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自己的银行卡也违法?青岛多人被抓获

日期: 2025-09-24 09:10:36|浏览: 2|编号: 14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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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警方近期在打击涉卡犯罪方面持续取得成效,先后捕获了六名相关责任人,这些人中既包括从事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动的“卡贩”,也包括为了获利而出售个人手机卡和银行卡的违法者。

十月份二十三日,秋冬专项行动“雷霆7号”正式展开,黄岛公安分局刑侦部门与灵山卫派出所联手行动,依据先前调查所得,将涉嫌协助网络犯罪活动的李某、薛某、韩某三人拘捕,他们分别是男性,年龄分别为十八岁、十九岁和二十四岁,均来自黄岛区,这三人均已依照法律程序接受刑事强制措施。经核实,李某、薛某、韩某运用个人身份材料申领银行卡、手机卡及U盾,转售予薛某辉(另案审理),各自赚取了600元。李某等人都是在临时周转不灵之际,听取了薛某辉关于办理手机卡、银行卡能够转售获利的说法,因贪图小钱而触犯了法律。

黄岛警方打击涉卡犯罪成效显著,10月20日,刑侦部门联合胶南派出所成功拘捕两名妨害信用卡管理涉案人员孙某和丁某,孙某系男性,39岁,吉林籍人士,丁某为男性,19岁,黄岛区本地人。审讯期间查明,2020年7月,孙某联络丁某,要求其寻找人员办理银行卡并转售,每张卡支付1000元作为酬劳。丁某为了贪取好处,先后联络杜某和周某,让他们去多家金融机构申领借记卡,并商定每张卡给代办人支付四百或五百元作为酬劳。丁某将收买的银行卡、电话卡和U盾转卖给了孙某,从中赚取了两千七百元。目前孙某和丁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十月二十四日,海青派出所将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李某某抓获,该男子是男性,三十一岁,来自黄岛区。经核实,李某某承认利用交易银行卡、手机卡,实施了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

黄岛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相关人员透露,该部门与相关单位协同办案,在先前调查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行动,成功围捕,今年至今已侦破信用卡(银行卡)案件七十六宗,并拘捕处理了七十八名涉案人员。办案期间,黄岛警方缴获了银行账户552个,手机卡201张,还有众多与涉案手机、电脑等相关的U盾,有效阻断了这些卡、账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途径。

警方提醒之一:“卖自己的银行卡赚钱也违法”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且利润丰厚,导致“银行卡”成为诈骗分子追逐的主要目标,他们急需获取此类资源。为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大量购置他人银行卡成为此类犯罪活动的重要铺垫。这些“他人”通常认为,自己办理的银行卡使用不受任何约束,可以随意提供给他人,也能够随意出售。当前,出售银行卡可以获得金钱回报,因此他们觉得这样做并无不可。

一张银行卡,外加手机卡、U盾这类物品,能够换取四五百元,甚至高达一千米元,初听之下似乎无需费力就能赚取现金,然而事实果真如此么?执法部门严肃指出,售卖个人名下的银行卡同样触犯法律。依照相关法规,若有人出售个人银行卡,即便售卡时并不知晓该卡将被用于诈骗,只要犯罪分子确实利用此卡实施了网络诈骗,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定标准,那么售卡者将依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相关规定受到法律制裁。若罪行不够刑事处罚,也不必心存侥幸得意,金融机构会对账户开户者实施惩罚:五年内禁止其银行账户远程办理业务、支付账户所有操作,三年内不得新开立账户,即便五年后“恢复”,再次申请银行卡时,与普通客户相比,也会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查。

警方提醒之二:被冒用身份信息,办卡影响大

国家公安部门召集专题会议,安排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斩断卡路”专项计划,运用多种手段进行打击、治理和惩处,目标是清除众多登记信息与实际使用人不符的银行账户和通信卡,从而切断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连续性,你知道吗?这项行动波及范围极广,可能波及所有民众,由于个人信息可能外泄,身份证件可能遗失,加之金融和通讯领域先前或许存在监管不足之处,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遭遇身份被盗用办理银行卡或电话卡的情况,一张卡若涉案,名下所有相关卡或业务都可能被冻结,这将严重影响日常生活。曾经丢过身份证的人,或者过往手机卡、银行账户出过状况的,不妨找时间查查,确认名下是否藏有自己没察觉到的电话卡或银行账户。万一查到的话,就立刻去办理注销手续,防止无意间被当作替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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