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走后的第三年,我才敢把她的老玉米面蒸成馒头。
那个时刻厨房里水汽弥漫,我一边和面一边哭泣,担心火候掌握不好,担心面团不成形,又担心一抬头就见不到她站在门口对我手忙脚乱的样子笑。
童年时家中经济拮据,她却擅长将一把陈年玉米、两把黄豆、少许黑豆混合,用沸水简单焯煮,香气仿佛被瞬间激活,迅速弥漫整个房间。
她说烫面能让粗粮听话,发酵快,蒸出来不噎嗓子。
我觉得太费事,就暗自用了普通面粉,做出来的东西十分坚硬,类似建筑材料,她并不责备,只是把那硬物切成小片,放在茶水里当作正餐。
那茶是后院野菊晒的,涩里带甜,配凉馒头,越嚼越香。
后来我才明白,蒸制的小麦团子里的某种复合碳水化合物能让消化道内的微生物感到愉悦,而存在于其中的植物化学物质则有助于维持血液中糖分稳定——她虽然不认识那些术语,却早已将原理融入面团之中。
她种地像打仗。
春季栽种玉米,夏季清除杂草,秋季将玉米穗系在房檐下方,一列列如同璀璨流星。
寒冷的季节同样忙碌,准备木耳,腌制豆角,收集鸡蛋,认为“人的生存不能完全依赖自然,需要依靠自己的双手”。
我嫌她抠,连炒菜都只舍得滴两滴油。
现在体检报告上血脂正常,我才懂那两滴油有多金贵。
最馋的是她做的豆角木耳鸡蛋汤。
木耳自己种,豆角自己摘,鸡蛋是芦花鸡当天下的。
水烧开,先下豆角,再撒木耳,最后打蛋花,一点盐就够鲜。
我学着做,盐一抖就多了,喝一口,咸得直皱眉。
那个瞬间忽然领悟,口感欠佳的那一些,是她手心略微压制的温度。
馒头出锅,我掰开,蜂窝孔里全是她的影子。
我把它晾在窗台,像小时候她晾的那样。
晚上饿了,掰一块干吃,越嚼越甜,眼泪却止不住。
曾经觉得,要忘掉一个人,最绝的方法就是模仿她教你的技艺原封不动地做一次,接着才明白,那种独特的味道再也尝不到了。
身体健康并非商店货架上售卖的全麦食品,而是脑海中那个带有茶韵的冰凉面点。
节俭不是抠门,是把每一粒粮食都当成命。
我此刻也在和面,也在掰馍,也在品清茶,并非为了健康,只是想在热气中与她相处五分钟。
人走了,味还在。
只要锅上冒出热气,她就在厨房口瞅着我,说我憨,但从不让我挨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