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板雪糕归属再引争议:大庆红宝石告青岛蓝宝石公司侵权

日期: 2025-09-22 21:06:13|浏览: 2|编号: 13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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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板”归属再引争议

此前法院曾裁定其为“红宝石”品牌的特有名称

去年夏季,一款号称能唤起消费者童年记忆的东北大板雪糕迅速走红,引发广泛关注,随之市场上仿冒品泛滥成灾,导致诸多问题出现,各方矛盾不断激化,近期,“蓝宝石东北大板”正式指控“红宝石东北大板”对其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而在这场纷争中,“红宝石东北大板”早些时候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蓝宝石”产品涉嫌假冒伪劣。

缘起红方打假蓝方叫屈

"蓝宝石"近日主动公开表态的起因在于,今年五月二十五日,拥有"红宝石"以及"红宝石东北大板"注册商标的大庆红宝石冰淇淋公司,向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了诉讼,指控"蓝宝石"东北大板青岛代理商侵犯了"红宝石"品牌方的合法权益。紧接着,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封了某家疑似售卖仿冒雪糕的代理商的商品。

和信美食品(北京)有限公司针对“蓝宝石东北大板”事件进行辩解,公司负责人刘炳辉声称,该产品具备所有必要认证,系正规合法运作。胡伟楠的律师拿出了和信美有关的商标文件以及包装袋的外观设计专利证明,具体有“和信美”商标的登记凭证,“蓝宝石”与“蓝宝石东北大板”商标在2014年4月27日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确切受理记录,还有东北大板包装袋的专利文件,这些材料都展示了和信美的权益。胡伟楠提到,和信美公司将会对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采取法律行动。

焦点特有还是通用名称

此次“红蓝之争”的关键在于东北大板是特有名称还是通用名称。

这类通用标志跟通用名词相似,例如(阿司匹林),通常不被当作商标来认可,而是当作药物的一种统称。这类标志缺乏独特性和象征性,无法代表某个特定品牌的商品。东北大板就属于这种情况,胡伟楠这样说明。

针对“红宝石”被指抄袭“蓝宝石”品牌的指控,刘炳辉回应称其为“跟随式发展”。他表示,“红蓝之间的竞争”并非关于东北大板产品的真伪问题。胡炳辉还引用了“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Cola之争”作为例证来阐述自己的观点。百事可乐问世前十二年的可口可乐于1938年就质疑百事可乐在商标中使用Cola的合法性,双方就此词的使用权展开诉讼,不过美国联邦法院最终判定,“Cola”不再具备商标专用权,而是转变为一个通用名词。胡炳辉认为“东北大板”与Cola类似,属于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的普通称谓。

背景法院此前已有裁定

记者日前致电大庆红宝石冰淇淋公司,公司负责人回应正外出办事,建议记者与公司律师部门沟通,然而律师部门方面始终没有回复记者的询问。

不过据记者了解,红宝石公司曾在2014年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红钻石东北大板”。对于此案,“红钻石”方面提出的抗辩观点与“蓝宝石”相似,同样主张东北大板属于通用名称。

今年3月,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作出判决,确认“红宝石”商标早在1999年8月14日就已成功注册,其指定使用商品包括冰淇淋和冰棍。红宝石公司于2013年5月便开始销售自产的“红宝石”东北大板冰棍,到了2014年夏天,这款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积累了一定市场声誉,应当被视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指的知名商品。东北大板具备明确区分产品出处的显著标记,理应被视为独特称谓,法院裁定红钻石东北大板构成侵权行为。

调查

多数消费者不留意商标

记者昨天实地探访时看到,左家庄周边的世纪华联和丹彤便利店均在销售“红宝石”品牌的东北大板,这些产品有纸质外包装,也有塑料外包装,包装上还印有“保证正品,若发现假货将赔偿一百万”的声明。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许多街边小铺里,东北大板除了“红宝石”,还有“绿宝石”、“蓝宝石”之类的,售价均为3元,若不仔细看很难分辨清楚。一位摊主坦言自己也不明白这些“宝石”有何不同,认为味道基本一致。顾客买东西时从不关心牌子,只认东北大板这三个字。

王小姐正在买冰棍,她表示自己之前没留意到东北大板有不同颜色的“宝石”,只要味道好就行

京华时报记者胡笑红实习记者贾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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