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对丨刘越
本文6803字阅读12分钟
二零二二年四月,徐勇到成都某求职机构谋取临时送快递工作,工作人员带他去了家合作商家,通过租赁方式让他获得一辆价值三千九百八十元的电动自行车,需在另一网络平台办理分期付款手续。
徐勇后来发现,应聘送外卖的并不需要面试,他那种“以租代购”的“虚无车”,实际价值不过一千多元。徐勇觉得遭遇了欺诈,要求退回车辆却未被允许。从此他不再支付款项,到现在已经拖欠了十期,本息合计已经达到一万一千多元。
徐勇并非唯一遭遇“骑手招募”骗局的人选。最近,成都、重庆、贵阳等多个城市都曝出此类骗局,伪装成骑手招聘,实际上是用“以租代购”手段高价售卖电动车。有些应聘者签下“以租代购”的协议后,不仅没赚到钱,一旦还贷延迟,就要承担巨额利息,甚至有人因此被对方告上法庭。
重庆中西律师事务所的邴建敏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那些招聘公司和车行宣传的“以租代购”模式,存在概念混淆的问题,所谓的分期付款其实本质上是贷款购买车辆,已经触犯了金融贷款的相关规定。
美团方面告知新京报消息,相关招聘中介及汽车销售机构均非其关联单位。自二零一七年起,北京、上海、深圳、安徽等区域公安机关先后破获十多宗案件,涉案人员以美团或获美团许可为幌子,从事非法盈利或诱导外卖配送员借款活动。
目前,成都多名求职者已经报警。
应聘骑手遭遇“以租代购”空壳车
去年四月,内江的徐勇通过微信“成都驿站”公众号了解到一份外卖配送员的工作。他当时正好有四五个月闲置的空档期,便打算做兼职配送员,以此赚取一些日常开销的费用。
徐勇根据资料上的地点,前往成都市青羊区万和中心某栋办公大楼去参加应聘,徐勇表示,因为间隔太久,已经想不起招聘方的具体名称了。接待人员向他说明了外卖配送员的工作性质和薪资待遇,告诉他时间可以灵活安排、薪水当天就能拿到、承接订单不受地域限制之类的。工作人员还让他安装了美团众包软件并完成实名登记,说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接收任务并获得相应报酬。
他说明自己没有电动代步工具后,对方建议,可以采用租赁购入的方案来获得车辆。接着,求职机构的一个职员陪他前往汽车经销处实地考察车辆。
这家名为“未来驰成车行”的机构,位于公司所在区域。根据企查查平台的数据,该机构注册名称为成都未来驰成科技有限公司,其成立时间是在2021年12月。
车行职员向徐勇说明,电动车的总金额是3980元,如果选择分期付款,每期需支付489元,分12期付清,总共需要支付5868元,但车行不包含电池,他必须单独租赁电池。
此时,一同前来的招聘机构人员表示,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每月可获得五到六千元报酬。徐勇认为很快就能赚到购车款,于是立即签署了《换购电动车协议》。协议中明确:当事人双方自主达成交易,车辆需当场检验合格。这意味着,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电动自行车便归徐勇使用。
车行职员另外为徐勇在其手机里安装了名为“机零”的一个外部应用软件,主要目的为处理每月的还款事宜。徐勇与其他求职者透露,这个平台在去年十月已经更名为“淘乐租”。通过企查查的查询结果可知,“淘乐租”运营的公司是四川信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干了一个月的送餐工作,由于迟了几天,徐勇首期还了549块钱。
后来某天,有位同行骑手告知徐勇,想要从事骑手工作不需要通过中介进行面试,只需在手机上下载美团众包应用程序,完成实名注册,便能开始承接订单,当获得收入时,可以申请将款项提现。
这位同行也向徐勇透露,他那种不含电力的电动车在民间叫做“光身车”,售价十分低廉。徐勇随后去两家车行咨询,了解到这种“光身车”的价格大约在一千余元。
徐勇向招聘企业申请车辆退还,该企业表示与事件无关,声称彼此间并无契约,建议他联系汽车经销商。汽车经销商回应称,双方已签署正式协议,条款中明确规定了每月需支付的款项,若不履行将采取法律手段。徐勇感到无奈,最终将车辆遗弃在经销商门口后离开。
