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特烈:足底的郁金香——球鞋炒作的史法漫谈

日期: 2025-09-24 11:09:04|浏览: 3|编号: 1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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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烽火”连三月,韦4值(八)万金

中国最善于捕捉市场机遇的群体,无疑是那些专门买卖球鞋的人,他们也被大众称为球鞋掮客。

今年3月25日,H&M集团凭空指责我国涉疆措施,随后网友们发现耐克、阿迪达斯等著名运动鞋品牌早已在国外发布过类似表态。

许多人认为,对于从不轻易表态捍卫国家领土完整的民众来说,那些印着不同年份和姓名首字母的球鞋,将不再能吸引普通人花费大价钱购买,专门倒卖这类球鞋的商人也将很快没有生意可做。

未曾料到,短短数日之内,倒卖运动鞋的群体便重新赚得盆满钵满。当先前被视为财富密码的AJ系列因公众反对而受阻,这些投机者转而将目光投向了李宁、安踏等国产鞋类品牌。

据了解,安踏与哆啦A梦合作的某款鞋子,当前标价3699元,较最初的499元发售价格,溢价达到了3000元以上;另一方面,李宁推出的“韦德之道7 wow7 The 超越”限量版球鞋,其最贵版本售价为29999元,与1699元的发售成本相比,增值幅度接近17倍。

与前两个产品相比,李宁“韦德之道4全明星银白款”在价格方面的变动最为惊人,该款产品的最初定价是1499元,但最近价格已经飙升到48889元,增长了整整31倍,这个涨幅非常惊人,甚至有传闻称这款产品曾经暴涨了六十倍,最终以超过八万元的价格成交!

正是因为那种追求“迅速致富”乃至“即刻达成财务自由”的狂热心态,在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深圳市金融监管机构针对近乎失控的球鞋炒作行为发布警示、展开调查之后,涉及“球鞋炒作”的种种乱象又重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股买卖潮是如何兴起的?这种行为是否触犯法律?它会不会诱发其他违法乱纪事件?

二、“炒鞋”的中外发展史

资本主义自在人类历史中占据主导地位以来,投机与泡沫现象从未间断,从三十年战争期间神圣罗马帝国的“劣币危机”作为开端,人类已经历了多次经济泡沫的膨胀与破灭,以及相应的经济动荡。

所谓“南海泡沫”、所谓“密西西比河公司事件”、所谓“铁路狂热”等经济投机行为,多少还能反映人类对于新兴经济形态或新式技术的热切期盼,而诸如荷兰当时经历的“郁金香狂热”,大概就只能说是“人性中尚未泯灭的非理性狂潮再度显现”了。

尼德兰画家小扬·布吕赫尔在1640年所作的《猴子与花》,旨在嘲讽尼德兰的郁金香狂热现象

在中国境内,经济炒作和泡沫破裂的情况多次出现,早在1982年,国内就爆发了至今仍令许多人,尤其是长春居民感到后怕的“君子兰疯潮”,其盛况可与三百多年前荷兰的“郁金香狂热”相提并论;此后,形形色色的经济热潮在中国接连不断,像九十年代的“海狸鼠骗局”,以及二十一世纪初的“藏獒热潮”、“蚂蚁热潮”等,最终都因泡沫的破灭,给国内经济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

放眼全球,再看看国内,可以知道,同郁金香、君子兰和藏獒比起来,鞋子仅是那些投机者莫名其妙看中并用来牟利的普通物件,永远不会退出流通领域,而“炒鞋”这种社会现象似乎也并不算有何特别之处——毕竟,同过去卖到普通荷兰人或中国人收入几百乃至上万倍,却既不能吃也不能穿的君子兰相比,用赵丽蓉的话讲,运动鞋总归算是蔽体的衣物吧!

球鞋()经济的发展远早于普通人的想象。

20世纪20年代初期,篮球尚未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仅是表演性质的活动,当时并无职业联赛,NBA更未成立,其前身BAA直到1946年才成立,但匡威公司与销售能力出众的查克·泰勒早已合作,开始共同设计并推广专业用篮球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产品就是至今仍在销售的“查克·泰勒全明星”系列。

颇为奇特的是,尽管被称为“制鞋宗师”,但“查克·泰勒全明星”系列球鞋的定价其实并不高,在闻名遐迩的“飞行俱乐部”球鞋销售平台,一双匡威“查克·泰勒全明星”与华纳公司“路尼通”系列动画合作款帆布鞋,售价仅为58美元,甚至比许多常规匡威鞋款还要经济实惠。

查尔斯霍利斯泰勒被称为查克泰勒,他推出了一款名为查克泰勒全明星的帆布球鞋

那所谓的“炒鞋老祖”售卖的鞋子价格其实并不高,以“查克·泰勒全明星”路尼通纪念款为例,其市场售价大约在58美元上下

至于如今这般狂热的“球鞋狂热”现象或“球鞋炒作”现象,究竟兴起于何时,已无从查证,西方媒体的相关追溯性报道也相当有限。不过依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最晚在2005年,类似今天中国这般狂热的炒鞋风潮,在美国已初露端倪。

