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券灰色交易调查:被黄牛半价回收后流向哪?

日期: 2025-09-26 04:08:04|浏览: 0|编号: 14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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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将至,购买月饼的意愿日益增强。不仅个人顾客为品尝月饼而挤满商店门口,公司亦常将月饼礼券分发给职员。同时,许多人选择将月饼券当作礼物送给亲友。

中秋临近之时,众多品牌月饼券在市场上交易活跃,进入兑换旺季。有商家高喊“诚信回收元×券,即时到账即时核实,售出后请私聊”。也有广告称“2024年月饼券现寻高价收购者”。更有疑问发出“如今××楼月饼券,是否还有人愿意收呢?”《法治日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上有很多关于月饼券回收的信息,其中涉及元×、星××、美×等知名品牌,回收价格通常在券面标价的四成到七成之间。

有个来自江苏苏州的票务账号在某个二手平台既收票又出票,在收票信息里,这个票务声称高价回收月饼票据,记者随机挑选了一张价值318元的某品牌月饼券进行询问,该票务答复这张月饼券的回收价格是150元

记者打开“出票”界面,里面写着“月饼券可在全国流通,倘若企业有渠道,合作事宜全权包揽,包括报价、发货及开票,助你轻松获利中秋。”记者又以另一身份,假扮公司采购,向该票务询问了同款月饼券的“出票”费用,对方答复价格为248元。

月饼券可以打折,开票时按原价给普票,纸质票和电子票都可以开具。该票务表示,他们直接开具的是月饼生产商的发票,而非经销商的发票。如果客户批量下单,他们就会开具苏州当地某知名月饼品牌的发票,确保收到的发票与月饼相关。

另外,票务人员还向咨询者推荐了另一种更优惠的选择,即推销×××斯品牌的月饼,强调价格更实惠。该品牌提供的票券可以享受六折优惠,而开具的发票金额则介于原价的八折和九折之间。票务人员还解释说,购买月饼的主要目的可能是为了获得报销,选择×××斯品牌的月饼,开具的发票能报销的金额会更多一些。

记者问起各品牌票券优惠幅度为何不一样,票务人员解释说,价格较高的票券是从市场上回购的,而价格较低的则是大批量向票券销售商拿的,我们进货渠道不同,自然售价就有差异。

调查得知,部分个人账号在社交平台售卖零散的演出门票,还出现了自制礼券的互助组织。相关帖子下方常有众多买家主动报出购买意向。评论区里不乏自称“大量采购各类礼券”“专门收票”的账号,它们积极向卖家求购礼券。

采访中记者得知,月饼券数量超出相应月饼产品,形成“券多饼少”现象,这被视为月饼行业内部的一种惯例做法。

行业专家透露说,月饼兑换券的流转情况,颇有几分像期货交易,基本上是制造商,转手给购买者,再回到制造商手中,或者是制造商,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的职员,接着又回到制造商手里,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

调查中发现,社交网络上流传着一份关于月饼券经济学的解析,内容是制造商以优惠价格把券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再提高价格卖给企业等需要送礼的客户,券有可能经由赠送或转手卖给票务掮客。他们先把渠道商那里的大量月饼兑换券,还有个人手里的零散兑换券低价收进来,然后可能转手卖给生产商,或者卖个稍高价钱给其他买主。

缺少月饼制造环节,相关企业包括生产商、销售商以及囤积居奇的中间商依然能够获利,这种情况被称作月饼的虚拟交易化。对于这个情况,一位来自上海的曾接触过类似事务的人士刘娟(化名)向记者剖析了月饼代金券的运作方式,具体来说,如果食品公司发行面额为100元的月饼代金券,以65元的价格转卖给分销商,分销商再以80元的价格卖给顾客A,顾客A又把这张代金券送给了顾客B,顾客B以40元的价格转手给了票贩子,票贩子最终以50元的价格把代金券卖回给食品公司在这个循环里,即便一个实际的月饼都没有制作出来,但月饼制造者还是得到了十五元,分销商也获得了十五元,“囤积居奇者”赚到了十元。

刘娟表示,月饼券的投机者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类是规模较大的投机者,他们能够收购价值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月饼券,充当类似分销商的角色。这些人通常在每年五六月份就与商家协商当年的预订额度,并努力争取部分退款。另一类则是零散的投机者,他们从个人手中购买月饼券,并不囤积,而是依据市场波动进行转售。

刘娟表示,月饼被当作证券后,就出现了月饼券价格变动的风险,商家难以准确判断当年的需求量,或许会印制过多或过少的月饼券。

媒体报道有人反映,其获得了编号为“玲珑心意”的月饼礼包,然而其所在地附近的店铺并不发放该礼品,需要前往其他地点领取,而且能否当天拿到也不确定,只好将礼品券出售给他人。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明,月饼券用礼品卡形态替换实物月饼,能够略微降低食物废弃,节省物流开销,在理想情形下促成厂商、分销商等多方获利,似乎完成了资源的合理利用。不过,从实际角度出发,月饼券的“金融化”现象愈发显著,购买者的利益或许会遭遇影响。

常莎认为,商家设定月饼券的售卖方式,目的是逃避自身责任,因此设定了许多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同时给购买者施加了许多义务。举例来说,要是购物者遇到月饼兑换商品取货困难的情况,售卖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即便凭兑换券取货的糕点,也不能确保其质量,比如店家给予临近保质期的产品,购物者通常只能认栽;兑换券设有使用时限,若购物者未能及时兑换,就会过期作废;部分兑换券还规定了预约取货、指定地点提货等条件,给购物者带来麻烦;万一购物者碰上指定商品售罄,只能选择加价换购其他商品。

购买月饼代金券的客户,在与销售方的较量里,往往处于不利的境地,他们的正当权利,常常难以获得有效的维护,常莎指出。

另有行业内部人士表示,部分商家专门瞄准“馈赠领域”,开展“纸质月饼”的制作、贩卖以及回收的整套业务。这类交易比较隐蔽,接受起来很方便,资金周转也很快,或许会为产生腐败行为创造机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要整治月饼券的非法流转问题,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必须社会各界的多方努力形成统一战线。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大市场管控的强度,对于囤积居奇的中间商,以及商家设置的消费陷阱,触碰法律底线的必须依法严惩,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产业方面要建立行业规范机构,引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消费者需要保持警觉,在理智消费的基础上,尽量选择官方途径购买,根据实际需求购买,防止资源浪费,让月饼体现其应有的商品价值,避免自身正当权益遭受侵害。(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记者 赵丽 实习生 林铭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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