徐勇用来还钱的那个第三方平台“淘乐租”,从第二期起就没能按时还,全部还清要花掉十一千多元钱。这是受访者提供的图片信息。
同样遭遇的还有在成都读大二的程艺。
去年暑假,程艺打算找份兼职,结果在面试骑手工作时,被引荐到了“未来驰成车行”。签约了那份《第三方平台签约车辆售后服务保障合同》之后,他就获得了一辆没有内部设备的车辆。
连续三天送外卖期间,同伴的提醒让程艺察觉到不对劲。他联系了中介机构,对方指引他前往汽车销售商那里。销售商方面不肯退款,表示需要支付两千多元的违约费用。程艺随后报警处理,警方建议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最终他将车辆留在朋友处,改去外地谋生。
张强在2022年6月签署了一份所谓的“以租代购”协议,他在还了七期款项之后,才察觉到其中存在疑点。
车行另外交给张强一份《说明文件》,里面说明:采用分期付款,即以租代购的形式,是依照客户自主选择,并非强迫;该店铺只是销售场所,不负责分期付款,包括以租代购等事务;实际执行分期付款,即以租代购的机构并非本店,而是其他公司;因为分期付款,即以租代购引发的各种矛盾和争议,都与本店没有联系,客户不可以将这些矛盾交由本店处理;分期付款平台收取的利息以及服务费用,与本店没有关联。
张强签署的“以租代购”合同附带的《告知书》表明,分期平台产生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车行方面并不承担,这一信息由新京报记者罗道海拍摄记录下来。
叶赫去年9月前往成都市武侯区正成广场某写字楼参加骑手面试,随后在附近车行签署了“以租代购”协议。合同签订时,对方要求她多次确认“车辆不可退货”,并全程录像存档。她应聘的机构与提供电动车“以租代购”服务的企业,均不是徐勇等人所经营的公司。
“中途不能解约”
三月九日,新京报的记者前往成都市青羊区西环广场的一家平台送餐员招募机构,在机构接待处,可以看到标明“站点直接招募总部送餐员培训基地”的标识。
那个位置摆放着一张用于登记外卖配送员的表格,表内记录了许多慕名而来求职者的资料。调查人员注意到,应聘送餐员的人络绎不绝,单是其中一张表格就登记了二十余名申请者,而这类表格已经积攒成了厚厚一叠。最顶端的登记表显示,申请者大多从事兼职工作,他们大多是九零后和零零后,分别来自成都的各个区域。
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记者经联系,在成都寻访到一家名为“站点直聘总部”的送员招募机构,该机构主要面向年轻人开放,应聘者多为九零后及零零后,他们分散于成都各个行政区域,记者罗道海提供影像资料
应聘兼职骑手时,记者向接待人员咨询,对方说明工作内容以送美团外卖订单为主,并且多次提到,每天工作五六个小时,收入可达两三百元,月收入五千多元属于普遍情况,报酬当天结算,可以立刻提现,同时公司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
接待人员得知记者没有电动车后,调取了记者的支付宝芝麻信用记录,随后告知,公司有合作的汽车销售商,能够提供“以租代购”服务,针对价值3980元的电动车,可选择分10次付清,每月需支付498元。
接着,该单位的一位职员领着媒体人员来到邻近的汽车销售店,这恰好是众多求职者所指的“未来驰成车行”。
这家车行陈设十分朴素,地面铺着水泥,墙壁上零星挂着几块瓷砖,办公区域摆放着三四张桌椅,车库里停放了二十多台崭新的电动自行车。
车行一位员工透露,该机构当前正施行促销方案,原本12期付款可享两个月折扣,全部结清需付4980元,同时递交了份“以租代购”的契约。
记者提出价格偏贵希望一次性结清时,工作人员说明费用涵盖车牌费以及质保服务,总计只需2500元。
采访者询问是否可能遭遇欺诈,销售方人员回应,所有汽车均配备合格证明,不会强迫顾客购买,购买行为完全出于客户本人意愿。关于分期付款的第三方机构,他们与此事毫无关联,自身仅负责车辆销售业务。
三月九日,那家名为"未来驰成车行"的店铺,外表陈旧,内部却摆放着二十多台崭新的电动自行车,此景由新京报记者罗道海通过镜头记录下来。
