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好了的那样能去领养宠物,为何情形反转成背上了分作二十四期或者三十六期的分期付款呢?在最近这段日子里,“免费领养小猫但背面却有‘猫贷’”,“女子把猫咪领养到家中之后死亡得却要背负‘猫贷’”等这些话题登上了热搜。
“宠物经济”持续升温,多地商场、居民区以及高校周边出现了宠物领养馆。然而,怀着“领养代替购买”心态的爱宠人士,满心期待走进店内,挑选了心仪宠物把它带回家后,却发觉“免费”背后藏着不少陷阱,像是长期复购、分期付款、高价宠物用品,甚至宠物离世了仍得继续还款等,那所谓的“领养”看似免费而已,实际上代价高昂。
于是乎,店家所讲的那个“免费领养”,究竟是实实在在的“真公益”态势呢,还是属于一种全新的营销手段呢?针对这个情况,《法治日报》的记者开展了相关的调查工作。
漫画:高岳
“爱心领养”竟成分期债务
小明,就读于安徽合肥某高校,提起此前“免费领养”一只小猫的经历,气愤不已,当时扫码走流程领猫时根本没注意还要分期付款,原本想“免费领养”却意外背上为期24个月的分期债务,逐月要支付398元用于购买猫咪用品,时隔半年多,小明算了一笔账,最终结清债务时,她所付总费用将超过9500元,远超购买猫咪的实际价值。
像小明这样陷入“宠物贷”套路的爱宠人士并不少见。
据记者所知,宠物领养馆的相关销售,拿“免费领养”“领养替代购买”当作吸引顾客前往店铺的噱头,而后用“宠物粮保障计划”“无忧养宠计划”这般名称,要求消费者去办理为期两年或者三年的分期业务,每个月要支付几百元,这笔钱是用于在商家的小程序“商城”里去购买饲养方面的用品。这样一种每月按时付款的模式,被称作“宠物贷”。
近日,记者去往北京好多家宠物领养店进行走访,看到好多店内存在大量透明展柜,展柜的每一格分别圈养着美短品种猫、英短品种猫、布偶品种猫、德文品种猫、暹罗品种猫等,选择“领养”猫咪的人不是少数,不少猫咪展示柜前面都挂着“已预定”标识。从表面上看起来,这种“领养代替购买”的形式好像合理,然而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搜索后发现,因“免费领养”引发的麻烦事件为数不少。仅仅在黑猫投诉平台就有解除“猫贷”分期付款的诉求超过一千条,解除“免费领养”的诉求超过六百条。从这些投诉里头不难发觉,好多消费者并未留意到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就径直选择了同意选项,针对此情况,有人提出疑问,觉得“猫贷”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有网友直接表明“这实际上就是在消费人们的爱心”。
“免费领养”实则市场交易
在社交媒体的平台之上,存在着经营“免费领养”的商家,这些商家会分享相关经验,其经验是将活体当作赠品,以此来促使客户下单,并且宣称是要用免费领养的这种方式,去解决活体宠物交易门槛较高的痛点,而此类商家的利润率竟然高达百分之七八十。
线下,记者就分期付款的依据询问相关商家,商家都回避了该问题。与此同时,店员反复强调,后续扣款仍能够用于购买宠物用品,领养人并没有觉得“亏”。
许许多多的人却并非持有这么一种看法。存在着领养人以自身经历讲述表明,商家拥有的小程序商城里宠物所使用的品种类数量少、品牌具备无保障的状况,充入进去的钱财也不一定能够涵盖养猫所产生的全部花费支出。
那么,在这种模式之下的“宠物领养”究竟属于什么样的性质呢?《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直言,要是“领养”需要付出相应的对价,透过表象深入分析就是“买卖”,仅仅是把猫咪的对价设计成了别的费用而已。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李成指出,该类合同,虽名为宠物领养合同,然而实际上却是这样一种情况,消费者需要把分期购买宠物用品当作附带条件,商家凭借此来获取经济利益,这是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的复合型合同。
从几名领养人所提供的合同之中,记者看到,双方约定将授权给予第三方,使其能够按月进行扣款并转给商家,在这个期间不能够随时取消该授权。多位领养人分享了自身所遭遇的情况,在宠物不幸出现死亡或者生病之后,依旧要继续进行分期付款,由此而产生的关于宠物身体健康方面的纠纷数量并不少。
马丽红觉得,对于被领养宠物健康问题的责任划分而言,要是“领养”属于无偿性质,那么商家无需承担商品的瑕疵担保义务,且领养者在领养这个环节并不具备消费者身份。然而要是属于“买卖”情况,商家就得承担所售宠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同时消费者还拥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警惕爱心和善意被精准营销
记者查询梳理后发现,全国范围内有33起这类纠纷进入了诉讼程序,32起判决明确指出,领养方要按合同约定购买猫粮,因其违约行为要酌情支付相应违约金。只有一例判决意见不同,认为作为原告的商家在案件里没能如实告知所涉猫咪的患病情况,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领养方据此未履行购买猫粮行为合乎常理,无需承担违约金。
李成表示,公众讨论的角度,和法律层面的认定,确实是存在差异的。消费者以低成本得到宠物的初衷,与商家之间订立“宠物领养协议”等合同中宠物免费领养,是存在差异的。然而消费者需分期支付宠物用品费的约定,一般应认为是系交易双方协商权衡之下的真实意愿。合同应为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
长久看来,伴随“宠物经济”不断昌盛,宠物领养所出现的新问题需予以留意。对怀有善意的宠物爱好者来讲,碰到打着领养招牌实则是营销之时,怎样才可以保证自身的善意不被辜负呢?
一定不要轻易相信那种‘免费’所带来的诱惑!在踏入各类所谓‘宠物贷’之前,要清楚地认识到它的本质是属于市场交易行为,而并不是公益活动,并且要对自身的经济能力进行评估。李成向爱宠人士发话,在签约之前,得跟商家去确认宠物的健康状况,还要同商家把宠物用品的种类,品牌等内容明确约定好,以此来防止商家给出劣质产品;在审查合同之际,对于不利条款要去修改或者拒签,并且留存协商的证据;在履约那段时间,消费者要妥善善待宠物,并且留存获取,使用商家所提供的宠物用品的证据;要是碰到违约的情形,能够先跟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功可以依照法律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