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语面包公司被罚 食品包装铅含量材料超标

日期: 2025-10-22 02:03:12|浏览: 4|编号: 159648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讯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公布的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普处〔2022〕0号)表明,上海新语面包食品有限公司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具体是采购或使用了不达标的食物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因此被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5万元罚款。该处罚决定是在2022年8月5日做出的。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资料显示,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在2022年3月8日针对当事人涉嫌选购、应用不达标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展开了立案审查。

经核实,该方自2019年起与上海龙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确立合作关系,并持续采购其供应的食品包装物料。[]

到事发时,当事人买了2020年1月1日出厂的面包新语NCBT4#装袋的食品共65箱,每箱有2000只;买了2021年3月15日出厂的面包新语NCBT4#装袋的食品共56箱,每箱也有2000只;买了2020年1月7日出厂的面包新语NCBT8#装袋的食品共101箱,每箱装1000只;买了2021年4月10日出厂的面包新语NCBT8#装袋的食品共31箱,每箱同样装1000只;买了2020年1月1日出厂的面包新语装袋的食品共60箱,每箱装1000只;买了2021年3月1日出厂的面包新语装袋的食品共20箱,每箱装1000只;买了2020年3月20日出厂的面包新语595法棍装袋的食品共11箱,每箱装1000只。

这7批食品包装材料里,面包新语2021年3月1日生产的那个袋,还有2020年3月20日面包新语595法棍那个袋,都被龙舟公司留了下来,没有发给当事人,所以当事人没收到;另外,当事人响应龙舟公司的召回通知,在2021年6月11日把2021年3月15日面包新语4#袋的退货数量减少到了29.75箱。剩余的食品包装物料,由相关方向龙舟公司进行购买,再分发到其位于上海市的众多“面包新语”经营网点,这些物料主要用于面包商品的包装,现已全部消耗殆尽。

因此,该方购买、应用不达标于食品安全的商品,其总价值达到五十万零一百六十二块五毛五分钱,没有任何非法获利。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购买、应用不达标食品相关物资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内容。当事人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展开调查,并且自愿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引发社会层面的不良后果,而且行为人本身并没有故意犯错的想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内容,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贰拾伍万零捌拾壹元贰角伍分的罚款,这个金额是二十五万元。

官方信息透露,面包物语集团自2000年起步,很快在新加坡赢得了广泛认知,接着逐步拓展到全球的烘焙及餐饮领域,迄今为止,已在十七个海外市场布局了近一千家门店,全球员工总数接近七千,其中负责运营的面包店超过八百五十家,旗下品牌既有面包物语、土司工坊、大食代、福将坊、麦子仓库、创拉面、泰茂栈、蛋糕细语等直属品牌,也包括鼎泰丰、松發和吴宝春麦方等合作品牌。

国家相关法律文件第五十条明确指出:食品制造企业进货时,需要核实供应方的资质文件和产品达标文件;对于没有达标文件的食品原料,必须依照安全卫生规范进行检测;禁止购买或应用不达标的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相关产品。食品加工单位必须设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关联物品的进货核查登记制度,需要真实记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关联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制造日期或生产批次、有效期、购进时间,以及供应者名称、住址、联络方法等详细信息,同时应保留相关证明文件。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留存时间应持续到商品失效日之后六个月;若商品未标注有效期,则资料保留时间应至少维持两年。

中国食品卫生安全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明确指出:若违背该条例要求,出现某些特定状况,县级及以上政府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机构能够没收非法所得及违规生产销售的食品和食品添加物,同时也有权没收用于违规生产销售的器具和装置、物料等物件;当违规生产销售的食品和食品添加物总值低于壹万元时,应处以伍千元至伍万元人民币的处罚金;当总值达到壹万元以上时,则需按总值五倍至十倍的标准进行罚款;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可强制要求企业暂停生产或营业,甚至吊销其经营许可。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弄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制造未加标识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其标识、说明与本法要求不符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的加工销售方在进货时或者应用中,涉及了不达标的食物成分、食品添加物以及食品配套用品。