记者调查得知,通过租赁车辆冒充个人购买的现象,并非成都独有,重庆地区也存在同类事件。
58同城网站显示,存在两个截然不同的外卖配送员招聘广告,联系后确认面试地点相同,招聘方是重庆蓉运易商贸有限公司。3月3日,记者前往重庆九龙坡未来大厦的“骑手运营中心”参加面试。
接下来的情形和成都如出一辙:对方声称找工作者不收服务费,当记者表示没有电动车时,工作人员便领记者去邻边的“合作店铺”,名为“永驰店铺”,该店铺同样陈设简陋,仅有一些崭新的电动车。记者无法查到这店铺归属的机构。
略有差异在于,第三方平台名为“一迹出行”,“以租代购”的汽车总金额为3480元,分期付款共8次,每期需支付599元。随附的《告知书》中明确说明,“中途无法解除合约,不能退车也不换车”。根据企查查的数据,“一迹出行”的运营主体是昆明融选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招聘公司未取得正式授权
这些中介组织同送餐网站存在怎样联系,它们面向社会招募配送人员,是否获得了网站许可?
新京报的记者联系了美团公司进行核实。3月21日,美团公司的公关人员回应记者称,美团在招聘方面没有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也没有授权中介公司参与招聘工作,平台方面提倡骑手通过官方渠道申请成为骑手。美团表示,骑手的招募是通过美团骑手应用程序、美团骑手官方微信公众号、美团以及美团外卖应用程序等官方渠道进行的。
美团众包应用也是美团公司运营的,这个平台持续提供全职和兼职送餐人员招募,用户登记后能够立刻从事配送任务,每单按次计算报酬。
据介绍,通过官方渠道应聘骑手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浙江省金华市,外卖配送员在马路上奔波,进行送餐服务。图/IC photo
行业专家向新京报表示,求职送餐人员通常无需借助中介机构,个人可通过官方途径提交申请。
这些租赁式购买的电动车,除了缺少电瓶,是否还伴随其他弊端?
程艺的电动车采用租赁购买模式,随车配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该文件标明制造单位是台州绿羿实业有限公司,品牌名称为“雷爵酷车”,具体型号信息如下。
3月6日,新京报的记者联系了电台州绿羿实业有限公司,说明打算购买30辆电动自行车,品牌名称为中文“雷爵酷车”,同时给出了具体的产品型号。该公司一位姓汪的经理回应,这些车辆的单价是1150元,与市场上车行的价格持平,而且销售时不含电池。
根据相关公开信息,台州绿羿实业有限公司制造的电动自行车,在多次抽查中暴露出质量缺陷,波及四个不同款式,存在整车质量不达标、反光装置问题、电池防篡改措施失效等具体问题,因产品存在瑕疵,该企业还受到台州及部分其他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处分。
但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雷爵酷车”并未被通报过。
依照相关文档,重庆永驰车行推出的“以租代购”电动车型,源自无锡市苏誉车业有限公司,其品牌名称为“新顺”。记者通过电话联系该企业了解价格信息,但对方回应近期监管加强,因而没有给出具体报价。
3月10日,记者就电动车应聘骑手的事情向成都沃尔玛山姆的一家配送中心进行了询问。该中心的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去一家专门出租电动车的店铺。这家店铺的老板表示,专门用来跑外卖的电动车每天行驶里程至少达到上百公里,因此需要经常更换电池。他们店铺里代理的电动车品牌,每月的租赁费用是600元,包含电池,并且可以随时更换电池。租车期限可以从一个月开始计算,没有任何附加要求,而且可以随时取消合同。
关于能否“以租代购”的问题,店家说明,他们作为电动车厂商的代理商,专门从事租赁业务,仅提供租车服务,不经营电动车的销售。
逾期后的高额还款数目
在成都的“未来驰成车行”,记者看到,他们合同里注明的合作网站是“淘乐租”。
