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免费领养”背后究竟多少“坑”等着你

日期: 2026-03-30 15:06:51|浏览: 24|编号: 16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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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讲好的是领养宠物,为何反倒背上了,分24期或者36期的分期付款呢,近期,免费领养小猫可是背上‘猫贷’,女子领养猫咪到家之后病死了还背着‘猫贷’等这样的话题,登上了热搜。

伴随着“宠物经济”持续升温,宠物领养馆于多地商场、居民区以及高校周边现身。可是,当怀揣着“领养代替购买”心态的爱宠人士满心期待地步入店内,带着中意的宠物返回家中后,却发觉“免费”背后潜藏着诸多陷阱,诸如长期复购、分期付款、高价宠物用品、宠物离世仍需继续还款等,那所谓的“领养”看似免费,实际上代价高昂。

就此而言,店家所讲的“免费领养”究竟真是公益性质,还是属于一种新的营销手段?针对这个情况,《法治日报》的记者开启了调查行动。

漫画:高岳

爱心领养”竟成分期债务

在他扫码按照流程去领取猫咪的时候,压根儿就没留意到居然还要进行分期付款的事情!说起之前那一次所谓“免费领养”一只小猫的过往经历,正在安徽合肥某高校就读的小明,那可是气愤到了极点。本来想着能够实行“免费领养”,结果却出乎意料地背负上了为期长达24个月的分期债务,每个月都得支付398元用于购置猫咪的相关用品。时间过去了半年多,小明仔细算了一下账目,当她最后把债务全部结清的时候,所付出的总的费用竟然将超过9500元,这远远超过了购买猫咪本身的实际价值。

像小明这样陷入“宠物贷”套路的爱宠人士并不少见。

记者了解到,宠物领养馆商家,以“免费领养”“领养替代购买”为噱头,吸引顾客到店。接着,以“宠物粮保障计划”“无忧养宠计划”等名义,要求消费者办理两年或三年分期业务。消费者需每月支付数百元,且钱款用于在商家的小程序“商城”购买饲养用品。这种每月定时付款的模式,被称为“宠物贷”。

近来,记着去走访了北京的好多家宠物领养店,瞧见好多店内有大批量透明展柜,每个格子分别圈养着美短、英短、布偶、德文、暹罗这些品种的猫,抉择“领养”猫咪的人们数量不少,好多猫咪展示柜前都挂上了“已预定”的标识,从表面上来看,这种“领养代替购买”的形式好像挺合理,可记着在多个社交平台搜索后发觉,因“免费领养”引发的麻烦事儿数量不少,单单在黑猫投诉平台就有解除“猫贷”分期付款的诉求超过一千条,解除“免费领养”的诉求超过六百条。沿着这些投诉去看,能够轻易发觉,好多消费者在并未留意相关协议详细内容时,就径直选取勾选了同意选项,针对此情形,有人抛出疑问,觉得“猫贷”属于那种捆绑销售举动,有网友毫不客气地讲“于事实上这就是在消耗人们洋溢着的爱心了”。

“免费领养”实则市场交易

社会媒体平台当中,存在着经营“免费领养”的商家,这些商家分享了经验,经验内容是“活体作为赠品促进客户下单”,其宣称“以免费领养的方式解决活体宠物交易门槛高的痛点”,并且利润率高达百分之七八十。

在记者于线下就分期付款的依据向相关商家进行询问之际,商家对这一问题都采取了回避的态度。与此同时,店员再三强调,后续的扣款依旧能够用于购买宠物用品,领养人并不会处于“亏”的状态。

不少人然而并非这般觉得。有实行领养之人以自身经历阐述表明,商家的小程序商城里的宠物用品种数量不多且品牌缺乏保障,充纳进去的钱财也不见得能够涵盖饲养猫的所有开支。

倘若如此,在这般模式里的“宠物领养”究竟归属于哪一种性质呢?《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直言,要是“领养”得付出相应的代价,透过现象深入剖析那便等同于“买卖”,仅仅只是把猫咪的代价设计包装成了别的费用罢了。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李成强调,该种合同即便被称作宠物领养合同,然而实际上却是消费者要把以分期买进宠物用品当作附带条件,商家借助此来获经济好处的买卖合同以及赠与合同的复合型合同,是这么个情况了。

记者于几名领养人所提供的合同里看到,双方约定将授权给予第三方,让第三方能够按月进行扣款并转给商家,在这个时间段之内不可以随时取消授权。多位领养人讲述了自身所遭遇的情况,便是在宠物出现不幸死亡或者生病状况以后,依旧需要持续进行分期付款,因为这样而产生的宠物身体健康方面的纠纷数量并不少。

被领养宠物健康问题的责任划分方面,马丽红觉得,若“领养”是无偿的,商家不承担商品的瑕疵担保义务,领养者在领养环节也不具备消费者身份,然而要是“买卖”,商家就需承担所售宠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消费者也拥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警惕爱心和善意被精准营销

记者通过一番查询,又经过仔细梳理之后发现,在全国这个范围之内,一共有33起像这样的纠纷进入到了诉讼程序当中,其中呢,有32起判决明确表明领养方需要依据合同约定去购买猫粮,由于其存在违约行为,所以要酌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只不过,仅有一例判决持有不一样的意见,它认为作为原告的商家在这个案件里没能如实去告知所涉猫咪的患病情况,这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领养方依据此情况未履行购买猫粮的行为属于符合常理的情况,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李成表示,“公众讨论的角度和法律层面的认定确实存在差异”。消费者以低成本得到宠物的初衷 ,与商家间订立 “宠物领养协议” 等合同里宠物免费领养存在差异 ,然而消费者需分期支付宠物用品费的约定 ,通常应被认为是交易双方协商权衡后的真实意愿 ,合同应为有效 ,双方都应恪守履行。

在长远的视角之下来看,由于“宠物经济”持续呈现繁荣的态势,宠物领养所当中涌现出来的新的问题是需要引起人们集中关注的。对于那些心怀善意的爱宠人士来讲面对打着领养的旗号但实际上却是为了营销的情况时,怎样才能够做出万全的保障从而确保自身的善心不会被人辜负呢?

千万不要轻易相信那所谓 “免费” 的诱惑!在踏入各种各样的 “宠物贷” 之前,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它的本质是市场交易行为,而不是公益活动,并且还要对自身的经济能力做好评估。李成向爱宠人士作出提醒,在签约之前,要跟商家去确认宠物的健康状况,还要同商家清晰地约定宠物用品的种类、品牌等方面的内容,以此来防止商家提供劣质产品;在审查合同之际,对于不利条款要实行修改或者拒签,并且留存好协商的证据;在履约的这段期间,消费者应当好好善待宠物,同时留存获取、使用商家所提供的宠物用品的证据;要是遇到违约的情形,能够先跟商家展开协商,协商要是不成则可以依照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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