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女子报警称家中两只猕猴被偷

日期: 2026-04-19 11:10:42|浏览: 0|编号: 16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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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浙江城镇网、浙江在线获悉,这些年 ,养宠物的人越发追求新奇特别 ,正赶上猴年 ,就有个人买了只猴子用来玩耍 ,然而就在不久之前 ,他却因为非法收购、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这样的罪名 ,被城东派出所进行了刑事拘留。

不一般的盗窃案

那事情得回溯到,二零一五年的年末时节。在城东的派出所,接到了一起报警报案为小楼,他称自己所租房屋的房门,被人给踹开了,屋内放置的东西,也被人拿走了。民警陈成秉抵达现场后,经过仔细了解询问,发现丢失的物品竟然是,两只猕猴

凭借经验,陈成秉察觉到事有蹊跷之处,遂让小楼将事情讲明白。该小楼提到,那两只被“偷”的猕猴系自己男友王某买下的,是让朋友刘某从温州带过来的,然而没想到的是,因一点“辛苦费”,两人关系破裂了。就在这天回家时,小楼发现门被撞开,猴子也不见了,其第一反应便是刘某偷走了猴子。

民警依据小楼所提供的号码,与刘某取得了联系。刘某以供认猴子是其拿走的。刘某称,王某于网上订购了两只猕猴,对方径直寄于温州。“王某在内蒙古从事生意活动,说起给我2000元作为辛苦费,让我前往温州去接猴子并交付给小楼”。

刘某点头应允了,起初王某把1000元转给刘某,并且承诺会给刘某购置高铁票,然而刘某认为猕猴这一保护动物乘坐火车存在太大风险,于是便对王某讲自己开车把猕猴送过去,刘某于温州将猕猴安置进用黑色塑料布裹着的宠物笼子里,之后连夜从温州驾车5个小时抵达诸暨,把猕猴交付给小楼。

刘某讲,令人可气之处在于,当他向王某索要剩余的费用之际,却遭遇了拒绝。刘某因此气愤不已,遂把两只猕猴从那小楼的出租房里边偷了出来,而后藏匿在了自家小院后面的山上。

买家不肯回诸暨

真是可惜呀,由于那时连日都是阴雨天气,有一只猕猴被冻死了。刘某因担心剩余的那只猕猴也遭遇不幸,便把猕猴寄养在了妹妹家中。

在听完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陈成秉做出了断定,认定这是一起涉及非法运输以及购买珍贵野生动物的案件,随后他立刻联系了王某,要求王某前来诸暨将情况说明清楚。身处内蒙古且距离遥远的王某目睹自己的行迹已然暴露,便以自己存在其他事情当作借口,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返回并配合调查工作进行,甚至连手机号码都更换掉了。鉴于此,民警展开行动将其进行网上追逃。

近日,王某被抓捕归案,这起因猴年买猴的案件终于能够结案了。落网的王某满脸都是懊丧之情,他讲,看到电视节目里猴子特别活泼可爱,再加上今年是猴年,就想着养一只玩玩看。他借助网络搜索添加了一个贩卖野生动物的QQ群,还结识了一个昵称是“懂得”的人,两人借助QQ以及微信展开联系,最终以每只1500元的价格买下了两只猕猴,由“懂得”从海南开展“发货”至温州,然后由王某安排人员前去接收。

民警讲,猕猴归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范畴,要是进行驯养的话,或者繁殖,又或者出售,再或者收购,以及利用和携带运输猕猴,都需要朝着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去提出申请,并且要取得行政许可证才行。刘某没有经过批准就非法运输,这已然构成了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而王某的行为同样构成了犯罪。

猕猴不能任性养

当前,涉案的刘某已被依据法律予以取保候审,王某则被依法开展刑事拘留,针对涉嫌出售猕猴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正在作进一步的调查。然而,对于他们这般行为所造成的伤害,民警依旧是有话要讲的。

是市巡特警大队侦防中队中队长汪建明解救的猕猴,尽管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他对那时的情景仍旧记忆犹新。他讲,把猕猴从笼子里救出来的时候,它在笼子里不停低声叫唤,身体虚弱且带着惊慌的眼神。“当时我是用一只手捧出来的。”汪建明回忆道,“那猕猴才有一个矿泉水瓶那么大,还在我手里不停地发抖。”汪建民赶忙把仅存的这只猕猴交给了绍兴森林公安,还将其送到绍兴野生动物救助站去进行救助。

现在,这只猕猴在绍兴儿童公园,由专人负责照顾。

警方也告诫那想买猴子的市民,通常来讲,猴子、鹰隼这类动物绝大多数都是受保护的动物,这些于网上交易的其他宠物,是为了去契合部分人的虚荣心理或者是装酷心态,最近,年幼的猕猴被炒作成“日本石猴”、袖珍猴,以几千乃至于上万的价格来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野生动物被偷盗、贩卖的违法情形。

而且呢,猴子要是当作宠物来养,不但得去办理相关的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甚至于还得去防范猴子生病之后人与人间的传播这种状况,以及猴子出现逃跑还有伤人的情形,所以普通居民家里养猴子肯定是不符合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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