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蛋糕被热捧
消费者:不仅是甜品更是潮流的象征
近来,潮玩非常流行,涉及的物品众多,包括玩具、钥匙扣,还有蛋糕、冰淇淋,乃至巧克力,几乎随处可见。
造型蛋糕屡次成为社交平台的热门话题,这种蛋糕不仅形态与众不同,而且它和泡泡玛特旗下的IP形象相结合,变成了一种既有社交价值的“稀有流行单品”,因此吸引了很多顾客购买。
采访得知,顾客对蛋糕的称赞很普遍。顾客姓王的女士说:“没抢到挂件就买蛋糕,这款蛋糕价格从一百元到一千多元,虽然贵了些,但我觉得物有所值。”另一位顾客则说:“买这个蛋糕主要是想在社交网络上展示,它不仅是甜点,更代表着一种流行风尚。”这种将情感寄托于商品的行为,以及为了维系人际关系而进行的花费,是促使糕点广受欢迎的关键因素。
形象的蛋糕(图源网络)
成都一家售卖糕点的店家向媒体表示,近期公仔造型蛋糕销量大增,他们家新出的蛋糕尺寸为5英寸,售价大概150元上下,口味和颜色不固定,购买者必须提前1到3天预约,因为制作流程相当繁琐,现在预订的蛋糕已经排到了下个月。他还说,因为这个形象比较特殊,做蛋糕时必须格外小心,才能让成品和原版形象一模一样。
蛋糕店推出蛋糕(图源网络)
一些糕点铺子不仅推出了模仿真物的蛋糕,还推出了外形相似的巧克力蛋挞之类的点心,价钱都挺贵。有记者问店家,是不是想过会不会侵犯别人权益的问题,店家回答说,“还没弄明白,发现很多糕点铺都在卖,我们就也跟着卖了。”不只是糕点铺,之前上海有家饭店,也在卖的小吃上印了逼真的图案,结果很受顾客欢迎。
律师说法:
构成著作权侵权涉事商家将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餐饮经营者以形象推出的创意甜品,是否涉及侵权呢?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王浩律师向记者表明,蛋糕店若售卖含有泡泡玛特形象的蛋糕,且未获其许可,则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
王浩强调,那个形象,是一件具备独特性的艺术创作,受到《著作权法》的维护,其版权大体上属于泡泡玛特公司所有。倘若蛋糕店等餐饮行业者未获许可,随意将形象用于商业活动,便损害了泡泡玛特公司对该形象所拥有的复制、发行、改编等权益,属于著作权方面的违规行为。
形象的蛋糕(图源网络)
记者询问,如果商家推出的创意产品,在销售说明中未注明其为“蛋糕”,是否仍算侵权?王浩为明确表示,确实构成侵权。“该形象本身具有显著特征,即便未标明是蛋糕,也属于侵权行为。”王浩为说明,依照《著作权法》的相关条款,涉事商家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停止侵权行为,减轻不良影响,进行公开道歉,并支付赔偿费用等。“如果它们有做形象的蛋糕模具等,也会被要求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