他们同招聘机构及汽车销售商之间是怎样联络的?3月20日,记者联系了“淘乐租”隶属的四川信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服,对方表示不进行访谈。
徐勇的还款记录在“淘乐租”平台显示,从第二期开始就出现了延迟,总共需要偿还的金额超过十一千元,现在他时常接到催促还款的短信。
从第七期起,也就是今年一月十六日到款日,张强已经不再支付款项了。
成都的肖韬也是应聘者之一,他拖欠款项时间较长,自第3期起便未还款,到今年3月19日,已经拖欠280天了。他在“淘乐租”平台上的12期还款,第2期账单金额从489元涨到了1389元,这12期的总还款额为13248元,而他最初计划的还款总额只有5868元。
据新京报消息,肖韬的还款情况很不正常,从第三期起就不再还款了,拖欠时间超过280天。受访者提供图片
其余几名求职者收到的信息里,也提及拖欠款项会损害个人信用评估,属于催款性质。
程艺在“淘乐租”的欠款一直没还,他经常收到催收信息,最近还拿到了律师通知。
记者注意到,确实存在还款延迟的情况,有求职者因此被告上法庭,梁鸿就曾因“以租代购”未能按时还款被法院受理案件。
去年十月,梁鸿在武侯区与车行成都欣享诚悦商贸有限公司达成了“以租代购”协议,该公司供给了一辆“009牌”的电动自行车,标价是三千九百八十元,约定分十二次付清,每个周期需要支付四百九十八元。
签约当日没过多久,梁鸿便发觉自己被骗了,前往车行交涉却遭到拒绝,无法取回车辆。盛怒之下,他将车以极低的价格处理掉,并且没有向“拍小租”平台支付任何剩余款项。
从那以后,梁鸿持续收到催款信息与来电。去年12月尾,他被告至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起诉方为成都欣享诚悦商贸有限公司,他们指出这是一桩交易纠葛,该公司曾以租赁形式把电动车交给梁鸿使用,但车辆到手后,对方从未支付过租赁费用,并呈上“拍小租”平台的相关截图作为凭证。
梁鸿觉得“以租代购”的方式本身就不妥当,所以没有出席法庭审理,也没有向法院发送任何消息。
今年二月,法庭缺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作出了判决。法庭认定,梁鸿在收到催款通知后,未支付到期货款的部分达到了全部款项的五分之一。成都欣享诚悦公司主张要求全部价款5976元,这一诉求符合法规,法庭最终采纳了该主张。
求职者被催账的短信。受访者供图
判决文书指出,原告企业另外聘请了包含梁鸿在内的十名委托代理人处理案件。通过企查查平台查询核实,其余九名代理人的案件均与梁鸿所涉案件性质相同,具体表现为涉及“以租代购”电动车的法律争议。
原告公司的法律代理人婉拒向媒体讲述案件细节,声称被告若有主张应向审判机关陈述。媒体人员联系该企业,其回应称,缔结合同时已详尽说明条款,自身并无异议。
根据判决文书上提供的地址,记者来到成都市聚龙路,找到了这家公司的经营场所。那是一处位于小区外的沿街店铺,面积大约有二十平方米,目前已经由他人承租,用来售卖建筑材料。附近的商贩透露,原先这里曾有几个年轻人在此贩卖电动车,不过到了去年就不再经营了。
叶赫通过叶赫“以租代购”方式购车,仅过了一个月就申请退车,然而申请未被批准。到目前为止,她完全没有偿还任何款项,经常接到催款通知,对方甚至联系了她的父亲。尽管如此,叶赫在第三方平台“拍小租”上的账单并未列出任何利息,每月租金依旧是498元,并且显示为“待支付”。
通过支付宝搜索“拍小租”小程序,记者了解到,该应用运营主体是上海拍分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租代购”是租,还是贷?
徐勇、梁鸿等不少人表示,自己确实“遭遇了欺骗并且办理了网络贷款”。不少求职者也声称,他们签订的合同是和汽车销售商达成的,从未和任何其他机构签署过任何文件,合同里也没有提及任何利息,他们都觉得自己碰到了“设圈套放贷”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应聘者签订的合同里,没有提及利息部分。第三方平台“淘乐租”提供的还款详情页,仅显示每月需支付的总金额,并未列出本金和利息的细分数据。如果出现逾期情况,当月需要偿还的金额会持续增长。
“以租代购”电动车,究竟是租,还是“套路贷”?
