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深圳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简称细则)中的条款,对我市食品经营许可系统实施了升级改造,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从公告发布开始算起的第五个工作日之后,公司在我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将正式启用更新过的许可系统,并开展全程网络化审批。申请者可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级别需为L2级,在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中选择提交申请,不必递交实体申请文件。申请人在网上操作遇到阻碍时,可以前往各个地区的行政服务中心进行询问,或者请求工作人员提供帮助完成申请流程。
二、系统将发放各类电子凭证,包括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官方文书,以及食品经营资格的电子凭证。这些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备相同的法律地位。若申请人需要纸质凭证,应当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的申请。
三、系统启用之后,依据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文件目录,收取更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格和相关办理文件,受理工作、实地检查、审批流程等均需遵循《细则》中的具体规范执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