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低价月饼券竟有“猫腻”,15位市民被骗42万元

日期: 2025-10-11 16:07:55|浏览: 2|编号: 15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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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买、买!中秋月饼券最低三折,快行动……”

每到中秋佳节临近之时,社交平台充斥着各式月饼代金券的推广,此类营销手段令人沉醉其中,进而产生强烈的购买冲动。然而,这种状况也为部分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借此牟取不正当利益。

黑龙江省大庆市有个女性,她发现了其中的盈利机会,又抓住了部分民众急于发财的心态,先后欺骗了好几个人,骗取的金额总共达到42万元人民币。最近,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当庭宣告判决,认定该女子犯有诈骗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购买低价月饼券被骗

未曾料到,购买月饼代金券也会遭遇欺诈,提及自己的受骗过程,当事人李先生感到十分愤怒。

2021年8月26日,李某经由朋友引荐,在网络上结识了赵丽(化名)。赵丽声称自己在美食乐认识相关人员,能够获取低于市场价格的月饼券。李某对此产生了兴趣,盘算着可以多购入一些月饼券,随后以市场价转售,以此赚取差价。

李某表示,经朋友引荐,他完全信任对方,他采用银行转账手段,将3.22万元支付给了赵丽,次日赵丽送来163张月饼券,依据赵丽报出的价位,这些月饼券的总额不足1万元。

后来几天,李某多次向赵丽讨要剩余的月饼兑换券,赵丽总是找借口推脱,李某感觉自己被欺骗了,要求赵丽退还剩余款项,但赵丽毫无还款意愿,李某最后选择了报警处理。

也有杨某,他同样是受害者,跟其他人不一样的是,他付完款后一个月饼票也没收到。

杨某谈到,他经由旁人告知得知赵丽在售卖价格较低的月饼券,随后他直接将2.39万元交给了赵丽。

中秋佳节临近了,杨某却还没领到月饼兑换凭证和预付购物卡,只好向赵丽申请退款,但赵丽一直拖着不给钱。

受骗“大户”被骗12万元

“我早些时候在美食乐借助正规途径买过月饼券,最近听说有人兜售价格很低的月饼券,我图省事,结果上当了。”受害者陈先生表示,他经朋友引荐认识了赵女士,赵女士声称她在美食乐内部有熟人,能够拿到比市场价低的月饼券和充值卡。

陈某当时心存疑虑,因为他清楚通常代购都是固定报价,当陈某向赵丽表达自己的困惑时,赵丽表示她有专属途径,但不宜细说,倘若陈某仍有疑问,不妨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商品。

目睹赵丽发表那番言论,陈某便支付给赵丽十二万元现金,次日赵丽呈上八百张月饼凭证与六十张预付卡,然而那些凭证和卡的价值远远无法抵得上十二万元。

陈某致电赵丽要求退还剩余款项,却未能如愿,陈某察觉到受骗后随即报警处理。

2021年8月24日,赵丽开始实施诈骗,9月6日结束,期间利用相同方法,先后欺骗15名市民,骗取钱财达42万元,最终被公安机关捕获并依法处理。

审讯结果显示,赵丽住在龙凤区,目前没有职业,骗来的钱都花在日常生活上。她说,这些受骗者有的通过网络结识,有的经朋友引荐,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低价购买月饼券和充值卡来快速赚钱。赵丽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本打算先骗取一些应急,之后再想法弥补,不料最终被捕。

事后,相关家庭成员支付了部分款项,警方没收了赵女士用非法资金购置的部分物件。

女子获刑7年6个月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之后断定,被告赵丽怀揣非法攫取之意图,凭虚捏造情节骗取他人财物,涉及的金额相当可观,其所作所为已经触犯诈骗律法。检察机关所陈事实明晰,所提罪名准确,本院予以认同。

他到案之后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认罪,并且愿意接受处罚,一些非法所得已经被查获,他的家人帮忙赔偿了部分损失,可以减轻对他的惩罚。

依照前述违法犯罪情形和量刑指导原则,审判机关依法认定被告人赵丽涉嫌诈骗行为,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同时处以罚金五万元;要求其赔偿十五名受害者经济损失共计四十一万元;对已查获的涉案物品,将按比例发还各受害者,若仍存在不足,则继续追索。

法官提醒:

骗子使用的欺骗手段接连不断,骗子的伎俩也在持续更新,他们之所以能够骗取成功,最关键的原因在于他们抓住了部分人爱贪小便宜的心理特点。在此告诫,商业经营者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普通民众也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一旦遇到这类情况,一定要认真辨别,千万不要受骗。另外,遇到诈骗情况,应当立刻向警方求助,同时保存相关材料,确保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严重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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