重庆中西律师事务所律师邴建敏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所谓“以租代购”,是一种将租赁行为当作购买行为来处理的市场模式,在汽车销售领域较为普遍。这种业务模式中,车辆通过长期租赁途径,客户每月支付使用费用,等租赁期限结束,车辆的所有权便会转移给客户。然而,求职者碰到的“以租代购”电动车情况则不一样,依据合同条款,一旦签署协议,车辆的所有权就归签订者所有。
邴建敏谈到,租赁车辆时,车的归属权属于提供租赁服务的一方,而通过信贷方式购买汽车则不同,车辆的产权归属于购买者本人,购买者与汽车经销商之间是商品交易的性质,购买者与金融平台之间是借贷的关联。
邴建敏认为,这种所谓的“以租代购”存在概念混淆的问题,其本质是贷款购买车辆。第三方平台是否具备网贷金融资格至关重要,若没有资格,贷款将失去法律效力;即便有资格,还需审查约定的利息是否远超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上限利率。合同没有写明利息数额,但利息远超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上限,这不符合规定。车行和客户签订的《告知书》目的是促销车辆,涉嫌逃避责任。
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4月16日所发《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的规定,未获有权机关依法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可建立从事或主要开展贷款发放的机构,也不得将发放贷款作为常规业务进行活动;对于以提供便利、售卖商品为幌子,实则收取高额利息(费用)而变相实施贷款的行为,必须进行严厉打击。”
梁鸿事件中,名为“拍小租”的第三方平台一位职员向新京报人员透露,该平台仅提供电动车租赁服务,用户与车行签订的“以租代购”系线下达成,属于双方私下约定,若出现纠纷,责任亦在双方;平台并未制定“以租代购”协议,仅处理租金支付,属于租赁订单范畴,不包含还款事宜,平台不开展网络借贷业务,也未涉及任何金融领域。
邴建敏指出,梁鸿事件的法律裁决并未牵涉到中介服务机构,也没有关乎超期付款的附加费用,提起诉讼的对象是汽车销售商,而非中介服务机构,对方既没有出席法庭审理,也没有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所以,审判机关判定更契合保留商品所有权的分期购买协议的法律属性,判定此案属于商品交易争议。
根据企查查的信息,名为“淘乐租”的企业,其背后的四川信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开的注册文件中,并未列明有从事金融行业的经营范围。成都市金融管理部门向新京报的记者表示,该公司并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登记,因此不拥有从事金融活动的合法资格。
淘乐租平台运营方四川信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企业信息查询工具揭示,其注册登记的文件里面,没有涉及资金数额的内容,相关页面图像资料
三月八日,记者联系昆明市金融办事处,想了解“一迹出行”背后企业昆明融选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详情,但未得到回应。通过企查查平台查询,该公司注册的执照信息中也没有金融类经营范围。
根据美团方面的消息,从2017年起,北京、上海、深圳、安徽等地的执法部门先后查办了十多起案件,这些案件涉及以美团或其授权的名义,从事非法获利或诱导骑手借贷的活动。
根据公开资料可知,合肥警方在2021年发起的打击“套路骗”专项行动中,成功摧毁了四个诈骗犯罪组织,并查封了六个犯罪据点。官方表示,他们利用网络发布外卖配送人员招聘信息,以配送工作需要电动车为借口,诱使受害者申请分期付款购入车辆,待受害者察觉上当要求退货时,对方便会拒绝,以此获取非法收益,而此时受害者作为外卖配送人员,仍需承担分期还款责任,已陷入精心设计的骗局之中。
程艺曾经向蔡桥派出所提出报案请求。3月17日,新京报的记者就相关情况联系了成都市公安局,但未收到任何回应。3月27日,记者再次致电蔡桥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具体事宜还在进行中。
(文中徐勇、程艺、张强、梁鸿、叶赫、肖韬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