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以及所有董事确认本公告信息没有不实的记录,也没有引导错误的说明或重要的疏漏,并且对公告内容的确实性、正确性以及齐全性分别和共同负责。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包括江苏元祖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元祖;还包括四川元祖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元祖;同时涵盖浙江元祖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元祖;以及湖北元祖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元祖。
增资金额为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此公司计划以现金方式对募投项目执行方江苏元祖、四川元祖、浙江元祖及湖北元祖进行增资,上述四家企业总计增资1,600.0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江苏元祖注资500.00万元充实资本金,注资事务结束后,资本金调整为1,197.00万元。
四川元祖新增500.00万元资本金,纳入注册基金范畴,资本金增加后,注册基金总额调整为5,861.万元。
浙江元祖资金增加了三百万,这笔增加额被加入到了公司的资本总额中,资本总额因此变成了八百零五万二千二百三十三元三分之三。
湖北元祖资金增加了三百万,这笔增加额被记入了公司的资本账户,资本账户的总额因此变成了六百二十六万七千元。
本次融资所得资金系通过公司实施股票发行募集而来,在完成此次资本扩张之后,该企业将维持为集团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且集团对其保持完全的股权控制权。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通过募集的资金对江苏元祖、四川元祖、浙江元祖以及湖北元祖实施增资扩股的具体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核准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7号)文件精神,该公司获得了首次发行股票的批准,发行对象为社会公众,发行的是人民币普通股,也就是A股,总共发行了6000万只,每一股的发行价格是10.16元,通过这次发行活动,公司总共募集到了元资金,在扣除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元之后,实际筹集到的净资金是元。这笔资金在2016年12月21日已经全部收讫,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核实,并提交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号)。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募投项目的建设:
依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安排以及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执行单位为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整体投资金额为62,000.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8,082.67万元。
公司计划通过现金方式对募投项目的执行单位的全资附属公司江苏元祖、四川元祖、浙江元祖以及湖北元祖进行总共1,600.00万元的资本注入,这笔资金将来源于公司此次股票公开发行的所得款项。具体分配如下:
这四家公司拿到新增资金后,各自会开设专门用来存放这些钱的账户,目的是为了对这些资金进行专门管理。公司以及江苏元祖、四川元祖、浙江元祖、湖北元祖,在运用这部分资金时,会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自身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来操作。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江苏元祖是公司全资控股的企业,完全由公司持有股份,现阶段注册资金达到697.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张秀琬,企业地址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1-1101。主要业务包括销售食品,需要凭借有效许可证进行,同时提供现场蛋糕装饰服务,但这项业务仅限于分支机构开展。公司还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以及货物专用运输,特别是冷藏保鲜类型的运输服务。此外,公司还批发和零售鲜花、水果、工艺品、瓷器以及水产品。[]
四川元祖是公司全资控股的企业,完全由公司资本构成,当前登记的资本总额达到5361万元,法人代表是张秀琬,办公地点位于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18号,从事的业务包括零售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同时销售农产品,提供糖果类食品,以及制作加工各类糕点,具体涵盖烘烤类、蒸煮类、馅料类和月饼等,此外还配套提供水果礼篮、花篮、茶叶和礼品相关服务,并生产加工这些配套商品,还负责食品原材料的加工,销售公司自产的产品、工艺品和杯子,另外开发并运营有助于儿童智力与体魄发展的活动项目,提供儿童乐园服务,组织室内手工制作娱乐活动,以及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关于裱花蛋糕的业务,仅在设立专门分支机构的地点开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元祖是公司全资控股的企业,拥有全部股权,当前注册资金达到505.223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秀琬,企业地址位于杭州市江干区天城国际商业中心903室。主要业务包括,销售各类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类产品,同时经营散装食品,同样涵盖冷藏冷冻品类,所有经营活动均需凭有效许可证进行。此外,还销售水果、鲜花以及农副产品,但农产品中不包括食品类。企业也销售工艺品类产品,不过不涉及文物。日常用品也是其销售范围之一。在食品加工方面,企业可以制作糕点类食品,包括裱花蛋糕,但此类加工仅限于门店内部进行,同样需要有效许可证支持。对于涉及配额、许可证及特殊管理规定的产品,将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处理。企业下属的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与主体保持一致。
湖北元祖是公司全资控股的企业,由公司完全拥有股份,当前其注册资金达到326.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秀琬,办公地点位于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41号,具体在汉正街都市工业区中心园区A95号楼,主要从事鲜花、工艺品以及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业务,这些业务若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项目,需要经过审批或持有有效许可证方可进行;同时公司还负责生产加工各类糕点,包括烘烤类糕点、蒸煮类糕点以及月饼;此外,公司还提供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服务,涵盖乳制品,其中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并且提供散装食品现场加工业务,所有这些经营活动及其有效期限均与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内容保持一致。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影响
此次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元祖、四川元祖、浙江元祖和湖北元祖进行投资,是为了满足这些子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后相关项目实际建设的需求,资金运用方向与公司主要业务方向一致,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契合公司的发展蓝图和长期目标,能够增强公司的获利水平,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权益。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此次资本扩张结束后,企业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监管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2013年版本)》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措施》等法规,迅速与保荐机构、资金募集专户开户金融机构签署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合同,依照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妥善运作并使用资金募集款项。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运用募集的资金为江苏元祖、四川元祖、浙江元祖以及湖北元祖进行资本补充,此举依照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且与《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相吻合。
此次资本扩张不涉及关联方交易及核心资产整合,也没有动用企业自有资本,公司的自主权未受波及。
此次资本扩张有助于资金筹措方案的顺利推进,并未发生隐蔽地调整资金用途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持续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我们赞成这次动用资金对江苏元祖、四川元祖、浙江元祖以及湖北元祖实施投资行为。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采用向江苏元祖、四川元祖、浙江元祖和湖北元祖追加投资的方法来运用募集的资金,与公司逐步落实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的方向一致,能够加强企业中心竞争力,提升获利水平,保障公司稳定持续地进步。此次追加投资已经完成了必需的表决流程,与资金募集的运用规划相符。公司监事机构已核准企业运用其募集的资金,对四个下属公司,即江苏元祖、四川元祖、浙江元祖以及湖北元祖,实施资本金的扩充。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若干事项,独立董事提出了个人独立看法,这些看法是独立的,没有受到他人影响。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