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南京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应南京中健卫生实业公司请求,公布其处置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103室、1104室、1105室相关内容如下:
1.1 转让方:南京中健卫生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为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103室, 1104室, 1105室
1.3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就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103室、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104室、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105室资产处理问题所下文件,发布于2025年3月14日
南京中健卫生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决议》,日期是2025年3月13日。
1.4 挂牌起止日期:
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1日
报名受理时段:在公示期内,仅限办公时间进行,公休日不办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1.6 标的预展
预展时间从2025年3月26日开始,持续到2025年3月27日结束,具体开放时段为上午九点至下午四点。
(2)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1.7 转让方式:
挂牌期满之后,仅有单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出现,那么就选用协议转让途径,签约价格不能低于挂牌时的价格基准。
挂牌结束之后,假如寻访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标准的意向购买者,那么就选用竞拍方法来选定购买者,竞拍活动会拜托江苏联合拍卖有限公司来经办
2.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过户涉及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103室,该处房产占地119.53平方米,为钢混结构建造;同时还包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104室,此房面积为94.54平方米,同样采用钢混结构;另外还有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105室资产,其建筑规模为119.53平方米,建筑主体由钢混构成。
这处待转让的房产所有相关证明文件一应俱全,土地性质被划定为商务金融用途,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是出让,按照规划其主要功能是办公,室内装潢较为基础,当前并未投入使用。
标的资产状况按当前状态确认,交易中心提供给意向受让方的标的描述仅供参考,不能排除交易中心未掌握的情况及缺陷的存在,因此交易中心不承担缺陷保证责任,比如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缺陷,意向受让方应当全面评估缺陷风险要素及其他整体因素,谨慎做出决定。
(4)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拆分。
3.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3.1 评估机构:江苏兴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编号为苏兴瑞评报字2025第002号的(价格认证)评估报告已完成编制。
价格鉴定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具备相应资质,负责审核确认,实施备案管理。
3.4 评估(价格认证)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
3.5 标的评估值(认证价格)(万元):454.0000
3.6 特别事项说明:有,详见评估报告
4. 挂牌价格及支付要求:
4.1 挂牌价格(万元) :454.0000
4.2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付款时间规定为自《成交确认书》生效之后第五个营业日内
5.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接受者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者公司法人。
意向接受方需要保证经济实力强大,能够顺利付款,并且商业信誉良好,没有任何污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不得采取委托方式参与登记。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此次过户过程中涉及的房产所有权转移和相关税收的支付责任,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分别由买卖双方各自履行。
意向受让方在登记之前,需要单独去南京市的相关单位了解政策信息以及各种规范,比如房产转移手续、费用金额、定居要求等事项,这些政策带来的风险,意向受让方要自己负责。
7.1 保证金数额: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137万元。
7.2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经转让方核实,已获资格认定的意向受让者,须在资格确认次日算起的三天内,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该汇款需从意向方登记时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通过电子化手段一次性完成,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若遇法定假日则顺延,同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若超过期限则无法获得竞买资格。
已获资格认证的意向承让者,须于资格认证次日算起,三日内完成保证金到账的确认流程,若超出期限则无法办理。
完成到账核实需先进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账号入口,领取应缴凭证编号,再持该编号访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进而实施到账核实程序。
意向接受方需仔细思量资金流转所需时长,务必保证交易定金依照要求时限抵达指定账户内。
7.3 保证金处置:
如果意向受让方通过协议转让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那么他们缴纳的保证金将直接用于支付交易价格,成交金额超出保证金的差额,需要受让方额外补齐。
开始公开拍卖流程时,意向竞得者缴纳的资金会自动转为竞拍押金;如果成功购得,缴纳的押金本金会直接抵扣购买费用,成交金额超出押金的部分,竞得者需要另外补齐;没有成为竞得者的,缴纳的押金在确认竞得者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会全额退还给原缴纳人
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情形,其缴纳的担保金将不予退还,交易市场可在扣除买卖双方应付的交易手续费后,把剩余担保金转给出让方,以此补偿相关各方;若担保金数额不够赔偿出让方、交易市场所受损失,差额部分,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额外进行赔偿:
通过协议方式变更的,一旦选定接收方,该方若在三天工作时段内拒不签署《协议书》;或者没有按期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和服务费;又或者在付清所有款项和服务费后,拒绝同出让方签署《财产交接文件》。
在拍卖过程中,若竞买人提出有效出价后又改变决定;若被认定为买家之后又选择不购买;若被确认身份后不签署《成交确认书》;若被确认为买家后不履行承诺;若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费用、服务费及佣金;若付清费用后拒绝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移交书》;若提交不实信息;若有恶意竞价行为;若扰乱交易环境致使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若竞买人之间勾结,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8.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受让方登记表。
登记时,若意向受让方是公司法人,就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不过如果是通过网络调用的,则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同时还要有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证和复印件;如果意向受让方是个人,那么在登记时需要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证和复印件,并且一定要本人签字确认。
请意向承受方准备齐全必要文件,前往江苏联合拍卖企业完成注册流程。
转让方保证:此次过户的财产归属明确,转让方对该财产具备全权处置资格并且没有任何约束因素;涉及该财产的过户动作已经执行了必要的审核或登记手续;
意向接受方在确定接收意向前,须独立向相关单位咨询政策信息,开展实地考察与风险评价,周全考虑后再做决定。
意向受让方向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这代表其认可标的物的当前状态和质量;
交易双方要自行商定自受让方开始计算的接下来的两个工作日里,按照既定标准向交易场所和拍卖机构缴纳服务费用以及拍卖中介费。
交易中心的收费依据物价部门批准的规范执行,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用;若通过拍卖程序进行转让,购得方另需按最终交易金额的百分之二支付拍卖中介费。
(6)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B区,具体房间为2210室和2222室
联 系 人:宗先生
联系电话:
拍卖公司:江苏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临麒路58号4楼
联 系 人:殷龙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