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奖励过劳者不应提倡

日期: 2025-09-16 03:05:28|浏览: 3|编号: 133372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最近,一家面包店集团好利来,因为一份表彰职员连续作业长达29个小时的公告,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新闻报道称,好利来成都某分店有两名做蛋糕裱花的工作者,为了备齐情人节商品,自愿连续工作了29个小时通宵达旦。公司以“奋斗精神”为借口,分别给这两个人发放了1000元奖金,并且指示要记录下当天工作时间超过20小时的所有人员信息。表面上看这是在赞扬员工的付出,但实际上揭露了公司不把劳动者权利当回事的严重问题,也反映了某些人对于“拼命工作”这种不良风气的盲目追捧。

依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人每日加班时间不应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长不能多于三十六小时。然而,两位职员单次加班长达二十九小时,几乎达到了法定月度上限的百分之八十。更为荒诞的是,当公众对此事关注升温时,该店店铺主管声称对加班状况并不知情,而公司总部客服部门则表示没有接到任何相关消息。这种逐利心态,根本上是劳动者正当权利的两次伤害:一方面,它视超时工作的现象为常态,另一方面,又用所谓的自愿意愿把风险推给劳动者。一位法律工作者提醒,当雇员因劳累过度而出现身体问题,公司很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好利来事件症结所在,是企业把不守法之举伪装成正面典型。深入分析好利来的声明,“自愿留下”“奋斗意识”等表述非常具有欺骗性。公司通过表扬“拼命三郎”,暗地里树立了一种“内卷典范”。一旦“自愿加班”变成不成文的规矩,不服从的人就会被扣上“缺乏干劲”的帽子。这种道德施压,侵占了员工的决定权,更使法规形同虚设。

对于引发的讨论,成都高新区劳动监督机构称还未接到相关申诉,会留意该事件进展。这种表态看似客观公正,却凸显了劳动者权益维护的滞后性——只要没有人揭发,违规行为就能继续不受惩罚。实际上,很多打工者出于害怕丢工作或遭到打击报复,常常选择隐忍不吭声。如果法律仅仅依靠个人去主张权利,只会让企业更加有恃无恐。

好利来旗下门店数量将近一千家,是行业内的领军企业,理应成为其他企业的典范,然而它却把追求生产效率放在了员工福祉之前。客服人员所说的需要“查证”,店长所表达的“不清楚”,不能简单看作是管理上的无序,而是反映了公司内部文化的扭曲。如果连基本的工时规定都执行不到位,那么所谓的“众多员工组成的温暖集体”就只是虚假的口号。

革除疲惫风气,必须大家同心。劳动监督单位要积极检查公司工时记录,对违规加班绝不姑息,不能只等民众举报;公司还得转变思想观念,明白真正的“担当”不等于牺牲身体,要靠改进轮班制度、运用先进工具提高生产力等正当合法的方式达成。

我们更要防备的是那种诉苦的叙述可能带来的情绪操纵。要明白,对过度工作的人给予奖励,是对法规的违背,也是对人情冷暖的忽视。只有让劳动者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让法规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停止那种比拼谁更卖力的不正常现象。否则,今天被称赞的“杰出员工”,也许明天就会成为工作岗位上遭遇不幸的典型人物。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夜讯箱包皮具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