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月牙湖养鱼续:有部门称历史遗留问题 不该我埋单

日期: 2025-10-20 18:10:30|浏览: 0|编号: 15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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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4月12日报道

十余年间,南京为月牙湖环境改造付出了巨额资金,但这个由官方出资修建的公园湖泊,却意外变成了个人经营的养鱼场。现代快报日前披露这一情况后,公众和网民普遍对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力表示质疑。昨天,现代快报记者持续关注并了解该事件,南京市农委及白下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均指出,在月牙湖中从事养鱼活动确属不合规,不过,关于经济补偿和人员安置等具体事宜,各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情况较为复杂棘手。

现代快报记者顾元森孙兰兰

网友关注

追问:脏水里养的鱼去哪了?

昨天中午将近十二点,现代快报官方微博通报一则信息:由政府投入数亿元建成的月牙湖公园,实际是私人经营的鱼塘,但湖水维护长期无人负责,公园管理方与市农委等机构互相推诿责任,微博附上了快报的深度文章链接。消息发布后,很快吸引超过一百网友参与转发和讨论。

邵明发表看法,认为政府的巨额投入,结果是用于个人承包的渔业项目,此举令人不解;其他网友指出,监管机构需明确各自职责,避免互相推诿责任的行为继续发生,公园应当重新成为公共福利的场所。

许多网民不断发问:月牙湖的鱼去了哪里,这些鱼可以食用吗?在公园中饲养鱼类,理应是管理方的职责,但养殖者每年培育数十万尾鱼,这些鱼在污浊的环境中成长,随后进入市场销售,这种做法损害了民众的健康,管理方必须加强监管。

“奢华私人鱼塘”也引起了很多外地网友的关注。

搜狐网发布现代快报相关内容后,吸引了两千余名网友参与讨论、发表看法。一位来自湖南衡阳的网民指出,耗费数亿元建造的公园,其水域又被租赁给个人用于养鱼,这样的做法究竟是将其作为供民众休憩的公益设施,还是变相的高级私人鱼塘?这些收益最终归属于何方?为何总是出现这种偏离公共利益的工程项目?

一位盐城网民称,必须明确此地承包养鱼由何机构负责,由谁许可审批,目前所有单位都声称不归其管辖,原因是他们认为在此处承包养鱼并不恰当,因此纷纷试图与该事脱钩,倘若此事确是重大利好,情况必然不会如此。

浙江台州市有位网民提出看法,月牙湖属于公园范畴,政府需全面负责,里面养些五彩缤纷的观赏鱼效果不错,不过若让私人承包经营来获利,那就绝对不可以。

公众提出疑问,公共财政用于维护公共绿地,却允许私人经营获利,究竟是因为缺乏监管,还是监管失效,抑或是存在隐情?

部门回应

市农委:

不让养鱼要给补偿,一直没协调好

记者获知,月牙湖原先为南京市农林局管辖的水产养殖场所用,如今城区内的湖泊已不适宜进行养殖活动,近几年来南京市农委并未向月牙湖的养殖者发放养殖许可。依照规定,未获许可的鱼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而月牙湖的养殖者目前却大量饲养鱼类,其产出流入市场,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在访谈里,承担水质考察的环境管理机构也清晰说明:月牙湖的水体状态不佳,完全不适合繁育鱼和虾。

不过,月牙湖的个体渔民杨某表示,十多年间他在月牙湖从事鱼类养殖,将捕捞的鱼贩售至市集,期间从未有相关机构进行过监管。

昨天下午,记者抵达南京市农委,办公室里一位姓周的主任表示,按照规定,没有养殖许可,不允许开展养殖活动,农委执法人员理应介入处理,但月牙湖的境况较为特殊,当前养殖者杨某是原水产养殖场的旧员工,倘若不允许其继续养殖,将关系到老员工的工作安排问题。

记者接着前往南京市农委水产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取出一份名为《南京市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规划》的文件,指出该文件系市政府于去年颁布实施,依据文件内容,城区内的湖泊目前禁止用作养殖用途。按照相关规定,杨某在月牙湖进行鱼类养殖的行为,属于违反规定的情况。记者持续询问,作为主管单位,为何迟迟未对月牙湖的养鱼行为展开处理,工作人员并未直接回应,而是建议:“此问题,建议向我们的处长咨询。”

昨天下午五点光景,记者联系了南京市农委水产处的杜处长,他谈到,月牙湖不宜再进行鱼类养殖,农委依照相关法规有权责令养殖户停止养殖活动,不过此事涉及补偿方案和人员安置事宜,倘若这两个方面处理不力,农委将难以介入此事。杜处长表示,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起,月牙湖就是农林系统内水产养殖单位用于养鱼的地方,十多年前该养殖单位转型为民营性质,不过此地的养殖活动并未中断,现在若要养殖者迁出,就必须处理补偿事宜,由于这片水域相当于他们的经营基础,政府若要调整这片水域的功能,需向龙耀公司和养殖者给予相应补偿。他讲,过去水产养殖场的养殖范围涵盖小桃园、江东门等地的水域,后来这些水域都已不再用于养殖,政府相关单位为此提供了一定补偿。再说到月牙湖,杨某在那里养鱼的同时也雇佣了十多位老员工,倘若不让这些人继续养鱼,他们的后续安排也必须加以考量。

杜处长表示,政府相关单位曾介入处理该事件,去年白下区区政府曾召集市农委托管中心、龙耀公司以及其它相关单位共同商议,意图解决此问题,不过因补偿方案和人员安置方案未获各方认可,导致问题悬而未决,时至今日仍未有进展。

区住建局:

历史遗留问题,让我们埋单“有点冤”

月牙湖公园的监管责任方是白下区住建局,这种只负责岸边不负责湖区的管理模式,导致其在实际工作中处境十分为难。

起初,水产养殖基地就不肯把湖面让出来,这是白下区住建局局长徐仁彪所指的改制前的龙耀公司。“不交出来,我们无法进行管理。当然,月牙湖也不一定非要移交给住建局。”他说明,月牙湖属于城市护城河体系,部分城市河段会划归市河道管理机构,部分则可能移交给区级河道管理机构,这些机构原先隶属住建局,现已划归城管系统。但无论最终由哪个单位接收,都必须尽快确定一个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

有人透露,过去十多年,白下区政府和龙耀公司多次接触商谈,关键在于补偿和人员安排方面存在分歧。每当提及月牙湖,龙耀公司便表示,可以将湖交出来,但接收湖的单位必须自行处理老员工安置事宜。但是职工安排是长期积累下来的难题,这家机构在改革前属于市农业委员会管理,所以白下区的相关机构认为,现在让他们承担这笔费用确实不太公平

现代快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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