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孙羽
在宠物买卖交易这个范畴当中,“星期狗”事件时不时就会发生,“星期狗”的意思,是消费者去购买的时候这些宠物狗呈现出特别精神、活泼且可爱这样的状态。然而,大部分被买回去大概7天左右就会出现状况,甚至会走向死亡。最近这段时间,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就把这样一起关于购买宠物死亡之后索要赔偿的案件给审结了。
此前,张某有养一只宠物狗的想法,他从某水族馆,以9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金毛幼犬,之后购买狗笼、狗粮等,花费了1000元。次日,这只幼犬出现食欲不振的情况,精神也萎靡不振,第三天开始呕吐。第四天,张某带着幼犬到宠物医院看病治疗,检验显示,该幼犬携带高浓度的犬冠状病毒和细小病毒,情况严重。当晚,张某就幼犬的状况与水族馆沟通,水族馆表示“别给金毛花钱治病了,干脆我再送你一条”,张某没有同意。过了一天之后,幼犬经过抢救但最终还是无效死了,张某前前后后支出的治疗费总共是2000元。之后张某把幼犬的尸体进行了火化,支付了花费用去1800元。
张某向水族馆提出退款请求,未得到应有的回应后,向农业局进行了投诉,农业局判定水族馆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所售动物属于应进行检疫却未经过检疫的范畴,进而对水族馆实施了行政处罚。
张某声称水族馆有着欺诈经营的行为,此行为侵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还对自己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影响,基于这个理由,张某向槐荫区法院提起了诉讼。槐荫区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作出判决,要让水族馆把张某购买宠物犬所付的款项900元返还给张某,同时还要返还治疗费2000元。判决下达之后,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
如何去挑选出令人满意且健康的“毛孩子”,从而避免买到“星期宠”呢?承办法官宣称,针对卖方向买方所承诺的动物免疫状况、品种以及血统等方面,还有卖方自身的经营资质、双方共同商定好的服务期限、纠纷解决的方式等这些内容,消费者理应要求卖方出具相关的文件、证书等能够起到证明作用的材料,或者采用书面合同这般形式予以记载。要是发现所购宠物的健康存在着问题,那就得在第一时间去通知卖方,并且要留意保存照片、视频、就诊记录这类资料。
一旦碰到“星期宠”,该怎么去维权?承办法官讲道,宠物它可是现代人类非常重要的陪伴者,一旦遭遇疾病、意外等状况,这都会让饲养人在心理方面、经济方面遭受痛苦以及承受损失。要是卖方违背合同约定,出售了那不符合检疫要求的不健康宠物,这就属于买卖合同里的违约行为,买方可行使权利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要是卖方对于宠物的不健康状况负有相应责任,买方能够要求卖方承担治疗花销、交通费用等合理支出,或者跟卖方商量商定更换宠物等之类的解决方式。
需要留意的是,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当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情况之后,对方理应采取恰当举措来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要是没有采取恰当举措从而使得损失扩大了,那么就不得针对扩大的那些损失去请求赔偿。当事人因为防止损失费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是由违约方来承担的。所以,在察觉到所购买的宠物存在健康问题以后,消费者应当尽快去采取就诊、治疗等一系列措施,妥善地留存好相关单据,并且及时跟卖方展开协商。要是因为那种刻意拖延治疗、拒绝协商等状况致使损失扩大了,那么该部分赔偿诉求是很难获得法律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