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日期: 2025-11-11 23:02:31|浏览: 3|编号: 16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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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其准确,且不存在虚假记载,无误导性陈述现象,也没有重大被遗漏情况,。

好利来(中国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以下简称的“公司”,在2017年 ,9月,12日时,于证券日报,以及证券时报,还有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了一篇名为《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的内容。该公告的编号是 2017 - 051 。公司控股股东,即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其名下持股被称为好利来控股,以及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也就是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其名下持股称作旭昇投资,自该公告之日产生起算点后,两个交易日之后开始计算,往后的六个月之内,会借助大宗交易的方式,来减持在公司的股份呢,而且情况是任意连续三个月以内,通过大宗交易去减持股份的总数,一直保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这个公告之日开始计算,经过十五个交易日之后,再往后的六个月之内,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途径,去减持公司的股份哟,并且任意连续三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来减持股份的总数,始终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好利来控股,经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两者合计起来不超过三百一十五万股,这也就意味着,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四点七二;上述旭昇投资,经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两者合计起来不超过八十五万股,这也就意味着,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一点二七,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在2017年12月12日的时候,公司收到了好利来控股以及旭昇投资发放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一直到本公告发布的日子,公司预先披露的好利来控股与旭昇投资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在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要说明的是,本公告所披露的股权比例,精确程度是到小数点之后的两位,股权比例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全部都是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来进行列示的,要是存在误差的情形,那都是因为四舍五入造成的,下面的内容也是如此,特此说明。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3、实际控制人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注意,郑倩龄人士与黄舒婷人士是母女关系,她们同样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在2017年10月19日,好利来控股所减持的66.68万股公司股份,是郑倩龄女士经由好利来控股而间接进行的减持,黄舒婷女士并未参与此次减持。

二、其他相关说明

此次减持公司股份,契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实施本次减持操作之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乃是好利来控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2,949.96万股,此股份数量在公司总股本当中所占的比例是44.24%,并且好利来控股依旧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到本公告发布之日,郑倩龄女士借助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达1,894.136万股,此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41%;黄舒婷女士通过好利来控股间接持有公司1,055.824万股股份,该部分占总股本的15.83%,黄舒婷女士又经由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731万股股份,这部分占总股本的25.96%,黄舒婷女士总共持有公司2,786.8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1.79%。郑倩龄女士与黄舒婷女士依旧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3、好利来控股严谨遵循预披露公告里的减持计划,吻合已披露的意向,符合已披露的承诺,与已披露且公布出示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由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且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也出具了此函 。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7-08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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