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申城各商家今年中秋发放的月饼券上的截止日期

日期: 2025-10-14 22:09:59|浏览: 4|编号: 15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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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杜丽华十月廿九日刊文:仍持有月饼兑换券但尚未换取月饼的网民注意了。上海地区商家提示,月底前务必前往指定场所完成月饼兑换。若错过了这个最终时限,月饼就吃不到了。记者走访了上海多家月饼制作企业,了解到对于过期未兑换的券,各商家做法不同。有的直接宣告券作废,有的给予小额补偿再兑换,还有的提供半价优惠。

今年中秋临近,上海市相关管理机构规定月饼兑换凭证的格式条款中不得出现“失效作废”,安琪品牌月饼采取直销模式,这表明超出月饼兑换凭证上标明的“最后期限”并非绝对无效。依据上海地区各商铺今年中秋节发放的月饼兑换凭证上的最后期限,已有将近一个月份已过。记者向杏花楼、克莉丝汀、新雅、宜芝多等商家进行咨询,目前,这些店铺均表示持月饼兑换凭证仍可前往指定地点获取糕点。但消费者一定要抓紧时间了,因为领取时间并不是无限期延长的。

“克莉丝汀”的客服人员透露,10月30日之前,顾客能够前往公司本部领取月饼。假如顾客在这日期过后仍未领取,月饼兑换券会被宣布失效。客服人员说明,现在没有所谓的过期作废情形了,因为他们给予顾客一个多月的领取期限。跟兑换券上标注的有效期限相比,这个期限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由于月饼属于时令性商品,不可能无限期地领取下去。

“宜芝多”相关服务代表也提及,拥有月饼兑换券的客户,最晚可于月底前往总部门店提取。若超出期限仍未取用,工作人员说明,届时只能以月饼券金额的十分之一抵换其他物品。例如面额为200元的月饼券,若在本月底前未领,仅能换取价值20元的烘焙食品等商品。

“杏花楼”的最终兑领截止日改到11月10日,客服表示,若届时仍未领取,须等到次年再办理。不过,届时兑领需按票面金额减半计算。例如,持200元月饼兑换券的顾客,若11月10日之后仍未兑领,次年中秋节只能兑换100元面值的月饼。“新雅”方面也透露,11月底之后,月饼券将按折扣兑领。

申城界人士称,若消费者未依约定时间或已过当年月饼保质期来提取月饼,会给企业带来额外负担,例如仓储、冷冻、运输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增加。所以,消费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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