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名叫江先生的人(化名)在张家界游玩时,于当地一家名为仙踪林药业的民族医药博物馆遇到了麻烦:该馆的向导用“神医会诊”“限定次数”等说法进行引导,一个自称“黄老”的人声称在几秒钟内通过切脉、观察舌苔就指出江先生(化名)有肝脏肺部功能紊乱、肾脏虚弱、经脉受凉等毛病,并推销号称能“治好一辈子”的“民族药方”,江先生(化名)最终花了5200元买了三盒没有药品名称、没有批准文号、成分也不清楚的“民族药”,江先生(化名)回到住处后检查发现心脏没有问题,在旁人告知后,他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因此要求张家界的相关部门严格调查这个机构的违规行为,以符合“铁腕治旅”的标准,保护游客的利益和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
5月9日上午,江先生等人前往仙踪林药业,门口两侧陈列众多匾额,包括张家界仙踪林民族医药科技文创博览馆,湖南省中医药文旅新业态示范基地,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务发展示范单位,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大学生社会实践实训基地,中共张家界市中医药行业商会支部委员会,中共张家界市永定区旅游食品产业协会支部委员会,张家界市中医药行业商会,张家界道地中药材(仙踪林)国际创新基地,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张家界工作委员会等。
通过入口之后,一位讲解员兴高采烈地说明仙踪林制药公司,从学术专家工作室到全球研发基地,还有那些在公开渠道难以购得的珍稀药材和难得一见的杰出医生,以及诸多奖状和牌匾。该讲解员补充说,这次团队里会有五位幸运者能够见到那位杰出医生(需要出示证件)。
投诉人江先生(化名)时常感觉胸口有些不适,便带着限量版卡进入内堂,一位自称“黄老”的坐堂“神医”上前自我介绍,他透露自己在贵州白灵药业担任工程师,毕业于贵阳医科大学,并且是苗医协会副会长。不到五秒的切脉过程中指出,江先生(化名)的身体存在两大症结,一是肝气郁滞不畅,二是肺脏失润且肝肺功能失衡,约三秒的望舌环节后发现,他患有肾精亏损,经脉受寒凝滞,寒邪侵袭,致使肺脏干燥,同时肝火炽盛,病症显现为肺寒之象。如果需要改善健康状况,服用某些传统药材只能暂时缓解,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凭借多年的诊疗经验,向你推荐一种民族药方,并非建议使用传统药物,因为其效果有限,而化学药物容易产生依赖性,采用我们的民族药,通常一到三个月,一两个月为调整阶段,三个月为巩固阶段,从此不再受此问题困扰。你这是头回破费,也是末回破费。接着,投诉者江先生(化名)就买了5200元的三包“苗药”,这些药没有药品名称,没有批准文号,成分也不清楚。
根据另一位乘客张先生反映,他原本打算购买两份,但听了那位自称“神医”的人建议,让他退掉之前买的所有药品,只要买他的药物就可以了,这种说法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因此他没有购买就离开了。而最后出来的何先生,却买了两份“苗药”,总共花费了2000多元。
投诉者江先生(化名)带着不安和恐惧的情绪回到贵阳,之后时常感到胸口(心脏区域)不适,在5月11日前往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心电图检查,检查结果显示:“窦性心律 电轴无偏移”,表明心脏功能良好。
因此,投诉人江先生(化名)呼吁张家界市有关部门:
核实仙踪林药业是否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认“黄老”是否持有《中医执业医师证》,或是所谓的《苗医执业医师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若未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便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将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勒令其停业,追缴其非法所得及医疗器械,并处以不超过一万元的行政处罚。违反规定没有中医执业医师证就看病的人,由县和县以上卫生健康单位要收回他赚的钱和医疗工具,还会罚他不超过十万块钱;如果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就要依法处理他的刑事责任。另外,不是医生却给人看病的,按照前面说的那些规定来处罚;如果涉及伪造的“苗医执业医师证”这类假的资格证明,就按照伪造证件来处理。管理机构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其职责涵盖医疗机构的资质认证、医师的资格评定以及非法医疗行为的整治。此外,传统医药管理机构负责对传统医药的从业活动实施监督。
对于其声称使用这种“苗药”三个月就能彻底摆脱一生的烦恼,并且强调这是首次也是最后一次消费,这种宣传方式缺乏科学依据和临床验证,属于虚假宣传,需要依法查处。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药品广告不允许包含任何关于功效和安全性的绝对承诺,也不得借助患者身份进行宣传。《广告法》第十六条指出,医疗广告和药品广告中禁止出现“治愈率”“有效率”这类表述3.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实施虚假宣传行为的,将面临20万元到100万元的行政处罚3.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会被取消营业执照资格3. 监管机构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监督药品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3. 药品广告的内容需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3.
三、售卖三包“苗药”索价5200元,显著高于正常价格水平,并且没有公开标示价格,对其违反定价规则的行为展开调查。理由如下:1.《价格法》第十三条:商家必须清楚标注价格,不允许在标示价格之外额外加收费用。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若存在价格欺骗行为,将处以五万元到五十万元的罚款;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会勒令其停业整改。主管单位: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若这种“苗药”没有国家药品批准文号,比如“国药准字”,成分不清楚,又或者不是通过正规途径生产售卖,就属于涉嫌售卖假药或劣药的情况,需要予以查处。根据:1.《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假药包括没有获得批准文号的药品、成分不一致的药品等;劣药包括已经过期的药品等。第一百一十六条:制造、售卖假冒药品的,将面临十五倍到三十倍的行政处罚;若行为恶劣,将被取消经营许可,并且十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第一百一十七条:制造、售卖质量低劣药品的,将受到十倍到二十倍的经济处罚;若情节恶劣,同样会被取消经营许可。负责机构包括药品管理机构,该机构负责对假药、劣药进行鉴定和处理,以及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则负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五、若“苗药”自行调制,若未获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则属于违规配置,应予查处。根据:1.《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若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而配置制剂,将依法取缔,没收其非法所得及器具,并处以货值金额两倍至五倍的罚款。2.《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若非法配置中药制剂,将按生产假药进行处罚。主管部门包括药品管理机构,其职责是审批和监督医疗机构的药品配制许可。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医疗机构药品的使用情况。
以非法获利为动机,借助“气滞不畅”、“脏腑失衡”、“寒邪侵袭”、“肺脏虚寒”等含糊说法引发焦虑,有意夸大或捏造病症,诱骗他人支付高额开销,此类行为有触犯诈骗罪之嫌,应予立案追查。法律依据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诈骗个人或公共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将面临三年以下监禁;若涉案金额巨大,则刑罚期限在三年至十年之间。诈骗涉案金额达三千元至一万元,可界定为“数额较大”;涉案金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则可界定为“数额巨大”。公安机关作为主管单位,承担诈骗罪案件的立案侦查职责。
张家界是首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之一。2月28日上午,该市市委旅工委主任召开了2025年度会议。会议强调必须坚定决心,全力深化落实“铁腕治旅”,着力形成促进旅游业优质发展的良好环境。投诉者江先生(化名)请求张家界相关机构能够关注游客的反映,严格迅速处理其投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