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因嫌吵被解链咬死路人,狗主一审获缓刑

日期: 2026-10-17 15:11:43|浏览: 1|编号: 17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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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叫宁某, 他看了一条短视频, 然后花了几百块钱, 买到了五只比特犬, 在过了两年的时间以后, 他在遛狗的时分, 随便地解开了铁链, 路旁的方某因此被咬死了, 这一件真事显露出来一个严重的问题, 那个问题在于烈性犬的线上交易环节, 还有日常的管理管控环节, 存在着法律上的盲区, 这个盲区是非常要命的。

犬只来源与圈养经过

在2022年11月的时候, 宁某正在刷短视频, 他在上面看到了有人在网上售卖比特犬, 他听信了说繁育这种狗能够赚到钱的话, 于是就主动添加了卖家的微信, 一次性买入了五只比特犬, 全部把它圈养在家里的铁笼子内, 没有办理任何关于犬类的登记手续, 也没有办理检疫手续。

在圈养这个状态进行期间, 那五只比特犬接连着死了三只, 最终就只剩下了一公和一母这两只成年犬。到了二零二三年八月的时候, 那只母犬是自然地产下了一只幼犬的。在这个时间点之后, 家里头保有两只成年犬加上一只幼犬。这些狗呢, 仍旧是在铁笼里面继续被饲养着的。

事故当天的时间线

在2024年2月4日的下午两点, 宁某出门去遛狗, 他用铁链把体型较大的成年公犬拴住并牵在手中, 幼犬紧接着跟随在后面行走。大约走了两百米的路程之后, 他因为急需上厕所, 于是带着这两只狗拐进到偏僻的山坡小路上面去了, 他是准备要就在那儿方便一下的。

在那段停留的时间范围内, 那两只狗子在宁某的脚旁边来回地跑着追逐, 并且不停地拉扯着铁链子, 使得宁某的心里感到挺烦躁的, 因为他想要图一时的清净, 所以就非常直接地把系在成年犬身上的铁链给解开了, 失去了束缚的那只狗子立刻就冲出了那条小路, 沿着外侧公路的方向狂奔出去, 这样便彻底地脱离了宁某的视野范围。

致命咬伤与现场反应

当时有一个叫方某的路人, 他在这个地方正常地走着,但是他在完全没有一点防备的情况之下, 突然就被两只叫做比特犬的狗给围住了。

那种成年的大狗, 它死死地咬在方某的左侧脖子这个地方, 根本不松口, 它那锋利的牙齿把那里的血管给撕裂了。还有一只小狗, 加上旁边好几只本地的土狗, 它们同时在那里疯狂地啃咬着这个人的手臂还有两条腿。

在宁某清醒过来并且赶上去想要进行驱赶的时候, 那个惨烈的事情已经发生到了没有办法再去挽回的地步。经由公安机关里的专业人员进行物证鉴定之后确认了这样一个事实, 方某因为脖子那里受到了外伤, 进而导致了动脉和静脉发生破裂, 最终失血过多而当场死亡。

周边的目击者在看到情况之后迅速地拨打了电话进行报警, 宁某就停留在了现场等待着民警来进行处理, 然后他在第二天的时候到达了案发现场并且供述了所有一切的经过。

刑事指控与量刑博弈

公诉机关指控宁某明知比特犬属于烈性猛犬, 并且具备极强的伤人风险, 还是随意解除了束缚, 没有尽到看管的义务, 由于疏忽大意放任犬只失控导致一人死亡, 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定刑为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在对量刑情节进行综合考虑的时候, 宁某一直待在现场, 而且第二天才去投案, 这种情况被认定为自首, 他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 并且成功拿到了家属出具的书面谅解书, 自己也表示自愿认罪并对处罚结果无异议, 这些因素都让他能够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 但是因为他曾经犯过罪, 有过前科记录, 所以这个点需要用来加重他的刑罚考量, 最终的判决建议是给到有期徒刑三年, 然后是缓刑三年。

烈性犬饲养的法律红线

《民法典》里的侵权责任这一部分规定得是非常清楚的, 就是说, 对于那种被禁止去饲养的烈性犬咬了人造成了损害这个事, 狗的主人是要承担那种不管有没有过失都要负全责的这种责任, 而且就算受害人自己本身也存在什么过错的话, 那也还是不能够减轻这个责任的。

还有哈, 如果是因为没有好好管住这个狗, 结果导致了有人死亡的话, 那情况就比较严重了, 是直接就碰上了刑法里面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这个条款的, 到时候就要去面对刑事方面的追责问题。

现在的状况是, 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这些地方, 都已经把比特犬写进了禁止饲养的名单里, 而在线上进行买卖的行为, 本身就处在法律不够清楚的状态之中, 所以不管最后有没有去赔偿, 或者有没有拿到对方的谅解书, 只要是自己私下里养这种很凶的狗, 并且在带出去溜的时候没有一直控制住它, 那么这就构成了实实在在的公共安全隐患。

在你身边, 有没有出现过那种遛烈性犬却不拴绳子的情况? 面对这种事儿, 你打算去报警呢, 还是就当没看见? 欢迎你在评论区里把你的经历分享出来, 如果觉得这内容对你有帮助的话, 请点赞, 并且转发给你身边养狗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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