食品生产销售环节中,产品包装或相关文字资料存在细微错误,但未危害安全且不会迷惑购买者的,可由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要求修正;若不配合纠正,将面临两千元以内行政处罚

以下为原文: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市监普处〔2022〕0号

当事人:上海新语面包食品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977弄16号第1层01室

法定代表人:郭瑞兴()

依据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文件,我局于2022年3月8日针对当事人涉嫌选购、应用不达标食品相关物资的情况展开了立案核查。

经核实,当事人自2019年起与上海龙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即龙舟公司,签订协议,并购买该公司的食品包装材料。这批食品包装材料包括七个批次,由龙舟公司制造,分别生产于2020年1月1日和2021年3月15日的面包新语NCBT4#袋,2020年1月7日和2021年4月10日的面包新语NCBT8#袋,2020年1月1日和2021年3月1日的面包新语#袋,以及2020年3月20日的面包新语法棍袋,经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测,结果显示铅含量指标未达标,不符合GB 48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中规定的铅(Pb)含量≤3.0mg/kg的要求。

至案发,当事人采购2020年1月1日生产的面包新语NCBT4#袋65箱(2000只/箱);采购2021年3月15日生产的面包新语NCBT4#袋56箱(2000只/箱);采购2020年1月7日生产的面包新语NCBT8#袋101箱(1000只/箱);采购2021年4月10日生产的面包新语NCBT8#袋31箱(1000只/箱);采购2020年1月1日生产的面包新语#袋60箱(1000只/箱);2021年3月1日生产的面包新语#袋20箱(1000只/箱);2020年3月20日生产的面包新语595法棍袋11箱(1000只/箱)。

上述7个批次的食品包装材料中,2021年3月1日生产的面包新语#袋、2020年3月20日生产的面包新语595法棍袋龙舟公司并未发货至当事人,故当事人并未收到;此外,当事人于2021年6月11日应龙舟公司召回要求,将2021年3月15日生产的面包新语4#袋退货29.75箱。其余食品包装材料由当事人从龙舟公司采购后,分发至其在上海市经营的多家“面包新语”门店,用于面包产品的包装,并均已使用完毕。

综上,当事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0016.25元,无违法所得。

该案相关情况有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依据,现场笔录提供细节,询问笔录补充信息,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表明程序,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处理,涉案产品的检验报告给出结论,涉案产品的相关出入库清单列出记录,这些材料共同构成了证据链。

2022年7月26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经交到当事人手中,但是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进行辩护以及要求举行听证。

当事人购买、应用不达标食品类物品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要求:食品制造者采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配套物品,需要核实供应方的资质和产品检测报告;对于无法出示检测报告的食品原料,要依据食品安全规范实施检测;不能采办或使用不达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配套物品。”的规定。

当事人主动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展开调查,并且自愿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没有引发社会层面的不良后果,而且从事该行为的人并没有故意违法的念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条文内容规定:“要是违反了本法律的相关要求,出现了某些特定情形,那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有权没收违法所得以及违法生产或者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同时还可以将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也予以没收;如果违法生产或者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总价值不足一万元人民币,那么除了没收之外,还要处以五千元到五万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如果总价值达到一万元人民币或者以上,那么罚款金额要按照总价值的五倍到十倍之间来计算;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可以责令相关企业停产停业,甚至直接撤销其经营许可证:(四)食品的生产或者销售者,在采购或者使用的时候,要是用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者食品相关产品,就属于这种情况。””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零捌拾壹元贰角伍分。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接到这份通知书后,十天内需带着此通知书,前往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指定的代收网点缴纳罚金。若超期未缴,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条款,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增收滞纳金。

如果对这项决定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在接到决定书后的六十天内,依照法律程序向上海市普陀区政府的复议部门提出申诉;或者选择在六个月期限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递交起诉状。

如果超过了行政复议期限既不申请也不提起诉讼,同时也不执行行政处罚的内容,那么我们单位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8月05日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夜讯箱包皮具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