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葡记回应“月饼监制商经营异常”:由澳门公司监制,非香港公司

日期: 2025-09-22 05:01:53|浏览: 5|编号: 13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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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十九日,新闻报道了“与辉同行”网络直播节目中推销的一种商品,这种商品在抖音平台的“葡记食品旗舰店”有销售,商品名称叫做“澳门葡记流心奶黄月饼”,每盒的价格是108元。从该商品的外包装上可以看到,这款月饼是由“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负责监督生产的。

据消息,“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的登记地点在香港,尽管当前状态为“持续登记”,其实际情况却是“登记失效”,并且到2024年5月31日已经申请进入“停业”状态。依照《香港公司条例》第327A条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特别表决决定实施停业,不过停业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要么无法继续运作,要么必须暂时中止业务。

顷刻间,公众对于这家月饼品牌的监管方运作状况表示关注。红星报业传媒的记者在“葡记食品专卖店”的实时互动平台提出询问,主播回应称针对网络热议的质疑,企业已经了解并着手应对,稍后将向外界说明情况。我只能够告诉你,味道没有瑕疵,制作水准没有缺陷,环境整洁卫生。

紧接着,澳门葡记食品的工作人员向媒体递送了一则企业公告。公告内容说明,在大陆市场流通的“澳门葡记”月饼,完全由澳门地区登记的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委托制造,其品质与食品卫生状况均无任何瑕疵。该企业与香港那边注册的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于法律层面、经济层面、业务层面以及其他任何样态上均无关联性。声明中还展示了两家公司的基本信息区分,并提供了证明依据。

该说明指出,前述两个机构在股份构成上互无牵连,并无同属的股东或幕后支配者。它们在行业范畴、售卖的商品及服务面向的客户群体等层面截然相异,彼此间既无业务上的互动,也未建立合作关系。这两家企业的领导层各自运作,不存在职员重叠或协同制定决策的情形。它们各自独立进行账目管理,没有资金流动、财务互保或共同的财务收益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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