2005年2月22日,纽约下东区一家售卖鞋履的店铺,在推广耐克 Dunk系列鞋款时,现场出现过骚动场面,而这双极为罕见的款式,如今市场价约莫两万美元,与其那些依旧供应稳定、价格仅数百元或最多一千多元的同类产品相比,这双 Dunk系列鞋款的价值,确实可以称作是极高。

《福布斯》与《商业内幕》于2018年对“隐匿鞋履市场”及美国“鞋类交易领军人物”本杰明·“基茨”·卡佩鲁尼克进行了深度剖析,这位出生于1999年时年仅19岁的年轻人,凭借球鞋炒作活动并专门向知名人士售卖限量版鞋款,迅速积累了百万财富,并且因此与DJ哈立德、德雷克、坏痞兔等众多名人建立了稳固的社交关系。

但是这位被称为“少年富豪”的人物再次露面时,形象大不如前,今年年初,他怀疑有人偷拍自己,于是抢走了对方手机,之后因涉嫌抢劫(重罪)被关押在迈阿密戴德县监狱。

“炒鞋少年富豪”卡佩鲁尼克(资料图/)

尽管雅虎财经预计到2030年全球“二手转卖球鞋”市场总额将达300亿美元,但这似乎并未引起美国人的足够关注,否则美国媒体不会把大量关于炒鞋的报道集中在中国“炒鞋”市场,毕竟精于炒作的美国人有众多可供利用的素材,甚至是抽象的理念

在这个国家,汤姆·布雷迪的初级球星卡能售出130万美元,3lau的专辑NTF能卖出1700万美元,即便乔丹亲笔签名并穿过的AJ1战靴,也仅以56万美元成交(这已是破纪录的价格),还有什么是特别值得大惊小怪的?

“转售运动鞋”的潮流最早在北京奥运会后传入国内。据2019年新闻报道,早在十年前的2009年前后,这种风气就已经在中国主要城市蔓延开来。美国媒体开始大量报道所谓的“中国未来金融泡沫”炒鞋现象,例如《华尔街日报》曾提及,一种在美国供应充足且销售顺畅的“Scott Nike Air Force 1”,在2019年时竟被炒至2667美元。

确实,后来作者去查了“飞行俱乐部”那家店,卖同款鞋子的价格,8.5码在美国要2931美元以上,11码和15码的就更贵,达到了5000美元以上。

Scott品牌Air Force 1系列11码款式,于美国市场挂牌价格超过五千美金

三、“炒鞋”是否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当“转售球鞋”现象再度升温,许多人开始探究其合规性,就是这种行为是否会触犯法律,甚至涉及犯罪层面,我之前也接到过相关咨询。关于这点,我的看法如下:

简单的鞋子买卖活动,极少会触犯刑法或行政法规定

最纯粹的、具备最基础交易模式的“倒卖球鞋”,也就是转售方以当前价格购入一双运动鞋,再以更高价格转售给追求这双运动鞋的购买者,此类活动触犯法律的风险极小。

“投机倒把罪”早已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中共中央、国务院早在2015年就已提出相关意见,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里明确指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正确处理,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就交给市场,政府不应进行不恰当的干预,这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坚持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尊重自主定价权的决心。

有些人大概清楚,轻易的“倒卖球鞋”未必算作犯罪行为,然而,这种做法是否属于行政违规,尤其是是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后面简称《价格法》)第十四条的内容,很多人心里都存着不少疑问。对于这个问题,个人认为,要是那些用简单交易方式买卖球鞋的人,并没有《价格法》第十四条当中明确不允许的操纵价格等行为,那么他们有很大概率不会触犯大多数的行政法律。

有些买卖鞋的人或许会强调,他们绝不会做出《价格法》第(一)至(二)、(四)至(八)条所述的不正当定价举动,然而,对于自己转卖鞋品是否属于第(三)条界定的“人为抬高价格,致使商品价格异常飙升的”情形,他们则显得十分不安。

对于这个问题,作者检索了最高法裁判文书网,搜集了108个案例,截止到2021年4月8日的数据,这些案例都与价格法第十四条相关,同时包含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等关联条款,随后进行了归纳和剖析。

过去许多实例显示,依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展开的行政惩处,主要针对的是医药、医疗器械等涉及国家经济与民众生活的基本物资的生产商或销售商,例如疫情期间出现哄抬口罩、消毒酒精价格的药铺,却未曾见到任何针对球鞋这类非生活必需品、非国家经济与民生基础物资、非公共服务的物价上涨而实施处罚的情况。

