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店爆燃 2路人身亡”追踪
新京报报道 (记者李禹潼)东城区光明中街金凤成祥蛋糕店发生爆炸事件,牵涉到多起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记者昨天得到消息,东城法院认定蛋糕店原负责人高某犯有危险物品肇事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这起事件还揭露了数家企业和个人利用供气业务为那家蛋糕店伪造单据的情况,王某等五名涉案者因开具虚假的增值税专用票据而受到法律制裁,另外有三家燃气企业则被处以五万元到十五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位于东城区光明中街的鑫凤成祥甜品屋,因罐装石油气发生泄漏而引发爆炸事故,造成两名人死亡,二十二人受伤(本台持续关注)。
店主自首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发现,金凤成祥公司光明中街店的负责人高某,在店铺经营期间,擅自违规安装并使用液化石油气等设备,目的是为了烘烤面包,而且没有制定危险物品使用方面的规章制度,也没有对员工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2013年7月24日早上七点多,王某给这家店送来的液化石油气突然出现泄漏,随后引发了爆炸事故,造成两名附近居民死亡,二十二人受伤,十三辆汽车以及一些房屋等财产遭到损毁。
司法部门认定,高某无视危险物品相关条例,私自设置并运用液化石油气容器等装置,造成液化石油气应用过程中出现重大爆炸事件,影响恶劣,触犯危险物品导致事故罪。
高某在事发当天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且通过电话联系王某归案,表现出了自首和立功的行为,他的公司金凤成祥也积极赔偿了爆炸事故的损失,获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因此法院决定从轻判决,判处高某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判决文书表明,高某的服刑期限到今年1月23日就结束了。金凤成祥企业,在事件发生之后,已经补偿了因爆炸事件所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金额达到了五自百万元以上。
多人虚开发票获刑
金凤成祥蛋糕店发生爆炸事件,同时揭露了一起由多人参与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法院进一步查实,2012年5月到2013年7月期间,为蛋糕店提供燃料的王某,经由京南亿发供应站负责人杨某牵线搭桥,先后通过北京市中燃兴液化气销售公司主管吴某、北京程盛新泰燃气公司主管许某、北京仁和鼎盛燃气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陆续为北京金凤成祥食品有限公司开具了30张虚假的增值税专用票据,涉及税款总额达人民币48万元,这些税款全部被用来抵扣应缴税款。
法庭裁定,王某等五名个体犯有虚开增值税专用票据之罪,刑期介于一年零八个月与一年三个月之间;中燃兴液化气销售企业等三家机构,同样受到五万元到十五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事故原因
操作错误系爆炸主因
官方文件揭示,东城区“7·24”燃气爆燃事故调查专家技术组提交的分析报告指出,燃气管路调压器部位为首个泄漏点,操作人员在处理首个泄漏点时,错误地取下调压器手轮,并且用暴力方式向开启方向转动瓶阀手轮,超出正常极限位置,这是导致石油气从气瓶瓶阀大量外泄的主要因素。
案中案
为“金凤成祥”供气 还要找发票
根据案件材料可知,金凤成祥公司借助王某,与京南亿发供应站达成了供气协议,王某同时向金凤成祥公司递交了液化气及相关税票,金凤成祥公司随后将款项转付给京南亿发供应站。
据京南亿发供应站负责人杨某透露,王某从该供应点购买了石油液化气,随后转手卖给金凤成祥公司并提高了售价。金凤成祥公司提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王某便将开票所需的信息和具体金额告诉了杨某。京南亿发供应站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杨某于是联系吴某、许某、余某,请求他们各自企业为金凤成祥公司开具专用发票,之后王某负责将发票转交给金凤成祥公司。
法院审理认定,王某清楚杨某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却持续为金凤成祥公司供应液化石油气,并且向杨某透露开票相关内容,向金凤成祥公司递交了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与杨某共同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吴某、许某和余某作为相关公司的直接主管人员,也都触犯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规定。
根据掌握的情况,这三家单位曾经因开具不实的增值税专用票据,接受了行政处分,并且缴纳了五万元到二十五万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