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一种源自东北的雪糕“东北大板”在福州市区广受欢迎,几乎随处可见,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8版。与此同时,这款雪糕的流行也引出了市场现象,不少购买者注意到,现在有许多不同商标但形制类似的东北大板,包括“红宝石”、“蓝宝石”和“绿宝石”等品种。
据相关媒体披露,源自大庆的“红宝石”是市面上最早露面的产品,并且名气更大,然而源自北京的“蓝宝石”却拿下了包装袋设计的专利权,前者指控后者“抄袭知名品牌”,后者则主张“东北大板”属于公共名称。
红宝石“东北大板”更畅销
“东北大板”走红“李鬼”纷纷现身
昨天,东南快报记者巡查福州市内多家小型零售店,注意到除深色冷藏柜中售卖的“红宝石东北大板”外,部分店铺还提供“绿宝石东北大板”、“蓝宝石东北大板”等同类产品。
杨桥路旁边有家便利店,店门口左边放着一个卖“红宝石东北大板”的冷柜,右边则摆着老板自己置办的冰柜,里面装着各种冷饮和雪糕,其中也混杂着一些“蓝宝石东北大板”。这两种东北大板都是长方体形状的大块。“红宝石”有四种不同口味,其中一种口味用蜡纸包裹,其他口味则用透明塑料袋封装,而“蓝宝石”仅有一种口味,同样采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店主许大姐向东南快报记者透露,“红宝石东北大板”相比其他口味,销量更为突出。
在六一路的冰淇淋批发店,东南快报记者除见到“蓝宝石东北大板”外,还发现了“绿宝石东北大板”,这两款东北大板的包装样式极为相似,唯独宝石的颜色有所不同。
红蓝叫板 谁是真正的“大板”?
调查期间,东南快报记者察觉到“红宝石”这个牌子占据了最多的市场份额,而“蓝宝石”牌子的比例则比较小。根据可查信息,“红宝石”东北大板由黑龙家大庆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制造,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在2013年开始正式制造“东北大板”;“蓝宝石”则由和信美品牌(北京)有限公司推出,于2014年面市,现在这两家企业就“东北大板”是否为特有名称还是通用名称存在争议。
“红宝石东北大板”已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起法律行动,指控“蓝宝石东北大板”存在商标权违规行为。根据消息,这起案件计划于7月1日启动正式庭审程序。
有报道指出,今年五月二十五日,黑龙江大庆红宝石冰淇淋公司,对“蓝宝石东北大板”在青岛的代理商提起了诉讼,指责对方损害了“红宝石”的合法权益。紧接着,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封了某个涉嫌售卖仿冒雪糕商家的货物。但是“蓝宝石”提出异议,指出“东北大板”与“Cola(可乐)”相似,都是“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这类,任何人都可以采用的通用标签。
那边,“蓝宝石”也毫不示弱,青岛经销商被“红宝石”提起诉讼后,“蓝宝石”近期宣告将重新提告“红宝石”,指控其“损害声誉”。
“红蓝之争”至今尚未有最终裁决,红宝石公司于2014年曾以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为由起诉“红钻石”东北大板至法庭,红钻石方面提出的抗辩观点与蓝宝石完全相同,均主张东北大板属于行业通用称谓而非被告专属品牌,丰台区法院依照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规,认定红钻石构成侵权行为,同时确认“东北大板”为特定品牌名称。
律师说法
商标之争关键看是否存明显差别
事实上,类似“商标纠纷”的情况并非仅限于雪糕领域,许多其他行业都曾出现过模仿知名品牌的案例。针对这一问题,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潘鹏飞指出,商标纠纷的核心在于判断两个商标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如果缺乏明显区别,比如颜色相近、设计雷同等情况,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侵权行为。但最终决定性因素还是看被模仿的企业是否拥有已注册的商标,只有具备该商标专用权的企业才能据此维权。(记者 陈楠/文刘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