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之上,流传着这么一则消息,消息内容为,“中国雄安集团急需招募几十名大学生,对专业设置不加限制,基本上只要报名者就能够进入。 ”此外有博主宣称消息“招聘具有正式编制,并且年薪会超出20万元以上。”。
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在其官网发表了一份“庄严声明”,声明中明确指出,前面提到的招聘内容是虚假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借着这个名义,收取“培训费”“报名费”等费用,这些行为给那些不明真相的人员造成了经济损失,同时还提醒广大求职者要保持警惕。
实际上,这般的招聘骗局在近些年并非鲜见,有人追求高薪工作却陷入到“美容贷”骗局之中,有人加入“兼职群”而上当受骗,乃至还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社交平台之上有诸多网友爆料自己遭遇了“求职招聘诈骗”,甚至于有人被诈骗几十万元,此类骗局也被求职者称作“招聘杀猪盘”。
《法治周末》的记者展开调查,进而发现,有一些不法分子,他们盯上了那些急于找到工作的年轻人,接着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去非法牟利,最终为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设置了诸多的陷阱 。
“没赚钱先交钱”
大学生冯璐收到面试通知时,满心都只是高兴,然而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然掉进了一场“招聘陷阱”当中,。
冯璐,今年22岁。她是在河北省一所211学校中文专业就读的大四毕业生。在校招的时候,冯璐没有成功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她在很多个招聘平台上都投递了简历。终于在2024年11月,她收到了一条offer短信。
短信里面说:啥“已收到您那会儿投递的助理简历了哟”,然后要麻烦您把您的邮箱地址发送过来一下,在经过这边所作出的确认之后呢,人事专员会给您派送一封跟那个岗位相关待遇情况的邮件过来哒。
没想太多,冯璐就回复了个人电子邮箱账号,当天中午,她收到了对方发来的邮件,邮件中有《职位邀请书》,上边说明了岗位以及薪资等事宜。
冯璐挑选了“新媒体运营”这个岗位,获悉该岗位基础薪资为8000元,再加上别的一些补贴以及绩效,每月薪资能够超过一万,其工作内容主要是承担产品定位、活动策划、品牌推广等 。
然而,对方表示公司要开展前期培训,得先就第一节培训体验课转过款项,虽说心里存有疑虑,可鉴于转账金额仅仅39元,为了不致使这个工作机会失去,冯璐还是向对方的支付宝账户转过去39元,然而,她没料到这仅仅是个开端。
在那期间,冯璐被对方一点一点地引导实行转账操作,一直到被要求去转账一笔数额不算小的钱款的时候,她方才察觉到存在“不对劲”的情况。
像冯璐这样遇到类似骗局的求职者不在少数。
于社交媒体之上,有一位称作张芸的网友发布帖子讲道,防不胜防,自身防诈意识亦是薄弱,以至于最终遭到诈骗,被骗金额为1383元。乃因3000元以上方可立案,派出所的警察同志表示,就当作是买了个教训吧。
不少經歷過此類詐騙局的受害者講述,“招聘方”收款所使用的是其支付寶或者微信賬戶,然而求職者獲得返現卻唯有通過APP,若要進行提現的話還必須要绑定銀行卡。大多數求職者最終根本沒法把APP的賬戶餘額進行提現。
一位有着多年从业经历、负责招聘工作的HR面向记者作出介绍,公司在面向外部开展招聘活动的时候,通常的行为举动是先跟前来应聘的人员进行电话沟通联系,邮箱地址具有的主要用途是在被录用之后用来发送录取通知,在最开始时绝没有很大的可能性和求职者进行频繁的邮件来回交流。然而这些所谓的“招聘方”联系到求职者所采用的方式,却是发送短信。
冯璐亦表明,在接到陌生短信之际,曾存有过短暂的疑虑,然而由于求职之心急切,就未作过多思虑,依旧将邮箱地址径直发送了过去。
记者知悉,在这些骗局里头,不法分子于各样招聘APP发布诸如“高薪工作”“稳定兼职”之类招聘消息来吸引求职者,或者在求职者于招聘APP留下联系方式后主动去联系受害者,随后以入职以前,又或者线下面试之前需要凭借线上培训作为缘由,致使受害者去购买培训课程此外还要完成考核任务。
冯璐告诉记者,后来她才晓得了,她的那位同学有着同样的遭遇,只是她同学比她损失更为惨重,在转账了5000元之后,对方紧接着就把她同学拉黑了。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当中的法官呢,曾经做出过提醒,通常情况下而言呀,去求职、参与应聘工作这个行为本身呢,并不需要用到任何费用的。所以呢,只要是那些打着报名费、服装费、培训费、体检费、保证金、保密费等等这样的名义,在招聘的那一系列环节当中去收取费用的情况呀,那是极有可能演变成一个骗局的。存在一些公司或者个人呢,甚至于会向求职者承诺,在培训之后会包就业,然而却要求求职者先朝着指定的借贷平台去贷款,以此来支付培训所需要的费用,这样一来就致使求职者陷入到“培训贷”“校园贷”这样的骗局之内了,最终工作没能够找成功,反而背上了一身的债务呢。
上述法官表示,因此,各位求职者,要通过官方网站,以及正规渠道,去查询、核实企业资料,还有招聘信息,要警惕求职收费陷阱,要保存好证据,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
背上“培训贷”
除了求职者被骗转账,培训贷也是招聘骗局中的惯用手段。
刘岩,这个人是从山西省太原市过来的,他向记者讲了一件事,他在某招聘网站上瞅见了一条招聘平面设计师的信息,这条信息对学历没有要求,对工作经验也没有要求。
刘岩在应聘之前被告知,公司会提供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培训结束之后公司保证找到月薪超过一万的工作,但实训期间没有工资,而找到工作的条件是要从他未来的工资里抽取一定比例,在前五个月公司要从工资中抽取三成作为提成,也就是一万五千元。
对于这件事,刘岩表明自身没办法拿出这么多的钱,公司声称培训费能够办理分期贷款,到时候用一部分工资来偿还贷款。
于是,在经过为期两天的试听课程结束之后,刘岩签订了贷款合同。然而,当培训课程宣告结束之际,公司里边的工作人员仅仅是于班级群当中发送了招聘方面的信息,至于具体的岗位,仍旧需要刘岩自己前去进行应聘才行。最终结果是,刘岩非但工作没有能够落实下来,反倒是欠下了债务。
