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有效推进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人员的就业实践工作,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稳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榆政人社发〔2021〕446号)、《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榆林市202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安排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5〕265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的联合通知》(陕财办社〔2025〕81号)的相关规定,参照本县具体情况,现将征集就业见习机构和就业见习职位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
职业实习,简称为实习,是实习者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在实习单位安排的实习岗位上进行一段时间的实际操作,目的是增加工作经历,提高求职技能,是一项促进就业的工作安排。
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是吴堡县当地,年龄介于十六岁到二十四岁之间的待业青年,或者是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要求毕业时间未满两年,且未找到工作,涵盖拥有专科及以上文凭的全日制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的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学员,还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专业毕业生,同样包括毕业时间未满两年、同样未就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实习安排遵循个人自主申请、官方提供支持、各界集体协作的方针。实习时长通常为半年的时间。在实习阶段,实习机构与实习者会缔结实习契约,双方不形成劳动雇佣关系。
二、见习单位的申报与认定
(一)申报条件
本县域所有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级国家机构等用人单位,都有资格申请开展实习活动,并且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主动参与实习活动,依照《榆林市就业实习管理规范》各项条款执行,确保行为合规。
机构团体具备完备的官方注册流程并且持续运作,政府部门可以自行选择实习生并管理财务收支
建立了周密的实习监管体系,制定了详尽的实习作业方案,选派了职业的实习辅导教师,指定了专人负责实习事务。
可设置若干实习职位,旨在助力青年锻炼实践才干,这些岗位需包含专业知识、技术技巧及业务知识,能满足青年学习成长的需求。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确保拥有满足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措施及工作安全卫生环境,并且认真落实执行。
按规定为实习者预付实习期间生活费用,并迅速统计并上报实习相关数据。
7.符合见习工作的其他规定。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申请流程:达到见习基地申请标准的机关单位,须将相关文件递交至吴堡县人事信息服务中心,该中心位于吴堡县政府二楼208室;符合见习基地申请标准的企业,应将材料提交给吴堡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该中心设在吴堡县政府4号楼504室。
合法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登记资质的证件影印件,需盖单位印章。
(2)榆林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3)榆林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
(4)榆林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3);
(5)吴堡县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附件4);
2.申报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三)审核认定
经过人力资源相关机构的文件核查、现场查访,对于准备确认为实习实践基地的机构,会在陕西省就业实习信息平台公布实习职位详情。
三、征集见习岗位
原先确定的相关机构,需将相关文件提交到吴堡县人事信息服务中心(位于吴堡县政府二楼208房间);而企业组织则应将材料递交至吴堡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设在吴堡县政府4号楼504室)。
(1)榆林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
(2)榆林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3);
(3)吴堡县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附件4);
2.申报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四、其他事项
(一)见习补贴标准
核实无误并登记在册的实习人员,依照规定参与实习,能够领取政府发放的实习津贴,每人每月1700元,实习机构需通过机构对公账户,每月全额支付给实习人员实习生活支持。
这项意外险每人每月收取三十元,相关手续由县人事信息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在见习人员开始工作之前完成办理。
实习补助依据自然月核算。实习人员若按规矩正常上班的,当月补助依照月度标准核算;若月上班天数在十至十五个工作日之间的,当月补助按月度标准的半数核算;若月上班天数不足十个工作日的,当月不发放实习补助。
对于愿意接收实习人员实习期达到三个月以上的实习单位,根据符合条件的人数,每名实习人员可获得300元的指导管理费用补偿。
(二)见习补贴申请与拨付
试用阶段结束后,试用机构需提交试用人员出勤记录表,以及试用期间薪资发放的银行凭证,同时申请试用津贴资金,并送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待审核无误并依法向社会公布足够时间后,政府承担的津贴将全部划拨至试用机构。
(三)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申请
试用单位接纳试用职员实习,并且当年续用比例达到半数以上,同时和续用职员签订一年期以上用工合同的,根据续用人数向试用单位发放每人两千元的实习续用补助,另外追加拨付试用单位对实习职员的辅导治理费用补助。
提交的文件有:实习后继续任职人员名单、实习后继续任职人员劳动合同的副本等文件。
(四)相关要求
各用人单位需提升重视程度,持续深入学习就业见习相关政策,主动肩负起促进青年就业的社会责任,着力增设见习岗位,准时依规提交所需文件,保证就业见习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对于虚报、夸大见习人员人数和见习时间的行为,以及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助经费等违规行为,一旦查证属实,将取消见习机构的资格,追回补助经费,并追究相关机构及人员的责任;如果情节严重,将依照法律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如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吴堡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912-
吴堡县人事信息服务中心0912-
附件:1.
榆林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docx
2.
榆林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docx
3.
榆林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docx
4.
吴堡县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 .docx
吴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