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过程中,供应商管理包含两个核心要素:候选名单和精选名单。候选名单,显然是一个汇集了大量潜在合作厂商的清单,一般由公司从技术突出、表现良好、信誉稳固的众多供应方中挑选形成。这份清单覆盖面广,或许囊括十几家乃至几十家供应单位,作为不时之需的储备资源。
相比之下,短名单更加凝练,它由企业从长名单里慎重挑选出的少量单位组成,一般有三到五家。短名单上的供应商凭借卓越的表现和上乘的品质,被视为值得优先考虑和联手的目标。在招标筹备期间,公司会借助可靠的途径汇集并审查这些供应商的详尽资料,以判断它们是否满足公司的专门要求和规范。
供应商的把控范围不止这些类别,还涵盖战略伙伴(核心合作单位)、重点供应商(重点选用对象)、待评供应商(需要继续考察)、不予考虑单位(不再纳入考虑)和合作终止单位(已无法继续合作)等不同层级。公司依据业务状况和供货商的整体情况,实时更新这些清单,以实现采购成效与物资品质的双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