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咋补贴? 郑州市的政策来了!

日期: 2025-10-19 20:05:13|浏览: 3|编号: 15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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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小型电动交通工具,已经成为众多城市居民日常移动的主要方式。现在,电动自行车也能够进行以旧换新的操作了。9月27日,通过市商务局的相关人员了解,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类消费品的旧物更新活动,本地政府增设了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以旧换新补助措施,目的是帮助使用者能够更加安全地使用交通工具。

活动期间从九月二十六号持续到十二月三十一号,资金分配遵循优先供应原则,额度有限,取用完毕即止。在规定的期限内,凡出售个人旧式电动自行车,并在郑州市更换购得具备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顾客,可以领取一次性分级固定金额的减免支持,具体为:花费2000元以下的,减免300元;2000元及以上的,减免500元。每位顾客只能享受一次旧车换购的优惠(即同一身份证只能使用一次)。

申请补贴者需满足这些要求:出售旧电动自行车和购置新电动自行车应是同一个人,旧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在自己名下;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要保证各部件齐全,电池需完好;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完成注册并安装车牌;电动自行车必须是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8)的强制性标准的两轮车;更换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标准。

采取双重渠道推进,逐步协助用户领取补偿金。首先进行实体店环节,时间从26号持续到“郑好办”应用的功能区域开通之时,用户可前往合作店铺处理废旧电动自行车(不限定车型),凭商家提供的处理凭证,提交个人资料,办理身份确认手续,签署电动自行车换代承诺书,即可具备领取补偿的资格。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时,选择线上支付,销售点会提供销售凭证,消费者可以立刻获得支付优惠。

第二阶段是线上环节,从“郑好办”APP活动版块正式启用那天开始,持续到年底最后一天。市民可以借助“郑好办”平台,在以旧换新专区挑选合作店铺,然后去店里处理旧的电动自行车。店铺确认回收后,市民就有资格领取补贴。接着,市民需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且销售点会提供购车收据。

若顾客要求退货,商家须经由最初付款的途径退还顾客实际付出的钱款,不包括政府补助的部分。倘若退货行为发生在财政补贴款划拨给商家之后,商家应立刻退还与退货事项相关的补助金,不论全额还是部分退款,都会占用顾客一个补助额度。(记者 成燕 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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