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电商企业的“睡眠帐户”安全吗?离职员工可惦记上了

日期: 2025-10-16 20:13:34|浏览: 2|编号: 155894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发现原先的账户还在 密码也没改

账上还有曾经手的大笔钱款

静静地躺着

以为这下能发笔横财

转账41次,盗窃10万余元

最终换来有期徒刑3年8个月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某个日子,上海一家网络销售企业的会计葛某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

葛某

去年11月9日至今年2月期间,我司一个用于收取项目定货款的账户,遭陌生者非法入侵,多次进行提现操作,账户内超过十万元的资金因此被窃取。

葛某

转账请求均在移动软件上完成,资金悉数汇入刘某某名下账户。

根据警方调查,这家遇害公司从事海鲜网络销售业务,日常借助一个手机软件开展经营。被盗账号绑定的电话号码是已离职的员工王某的,他曾经参与过该项目,并且清楚账户的密码。

2020年5月13日,警方在重庆市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2016年,王某在那家电子商务企业负责销售管理职务。彼时,企业与某农产品经营机构开展业务往来,为此开设了一个专门账户,用于收取订单款项。该账户是以王某的个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的,并且他知晓账户的登录密码。项目结束后,这个账户便被闲置,但账户内积存的十九万元货款,始终未能被提取。

王某一年后离开了原先的机构,随后他回到故乡重庆开展经营,创建了一家食品加工企业,该公司的业务领域与之前的雇主类似。

自己创业本来是件挺励志的事儿,怎么一转身就成盗窃犯了呢?

先前,王某与原单位经营的业务领域一致,所以他打算借助前雇主的移动应用程序,探听一下本行业的动态。

2019年11月,王某离职已过去两年有余,他重新使用个人手机号码访问该应用时,系统提示账号已存在,公司方面并未注销他原先的账户。他成功登录后,意外发现那个多年未碰的旧账号依然保留在系统中,并且项目期间遗留在其中的19万元资金原封不动地存放着。

过去多年,原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既未处置这笔资金,也未更新账户的登录密钥,表明该账户及其内的款项目前均未受到任何人的管理。思及此,王某立刻萌生了私心,决断冒险,运用应用程序的提现途径将资金转移。

王某到案后交代:

公司规定5000元以上的提现必须经过人工审核,因此我每次提取金额都控制在4000元以下,以此规避审核环节。

王某

王某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间,共计提现41回,为降低暴露可能,他另用了母亲刘某某的银行卡,直到受害机构察觉资金大量流失,迅速修改了账户转款设置,才终止了王某通过申请提现持续骗取资金的行为。

警方通过APP里的账号和提款记录,银行转账的回单,以及账户流水的详细信息等材料,证实了王某从原单位账户里取走了41笔钱,有27笔取成功了,偷了总共的钱数;另外有14笔取失败了,但仍然偷了56000元没取出来。

审判结果

王某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意图,通过隐蔽手段实施了盗窃,涉及的财物价值巨大,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条款,构成了盗窃罪。最近,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公诉案件,法院最终认定王某犯有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同时处以三千元人民币的罚金。

检察官说法

本案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还是盗窃罪?

分辨工作侵占和盗窃的不同,主要看行为人是否运用了工作上的优势条件。王某在2017年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到了2019年11月才第一次实施盗窃行为。虽然他利用了以前当职员时了解到的账户登录名和密码来偷钱,但第一次偷东西的时候,已经过了两年多他没有那份工作了,而且距离那个账户被停用,时间还要更长。实施犯罪时王某已脱离被害机构工作,也不具备操作被害机构账户的资格。其转移资金行为是避开前雇主偷偷操作的,理应判定为盗窃行为。

司法人员向网络商家发出告诫:公司规避法律危险,构建有效识别、阻止并制止违法行为的内部管理体系十分关键。此次案例中,离职职员在两年后仍能借助旧密码窃取账户资产,表明该企业对离职员工的权限控制与监管存在不足。企业需持续强化现有人员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离职职员在办理离岗手续时,务必严谨检查离职流程,周密处理工作交接事宜,同时撤销其相关工作授权,尤其要关注离职者所掌握的企业核心资料,必须立即进行清理,例如相关账号、密钥等,应迅速失效或更新,以防不法分子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违法活动。

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夜讯箱包皮具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