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万金”定制“现金”蛋糕 设下洗钱陷阱获刑

日期: 2025-10-12 02:02:42|浏览: 3|编号: 15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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糕点铺老板误以为客户定制的“现金蛋糕”意在搞突然袭击,就依照银某的吩咐给出了银行卡信息并协助提现,事后却接到公安部门电话,被告知收到的钱款是涉嫌诈骗案件的非法所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下面详细了解一下

一、基本案情

今年四月,银某前往田女士开设的甜品店,声称要为长辈准备惊喜,提出要做一个“藏钱蛋糕”,把一万五千元人民币藏进蛋糕里面。田女士之前在网络上见过这种可以拉出钱款的蛋糕,因此没有过多怀疑,同意了这份订单。事先商定了产品样式和提货时刻,银某建议将款项汇入田女士的银行账户,要求田女士告知银行卡信息并协助取出现金,而他自己会在蛋糕制作完毕后前来提取。

银某意图把田女士的银行卡号提供给犯罪头目,以便接收电信网络诈骗的钱款,等钱款到手后,他会用购买虚拟货币的手段把钱转给犯罪头目,以此把非法所得的钱款“漂白”。

第二天,公安机关将银某捕获,由此追查到以银某为领导的“洗钱跑分”犯罪集团。银某到案后,坦白交代了全部犯罪行为,并且退还了所有非法所得。

那一年七月,司法部门将此案移交中山二区检察机关处理,并启动审查起诉程序。紧接着,该检察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银某以涉嫌窝藏、转移非法获利为罪名提起诉讼。经过法庭审理,审判机关最终认定银某构成窝藏、转移非法获利罪,判决其服刑十个月,同时宣告缓刑一年,并处以五千元经济处罚。

(图源网络)

二、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藏匿、湮灭犯罪物证罪】若清楚是违法物品或其转化物而进行藏匿、搬运、购置、代为售卖等掩盖行为,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仅处以罚金;若情节恶劣,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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