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生 林铭溱
中秋佳节将至,购买月饼的意愿日益增强。不仅普通民众在商店外排长队购买自用月饼,众多公司也开始向职员分发月饼礼券。不少人也把月饼礼券当作礼物送给亲戚朋友。
中秋临近时,众多品牌月饼券在市场上交易活跃,进入兑换旺季。常有商家高喊“诚信收元,月饼券速发速核,售出后私信联系”。也有信息称“2024年月饼券现寻高价收购者”。更有人发问“现在××楼月饼券,是否还有人愿意收?”《法治日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上存在许多关于月饼券回收的信息,其中涉及元×、星××、美×等知名品牌,回收的折扣在券面标价的四成到七成之间。
在某个旧货交换网站上,一位来自江苏苏州的票务商家既提供购票服务,也承接售票业务。在该商家收票信息里,明确标注着愿意以高价回购月饼票据。记者随机挑选了一张某企业发行的价值318元的月饼凭证进行询问,该商家答复称,这张面额为318元的月饼凭证的回购价格是150元。
记者点击了“出票”的详细页面,那个页面写着“月饼券全国通用,假如你有企业资源可以合作,报价、发货、开票全部可以代劳,让你轻松赚得中秋礼品费。”记者又用一个不同账号假装是公司采购,向这个票务询问了同一款月饼券的“出票”费用,这个票务回复说月饼券的售价是248元。
月饼券能够享受优惠,开票时可以按商品原价开具普票,纸质凭证和电子凭证均可使用。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直接开具的是月饼生产企业的发票,而非销售商的发票。如果客户选择大量购买,那么开具的发票将是苏州当地某个知名月饼品牌的发票,确保收到的发票与月饼相关。
另类品牌的月饼之外,票务人员还向咨询者推荐了所谓更经济的选择,强调×××斯产品售价更优惠。该产品提供的票券可享六折优惠,而开具的发票金额仅为原价的八成到九成。票务人员甚至透露,购买月饼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报销凭证,选择×××斯月饼,开具的发票报销额度会更高一些。
记者询问为何各种票券的优惠幅度不一样时,票务人员解释说,价格较高的票券是从市场上回购的,而价格较低的则是从票券代理商那里大量采购的,这样我们获得的成本自然就低了
调查得知,一些个人账号在社交平台售卖自己的零散票证,还出现了自制月饼券共享楼的情况。此类“售票”信息下方,常有众多“购票者”报出价格。评论区里,不乏自称“大量供应月饼券”“专门收购”等昵称的账号,他们向“售票者”购买月饼票。
采访中记者发现,月饼券数量超出对应月饼实物,即“券比饼多”“月饼券超发”,这种现象在月饼市场属于暗藏的规则。
业内专家透露,月饼兑换券的流转模式,颇有期货交易的影子,通常涉及制造商,接着是购买方,再回到制造商,或者是制造商,然后是购买机构的员工,再最终流向制造商,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
调查中发现,社交网络上有一篇热门文章,探讨了月饼券的流通机制,文章指出厂商以优惠价格将券提供给分销商,分销商再提高价格卖给企业等需要分发礼品的公司。这些券有可能经由赠送或转售,最终落入票务中介手中。他们先把从渠道商那里买来的月饼兑换券,还有个人手里的券,用较低的价格大批量收进来,然后可能以略高的价钱,把这些券卖回给月饼生产厂商,也可能转手卖给其他需要的人。
缺少月饼生产环节,月饼厂商、分销商以及囤积居奇的中间商依然能够获利,这种状况被称作月饼“资本化”。对于这个现象,一位有类似经验的上海人士刘娟(化名)向记者剖析了月饼代金券的运作方式,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如果食品公司发行面额为100元的月饼代金券,以65元的价格卖给分销商,分销商再以80元的价格卖给顾客A,顾客A又把这张代金券送给了顾客B,顾客B以40元的价格转卖给票贩子,票贩子最终以50元的价格把代金券卖回给食品公司在这个循环里,即便一个实体月饼都没有制造出来,但月饼的生产商仍然获得了十五元,分销商也赚到了十五元,“黄牛”则得到了十元。
刘娟谈到,月饼券的投机者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类是规模较大的投机者,他们能够收购价值数百万至数千万元的月饼券,类似分销商的身份。这些人通常在每年五六月与商家商议来年订货数量,并争取部分退款。另一类是零散的投机者,他们从个人手中购买月饼券,不进行囤积,而是依据市场状况转售。
刘娟表示,月饼变成投资品之后,随之出现的是月饼兑换券市场价格的起伏风险,商家不能准确估计当年的需求量,或许会多发行或者少发行月饼兑换券。
媒体报道有人反映,其获得了编号为“玲珑心意”的月饼礼盒,然而,该礼盒发放地点并非当事人所在地,需要前往指定区域领取,并且能否即时拿到不确定,因此只好将礼券出售给他人。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明,月饼券以礼品卡形态替代实体月饼,确实能部分降低食品废弃,节省物流开销,在理想情形下促成厂商、经销商等各方获利,表面看像是资源得到了合理利用。不过,从实际情况观察,月饼券的“金融化”倾向愈发显著,购买者的利益或许会遭遇侵害。
常莎认为,月饼券的售卖办法系商家所定,他们为推卸责任,设下了许多免担条件的说明,反倒是给购买者附加了诸多责任事项。举例来说,当购买者遇到月饼兑换商品取货困难的情况时,销售方通常不承担相应责任;虽然用兑换券换取月饼,但商品质量难以确保,比如商家可能会提供临近保质期的产品,购买者往往只能接受;兑换券设有使用期限,若购买者未能及时兑换就会失效;部分兑换券还规定了必须提前预约或只能在特定地点提货,给购买者带来麻烦;万一购买者所选商品无货,通常只能选择加价更换其他产品。
购买月饼代金券的客户,在与售卖方的较量里,往往处于不利的境地,自身的正当权利,比较难获得充分的维护,常莎这样认为。
另有行业内部人士表示,部分商家专门瞄准“馈赠领域”,推行“纸质月饼”的制作、贩卖以及回收的整套业务流程。这类交易比较隐蔽,接受起来很方便,资金周转也迅速,或许会为产生腐败行为创造机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提出,要整治月饼券的非法流转问题,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必须社会各方面协同努力。监管机构要加大市场管控,对于囤积居奇的中间商,以及商家设置的消费陷阱,凡是违反法律法规的都应依法严惩,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企业界需要建立行业规范,倡导商家诚实经营。消费者需要保持警醒,要在理智购物基础上,尽可能经由合法途径购买,根据实际需要购买,防止资源浪费,让月饼体现其应有的商品价值,以免自身正当权益遭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