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萍起诉云海肴,索赔100万

日期: 2025-10-22 08:07:11|浏览: 3|编号: 15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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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晚报”微信公号5月7日发布的信息,杨丽萍公司指控云海肴餐厅的内部装饰抄袭了舞蹈《月光》系列,因此将这家餐厅提交给法院,要求赔偿100万元。5月7日上午,该案件在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月光》乃知名舞者杨丽萍所创所演的舞蹈,其后被纳入杨丽萍投资创作并主演的原生态歌舞集《云南映象》之中。云南杨丽萍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透露,杨丽萍持有《月光》的舞蹈、剪影艺术及类电影等著作权,并将这些权利委托予该公司。

2017年9月,杨丽萍企业相关人员察觉到,“云海肴·云南菜”店铺在什刹海分店,公然仿制《月光》系列创作,将其变成剪影屏风、墙面装饰、隔断等,并将这些作品作为店铺主要装饰放置在引人注目的地方陈列,同时还在“云海肴·云南菜”的网站和微博上,非法运用这些受争议的作品进行网络发布。

法庭上,杨丽萍公司方面还递交了舞蹈《月光》的影像资料片段、剪影风格的艺术品等,将其与云海肴餐厅什刹海分店的内部装饰进行参照,意图表明两者存在显著相似性。

杨丽萍的公司指出,云海肴餐厅什刹海分店侵犯了其拥有的版权。这种行为利用了杨丽萍的知名度,容易让公众误以为餐厅与她有商业合作或代言关系,这对杨丽萍和她公司的商业活动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属于不正当竞争。

杨丽萍企业恳请审判机构裁定餐厅管理者即刻终止侵害版权及不正当竞争举动,铲除所有相关侵权物品,补偿原告经济损耗及适当开支合计一百万元。

被告方面在法庭上质疑了杨丽萍公司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指出该企业并未获得杨丽萍的全部著作权许可,亦无资格提起反不正当竞争的诉讼案件。同时,被告公司补充说明,

云海肴经营云南风味菜肴,餐厅内部播放着葫芦丝乐曲,员工们则穿着傣族传统服装,这些布置都是为了展现云南地方特色。其中,部分装饰图案与《月光》舞蹈作品中的内容相似,具体是指云南孔雀舞里标志性的“三道弯”动作,而这个舞蹈动作属于公共领域范畴。

舞蹈艺术凭借其动作的连贯性和编排的独特性获得保护,然而“三道弯”这一傣族舞蹈元素并非由杨丽萍首创。另外,剪影图像无法展现舞者的具体形象和作品的鲜明特征,餐厅内部装饰并未采用杨丽萍的个人形象、姓名或其舞蹈作品,因此未构成对杨丽萍权益的侵害。

杨丽萍的团队方面对此提出异议,她说明,舞蹈里的每一个环节都是杨丽萍构思出来的,“在杨丽萍编排演绎雀之灵之前,又有谁能明白呢?”

被告方亦提出,杨丽萍公司以及云海肴什刹海店所从事的业务领域大相径庭,彼此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亦未造成公众误认,更没有意图借助杨丽萍的名声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听说云海肴什刹海店的管理者说明,自从杨丽萍提告之后,这家店就停业了。关于那笔百万的索求,被控的一方回应:首先说,就算构成侵权,杨丽萍的公司也没有遭受任何实质性的损失,餐厅的利润是由提供的餐饮服务得来的,并不是依靠店内的装饰品赚到的。

审判环节结束之际,法官征询原告与被告是否愿意和解,杨丽萍公司方面答复需要内部商议后再作决定,被告经营场所则表示可以尝试调解,并等待杨丽萍公司提出和解方案。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法官表示将在庭后继续主持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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