刘岩告知记者,他所面试的岗位是平面设计师,因他没有美术方面的基础,故而最开始的时候,他把培训当作是一回很难得遇上的学习契机。
刘岩说,试听课时,老师会手把手教授一些简单操作,且非常耐心,能让我们用软件做出简单设计成果,然而正式培训时,老师所教内容全是网上相关软件课程的复读,向老师提问也得不到解答 。
刘岩后来发觉,原来有着和自身一样经历的人并非少数,他也是经由他人介绍得以加入到一个与“招转培”相关的维权群里,这个群当中汇聚了上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受害者。
刘岩表示,遭遇骗局的人群里,大部分是学生,这些学生没什么社会经验,且主要集中在新媒体运营行业,还有短视频直播行业,以及IT行业,除此之外,美妆美发行业,健身行业,烘焙行业也有。
记者梳理相关信息发现,此类求职诈骗并非个例。
2024年10月的时候,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惩治求职诈骗犯罪的情况,总结出了求职类诈骗高发的四种类型,这四种类型里有虚构招聘“精心做局”骗取相关费用的情况,并且提示广大群众尤其是求职人员要高度警惕,还要增强防范意识以及识别能力。据了解,在2022年1月到2024年8月期间,全国检察机关一共起诉了各类求职诈骗犯罪4708人。
照刘俊海这个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一职的人看来啊,“培训贷”陷阱一直持续存在着,这暴露出了监督管理方面是存在漏洞的。他给出建议说,要去打造一种多部门协同执法的监管机制,针对开展“培训贷”的那些机构,加大处罚以及打击的力度,以此增强监管所具备的威慑力,进而净化网络招聘市场的环境。
他给出建议,当人们进行求职找工作这个行为时,应当全面且充分地去考量自身所具备的特长以及能力水平,要是碰到诸如“未来就业前景呈现出广阔态势,然而却需要参与付费培训”“只要支付金钱就能够参加推荐就业”这样子的情形,还有薪资之允诺过高的状况,那就一定得提高警惕。在求职的整个过程当中,要是遭遇了上述那些问题,就应该马上保存证据,以此来方便维权,与此同时向人社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举报,从而及时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警惕“骗人入群”
另外存在那般一类招聘,它打着“微信拉人、工资日结”这样的旗号,宣称躺着便能够赚到钱 。
这些打着“微信拉手”旗号的兼职广告,常常凭借给出薪资丰厚、干活轻快等这般的招引条件,来引得众人予以留意。
不过,盲目进群的背后也隐藏着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能够单独,或且与其他信息相结合,用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各种信息,被称作公民个人信息,其涵盖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近段时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涉嫌对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侵犯的事例展开了审理, 。
2020年10月起,至2021年4月止这个时间段内,被告人张某设立了名为“看世界”的微信群,并且征召被告人刘某等人员作为下家。在此之后,张某把上家打包发送给他的手机号码,还有微信群二维码,发送给了下家刘某等人。刘某等人借助微信搜索这些手机号码,进而添加为微信好友,接着把新添加的微信好友拉到上线给予的微信群当中,随后退出该群。
与此同时,刘某把整理好了的,已拉入群里的那些信息,也就是群名、手机号、微信号等等,发送给了张某,张某对拉人信息进行汇总之后,将其上交给了上家,上家按照进微信群人员每人支付在8元到15.5元不等的价格,同张某进行结算,并且是通过网络虚拟货币,也就是火币这种方式,向张某支付,张某在虚拟货币平台进行提现操作之后,再和下家刘某等人进行结算。
2021年2月18日,刘某添加了被害人邵某成为微信好友,之后把邵某拉进了“美团-大润发優惠卷k1-15”微信群,后来邵某在这个群里,被诈骗了总计97万余元的钱款。
审理之后,北京市二中院得出这样的认定,被告人张某、刘某违背国家相关规定,非法去获取、进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张某的情形属于特别严重,刘某的情形属于严重,他们的行为都已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据法律应该予以惩处。于是,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且还要处罚金四十万元;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且还要处罚金四万元。
在该案中,负责审理的法官进行了相关介绍,那些以公民个人信息作为对象的众多不当行为,都存在着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可能性。详细来说,主要呈现出以下三种行为模式:
其一,违背国家相关规定,朝着他人售卖亦或是给予公民个人信息;其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把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进程当中所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售卖或者供给他人;其三,偷窃或者运用其他办法非法取得公民个人信息。
日常生活里,我们用处的手机号码、微信账号等,因能反映公民个人行踪、财产等信息,都属于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若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或者向他人提供、出售,极有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上述法官这般讲道。 。
(应受访者要求,冯璐、刘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