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通知,上海新语面包食品有限公司存在选用不达标的食物原料或食品添加物的情况,因此受到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2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证,当事人自2019年起与上海龙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也就是龙舟公司,签订合约,并开始购买该公司的食品包装材料。这批食品包装材料,包括七个批次,均由龙舟公司制造,其中面包新语NCBT4#袋有2020年1月1日和2021年3月15日两个生产日期,面包新语NCBT8#袋有2020年1月7日和2021年4月10日两个生产日期,面包新语#袋有2020年1月1日和2021年3月1日两个生产日期,面包新语法棍袋有2020年3月20日一个生产日期,经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测,结果显示铅含量指标不达标,未符合GB 48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中规定的铅(Pb)含量≤3.0mg/kg的标准要求。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购买、应用不达标食品配套物品的做法,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条的要求:食品制造者购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配套物品,需核实供应方的资质和产品达标文件;对于拿不出合格文件的食品原料,要依照食品安全规范实施检测;禁止购买或使用不达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配套物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