生吉犬禁止养殖,贝林登梗禁止养殖,边境梗禁止,牛头梗禁止饲养,凯丽蓝梗禁止,美国斯塔福郡梗禁止,比特犬禁止,斗牛犬不允许养,松狮犬禁止,大麦町犬禁止,土佐犬禁止,秋田犬禁止,雪达犬禁止,具有上述品种血统的杂交繁衍犬只也被纳入禁养范围,另外成年犬肩高超过65厘米禁止饲养,体长超过85厘米不能养,体重超过30千克的大型犬只也禁止饲养。
大同市会持续强化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犬只的排查管控工作,加大文明养犬方面的宣传引导力度,引领养犬市民自觉去遵守养犬规定,以此维护安全、整洁而且有序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