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平台上的知名主播小杨哥,也就是张庆杨,因为其售卖的“香港月饼”引发了争议,并因此被相关部门展开调查,但目前还没有公布正式的调查结论,这股针对直播电商领域主播进行虚假宣传的质疑风潮,又波及到了另一位抖音平台的头部主播董宇辉。
最近有网友反映,在临近中秋节的“与辉同行”直播间,董宇辉推销了一款“澳门葡记经典流心奶黄月饼”。不过,网友们对这款月饼的产地产生疑问,认为该品牌没有澳门实体店,而真正的制作方是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
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就此说明,内地售卖的“澳门葡记月饼”系获得“葡记品牌”授权进行制造和销售的产品,同时,该产品均经过澳门注册的“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实施严格监管。
业内相关人员向笔者透露,委托代工生产在业内较为常见,属于标准商业操作,但授权之后,产品的定价策略与宣传方式,产品质量的管理,要求商家进行仔细自我审查,要求品牌方对合作方进行严格考察和监督,也要求购买者自行判断。
“澳门月饼”产自珠海?
早先,“与辉同行”直播间推介一款“澳门葡记流心奶黄月饼”,此物在“葡记食品旗舰店”的抖音专卖店有售,每盒标价108元,该产品的制造企业是位于广东珠海的“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因此网友们开始对该商品的品质表示忧虑。
事件关注度持续攀升,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于九月十九日公开发文澄清:公众在信息不明的情况下,错误地将香港登记的“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当作“澳门葡记月饼”的监管单位,香港登记企业与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彼此之间毫无法律层面、经济层面、业务层面或其他任何类型关联。内地售卖的“澳门葡记月饼”是经过"葡记品牌”授权进行制造和销售的,同时由在澳门登记的“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实施严密监管。
根据天眼查披露的数据,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农产品加工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澳门毕仕达大马路26-54-B号中福商业中心G7,公司注册资本为十万澳门元。
“澳门葡记月饼”是经过授权的商品,在抖音电商平台上,通过“葡记食品旗舰店”进行销售,客服人员向第一财经记者透露,之前辉同行直播间售卖的葡记月饼属于该店铺的商品,现在公司开设的线下店铺有澳门葡记手信现烤店横琴口岸店、澳门葡记手信现烤店横琴步行街店、澳门葡记手信现烤店港珠澳大桥店、澳门葡记手信现烤店青茂口岸店等。
关于“澳门葡记月饼”在澳门是否存在实体店铺的情况,客服提供了一张新闻报道的图片,报道指出“2024年4月1日,横琴口岸正式移交给澳门特区政府管理,并按照澳门特区相关法规进行运作”。横琴口岸地处珠海市西部,紧邻澳门地区。
换句话说,生产确实是在珠海那边进行的,不过对方觉得实体店的管理归属地是澳门,因此把产品称作“澳门月饼”也完全可以理解。
而在其他电商平台,上述月饼也同时在售。
记者查找葡记月饼,在京东网发现400克装的价格为219元。这个商品的包装上注明,由澳门葡记商品有限公司担任监制,由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在淘宝网也能找到相似的葡记月饼,同样是400克装,标价75.9元。不过其包装上只印有生产商是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记者向客服打探商品是否由澳门葡记商品有限公司负责监管,客服回应称商品就是葡记的牌子,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或许只是分支厂”。
天眼查的数据表明,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是2014年在广东省珠海市成立的,主要经营食品制造业务。该公司在2024年7月2日获得了糕点、饼干、速冻食品以及糖果制品方面的行政许可。此外,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申请了“葡式”商标,不过截至2024年1月19日,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仍然处于等待驳回复审的阶段。
根据蝉妈妈信息,在抖音平台,澳门葡记流心奶黄月饼相关达人销量前三名为辉同行、交个朋友直播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过去一个月,他们总销量分别超过一百万、五十万到七十五万、二十五万到五十万。
九月份十九号,服务人员确认曾经出售过这种糕点,会如实转达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并加以改进。关于这种糕点是否出现瑕疵,服务人员说明消费者无需过分忧虑,采购环节都有严密把关,对于网络上的评论也会关注。
到目前,抖音应用中,辉同行直播间和“葡记食品旗舰店”都已经撤下了葡记月饼。
“贴牌”模式背后的漏洞
品牌方授权其他企业使用其标志或样式制造商品,并允许这些企业以该品牌的名义进行销售,这种合作方式有助于品牌方拓展市场,也能让合作方借助品牌的声誉迅速打开局面。
品牌授权模式有一套严谨的运作规范,明确规定了可以授权哪些产品种类,如何控制产品质量,以及提供哪些配套服务。厂商在宣传推广时必须小心谨慎,例如销售美诚月饼时,不能刻意模仿美心月饼的品牌形象,以免误导消费者,造成不实的宣传效果。李成东作为平台运营者,认为平台的核心职责是认真核查商家是否真正获得了品牌方的授权,确认其具备相应资质,同时,一旦发现商家存在未获授权的情况,必须实施严厉的惩戒措施。
中国商业联合会直播电商工作委员会副会长、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向记者说明,电商领域中“贴牌”现象有两种情形:一种与此次月饼事件类似,常见于食品、家居、服饰等行业,具体表现为某企业选用一个“洋字号”,或与大品牌名称相近,在海外成立空壳公司,并获取对应商标,但该公司的实际店铺或销售渠道可能并不位于注册地。海外空壳企业向本土合作单位授予许可,借助内地制造商实施制造,同时在国内市场发售商品,借助顾客对知名品牌的重视倾向,赚取超额利润并提升销量。
第二种情形下,曹磊指出,电商平台或相关机构通过大数据后台识别出哪些商品门类销量旺盛、利润丰厚,于是自行创建所谓的精选店铺或严选店铺,涉及的品牌甚至涵盖茶叶。从平台运营角度分析,平时主要依靠佣金和平台交易服务费获取收益,但建立自有贴牌工厂后,便能够以“严选”名义直接获取商品销售利润。
但不论采取何种途径,曹磊指出,一旦官方获得厂商许可,依照法规就是正当授权,不过未必符合社会普遍认同的合理标准。以小杨哥推广的港式月饼为例,曹磊指出,该产品所属的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申请了包括“美诚”商标以及“香港美诚月饼”标识在内的多个注册商标,并且已将相关授权委托给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执行,由此可见,美诚月饼在品牌登记方面具备相应的法律依据。如果美诚月饼在直播宣传时突出其“香港品牌”或“港式特色”,然而实际上并非在香港制造,这就可能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利,属于不实的宣传行为。
这是贴牌合作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和弊端:若品牌方对合作方的条件及制造环节疏于管理,或可引致产品存在瑕疵,进而危害品牌声誉及购买者的信心。同时,市面上流通的代工商品或会令顾客对品牌认知不清,从而干扰其选购意向。
要减少这种隐患,企业必须仔细挑选合作机构,并对其进行严密管理,保证其遵循协议条款和法定要求。此外,合作者之间要构建顺畅的交流渠道,以便在产品品质、专利权维护等层面形成一致意见。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谈到,假如主播在直播时有意夸大或捏造产品情况,使购买者产生错误认知,就有可能形成虚假营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虚假宣传属于被禁止的活动。管理部门会依据举报和查办情形实施对应的法律手段。
倘若主播存在不实宣传行为,除了要承担法律责任,还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究竟是否要实施“退一赔三”的惩罚,关键在于是否达到消费欺诈的程度。一旦构成欺诈,购买者便有权要求退款,并且索要赔偿。这是董毅智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