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券灰色交易调查:被黄牛半价回收后流向哪?

日期: 2025-09-24 14:04:15|浏览: 3|编号: 1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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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券黄牛半价回收后流向哪?

记者调查月饼券灰色交易

中秋佳节将至,购买月饼的意愿日益增强。不仅个体顾客在商店外排成长龙选购自用月饼,众多公司也向职员分发月饼代金券,很多人更将代金券当作礼物送给家人朋友。

中秋临近时,众多品牌月饼券在市场上交易活跃,进入兑换高峰。“诚信收元×月饼券,快速发出并确认,售出请通过私信联系”“2024年月饼券正在高价回收”“目前××楼月饼券还有人在收吗?”《法治日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上有很多关于月饼券回收的信息,这些信息涉及元×、星××、美×等知名品牌,回收价格通常在券面标价的四成到七成之间。

在某个旧货交换网站上,一位来自江苏苏州的票务账号既在收票,也在出票,在收票信息里,该票务声称要高价收回月饼票据,记者随机挑选了一款价值318元的某品牌月饼券进行询问,该票务答复,318元的月饼券处理价格为150元。

记者点击了“出票”界面,里面写着“月饼券可在全国通用,要是您有企业渠道可以联手,报价、发货、开票这些都能代劳,助您轻松获利过中秋。”记者又以另一身份冒充企业买方,向该票务询问了同款月饼券的“出票”费用,对方答复说月饼券的标价是248元。

月饼券能够享受优惠,开票时可以按实际金额开具普票,纸质凭证和电子凭证均可使用。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直接开具的是月饼生产商的发票,而非销售商的发票。如果进行大量订购,开具的发票将是苏州当地某知名月饼企业的发票,确保收到的发票与月饼相关。

另类产品宣传中,×××斯月饼价格更优,票务人员向咨询者推荐,强调折扣力度,票券可享六折优惠,票据报销额度可达原价的八成到九成,并建议购买该品牌月饼,因开具票据可报销更多费用

记者询问票券折扣力度为何品牌间存在差异,票务人员解释说,价格较高的票券是从市场上回购的,而价格较低的则是从票券分销商那里大量取得的,我们采购量大,所以自然能拿到更优惠的价格。

调查得知,部分个人账号在社交平台售卖零散的演出票,还出现了自制礼券的互助交易楼。相关帖子下方常有众多买家出价,评论区里不乏自称能大量收购礼券的账号,它们专门向卖家购买演出票。

采访中记者得知,月饼券有另一种现象,即发行数量超过实际产品,也就是“票多于货”“券量超出实物”,这被看作是月饼行业的一种隐秘做法。

一位行业内部人士透露说,月饼兑换券的流转情况,颇有几分像期货交易,基本上是制造商与购买者之间直接对接,或者是制造商与购买单位及其职工之间相互转手,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

调查期间,记者发现社交网络上有一篇热门文章,名为《月饼券里的市场逻辑》,内容指出糕点商以优惠价把券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再抬高价格卖给企业等需要分发礼品的公司。部分券可能经由赠送或转售,最终落入票贩子手中。而那些囤积者,会以较低的价格大量买入销售商手里的月饼兑换券,还有个人手中的券,随后,他们或许会以略高的价钱,把这些券卖回给月饼制造企业,又或者,转手卖给其他购买者。

缺少月饼生产环节,相关企业包括制造商、分销商以及囤积居奇的中间商仍能获利,这种情况被称作月饼的“金融化”。对于这个现象,一位参与过相关事务的上海人士刘娟(化名)向记者剖析了月饼兑换券的运作方式,具体情况是,如果食品公司发行一张价值百元的月饼兑换券,以六十五元的价格转让给分销商,分销商随后以八十元的价格卖给顾客A,顾客A又把这张券送给了顾客B,顾客B以四十元的价格转手给了票贩子,票贩子最终以五十元的价格把券卖回给食品公司在这个循环里,即便没有实际的月饼产出,但制造商从中获得了十五元,分销商也拿到了十五元,“黄牛”则赚到了十元。

刘娟说明,月饼券的投机者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大中介”,他们能够收购价值数百万至上千万的月饼券,类似分销商的身份。这些人通常在每年五六月时与商家商议来年订购额度,并试图争取部分退款;另一类是“小中介”,他们从个人手中收购月饼券,不进行囤积,而是依据市场状况转手销售。

刘娟表示,月饼采取金融化手段后,随之产生的是月饼代金券市场价值的起伏风险,制造商难以准确判断当年的需求量,或许会多发行或者少发行月饼代金券。

媒体报道有人反映,其得到了一个叫“玲珑心意”的月饼礼盒,然而所在地的店铺并不发放该礼品,需要去别的区域领取,能否当天拿到也不确定,只好把月饼券卖掉。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对此表示,月饼券以礼品卡形态取代实体月饼,确实能部分降低食物浪费,节省物流开销,在理想情形下促成厂商、经销商等各方获利,表面上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不过,现实角度观察,月饼券的金融属性愈发显著,消费者的正当利益或会因此受损。

常莎认为,月饼券的售卖方式由经营者决定,他们为了推卸责任,设定了许多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同时给购买者施加了许多责任。举例来说,要是购买者遇到月饼兑换货品不方便的情况,店家通常不承担责任;虽然凭兑换券可以领取月饼,但产品质量未必有保障,比如商家可能会给购买者提供即将到期的产品,购买者往往只能接受;兑换券都有使用期限,要是购买者没有及时使用,就会过期作废;部分兑换券还规定了必须提前预约才能提货,或者只能在指定地点兑换,给购买者带来麻烦;万一购买者发现想要的产品没有了,通常只能选择支付差价换成其他商品。

购买月饼券的人在与商家较量时往往处于不利境地,他们的正当权益很难获得充分维护,常莎指出。

另有行业内部人士表示,部分商家专门瞄准“馈赠领域”,开展“纸质月饼”的制作、贩卖以及回收的整套业务。这类交易通常比较隐蔽,接受过程也很简单,资金周转也十分容易,这些特性或许会为腐败现象的蔓延创造机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提出,要整治月饼券的私下交易问题,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利,必须社会各方面共同协作。管理单位要加大市场管控,对于囤积居奇的中间商,以及商家设置的消费陷阱,凡是违反法律法规的都要依法严惩,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企业界应该建立自我约束团体,倡导公司诚实经营。消费者需要保持警醒,在经过深思熟虑后,尽量选择合法的途径购买,根据实际需求购买,防止资源浪费,让月饼体现其应有的商品价值,以免自身正当权益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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