参考过往案例而言,单纯买卖球鞋这类简单交易行为,属于行政违法的几率其实并不高。这或许也能解释为何央行、新华社在警示球鞋市场过热现象时,并未着重考虑其可能直接引发的犯罪或行政违规问题。

2、几乎所有“炒鞋”行为都构成涉税违法乃至犯罪

但是,存在一种行政违规甚至犯罪行为,几乎每个参与买卖球鞋的人都可能触碰,那就是与税务相关的违规及犯罪活动。

多少从事转售运动鞋的人,即便是只做最基本的买入卖出,会将赚取的利润(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数十万、数百万的巨额金额)上缴税金?如果他们不这样做,那么这些转售者轻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条款,属于行政层面的违规行为;重则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会被认定为偷税漏税的犯罪行为。

从事涉及复杂交易模式的球鞋投机行为,或许会触犯行政管理法规,甚至可能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这些炒鞋者不满足于低买高卖,热衷于通过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手段吸引资金,大量囤积鞋子制造市场短缺,企图赚取暴利,甚至垄断市场,他们还可能通过勾结等手段操纵价格,这种行为可能触犯《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项经济法规,构成多种行政违法行为。

这件事还表明,所谓“转售球鞋”需要投入巨额资本,实施连续的抬高价格操作,而这类生意的主要参与者,多是经济上尚未独立的年轻人,他们急需用钱快速获利,因此筹措到“转售球鞋”所需的资金至关重要,不良分子有可能把这种活动变成犯罪行为,尤其是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的温床。

制售假冒运动鞋、售卖伪造品牌标记的商品、因贪图国外鞋类货源从事偷运活动、通过放贷途径向经济拮据的买鞋人提供资金、为筹措购鞋款项向众多不特定对象借钱乃至诈骗等行为,在球鞋炒作领域完全可能出现,这些行为既可能导致部分球鞋炒作者蒙受巨大损失,也可能促使部分球鞋炒作者走极端、最终锒铛入狱。

四、结语

在本文完成之际,新华社又引用了北京青年报上的一篇报道,该报道题为《炒鞋价格猛增31倍 需警惕其中隐患》,文中着重指出了参与炒鞋活动可能带来的危害。

这种买卖其实只是人类历史上“什么东西都能炒作”现象中的一个小例子,甚至算不上什么特别的事物,但它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和危险,尤其是法律层面的后果和危险,依然不能忽视。

当前,笔者也提议监管机构重视因“炒鞋”活动可能带来的法律层面问题乃至社会层面影响,同时更希望监管机构能够,着眼长远,看待事物,那些势头不良的“炒鞋”现象或许很快就会失去其火爆程度,然而,谁也无法预料,接下来会不会有其他商品,比如“球鞋”或者“郁金香”、“君子兰”、“海狸鼠”、“藏獒”等,继续出现类似炒作行为,怎样阻止这种“炒作殆尽”的负面现象,可能是全社会需要深入探讨和反思的。

注释:

网易财经报道,李宁、安踏遭遇天价鞋风波,炒鞋乱象突然冲击国货品牌。

翟元元, 王慧莹, 陈桥辉, 王琳, 李晓蕾, 杨晓鹤:那份关于疯狂转卖运动鞋的报告,讲述李宁鞋以1499元购入,转手卖出8万元,最终赚取了60倍的利润

新华社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支通过口头方式提醒人们注意买卖球鞋的潜在风险,与此同时,深圳地区的金融管理机构则采取实际行动展开相关情况的调查。

雅各布,空气,为何,陷入狂躁,之中,

Leigh . The ,

见到那位18岁的年轻人,他非常难得

他因参与新年晚会而受到表扬,表现十分出色,获得了认可,大家对他印象深刻。

Wade,那个数额或许会在2030年达到30美元

艾琳,从艺术到贺卡,样样精通,而且技艺精湛,

弗兰克的公司生产的Air 1s型号售价高达五十六万美元,这是最新推出的款式,

张泽炎 李大伟:《天价潮鞋玩家生意经:炒鞋如炒股》,

谢一帆和朱莉,中国未来:高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规定商家不允许有以下不合规的定价操作:

暗中勾结,控制商品定价,侵害其他企业或购买者的正当权益,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会扰乱市场秩序,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必须坚决打击,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保障各方利益不受侵害。

除依法对新鲜物品、应时商品、滞销产品等进行降价处理外,为了排挤对手或者垄断市场,以低于生产耗费的价格销售,破坏正常的生产经营环境,损害国家权益或其它经营者的合法权利。

编造、传播虚高的价格信息,人为抬高商品定价,致使商品价格异常上涨的;

采用不真实的或者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标价方式,引诱顾客或者别的商家与其达成交易;

对交易条件相同者,售卖相同商品或服务时,给予其他经营者差别待遇;

通过提升商品类别或降低商品级别等方式进行采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以此方式间接增加或减少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温婧:《炒鞋价格暴涨31倍 谨防背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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