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将至,购买月饼的欲望日益高涨。不仅大街小巷店铺门口,排队自购月饼的顾客络绎不绝,众多公司也开始向职员派发月饼福利。不少人也把月饼券当作礼物,送给家中的亲戚朋友。
中秋临近之时,众多品牌的月饼兑换券在市场上掀起交易热潮。不少商家打出广告,例如“诚信收购元×券,快速到账并确认,售出后请联系私聊”“2024版月饼券正在高价回购”“目前××楼月饼券是否还有人愿意收?”调查人员发现,社交网络和在线购物平台上遍布大量回收月饼券的信息,涵盖元×、星××、美×等知名企业,回收价通常为面额价格的40%到70%。
在某个旧货交换网站上,一位来自江苏苏州的票务账号既在收票,也在出票,在收票信息里,这个票务称要高价收回月饼票据,记者随机挑选了某个品牌面值318元的月饼券进行询问,这个票务答复,318元的月饼券赎回价是150元
记者打开“出票”界面查看详情,发现上面写着“月饼券可在全国通用,假如企业有渠道可以联手,报价、发货、开票等事宜全权代劳,助你轻松获利中秋。”记者又用另一个账号冒充企业采购,向该票务询问了同样月饼券的“出票”费用,对方表示月饼券的标价是248元。
月饼券可以打折,开票时按原价给普票,纸质票和电子票都行。他们这边直接开具月饼厂的发票,不是经销商的。该工作人员表示,若批量订购,开具的发票会是苏州当地某知名品牌的。他们确保收到的发票确实是月饼的。
另有一品牌月饼是记者被问及的,该票务还向记者推荐了所谓更优惠的选择,即“你选×××斯比较好,我们售价更低”。该品牌票券可享六折优惠,而开具的发票金额仅为原价的八成到九成,甚至坦言“你购买这些月饼主要看重发票报销额度,选×××斯月饼,我开的发票能报销更多”。
记者询问票券为何有不同折扣,票务解释说,价格较高的票券是从市场上回购的,而价格较低的则是从票券分销商那里大量采购的,采购量大自然价格就优惠了
媒体报道指出,部分个人账号于社交平台售卖零散的演出门票,乃至构建了“月饼券共享社区”。此类“售票”信息下常有众多“购票者”报出价格。相关留言板上,不乏自称“大宗月饼券贩子”“专业收票”等用户,专门向“售票者”购置月饼券。
采访中记者发现,月饼券数量超出相应月饼实物,形成“券比饼多”现象,这种现象被称为“月饼券超发”,是月饼市场的一种暗箱操作。
业内专家透露,月饼兑换券的流转模式,颇有期货交易的影子,通常涉及生产厂家,再由购买者接手,最后回到生产厂家手中,或者是生产厂家将券交给购买单位,接着由该单位的职工接收,最终又回到生产厂家。这种现象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
调查期间,记者发现社交网络上有一篇热门文章,名为《月饼券内幕》,揭露了月饼厂商的营销手法,即以折扣价将券卖给中间商,再由中间商加价卖给企业等需要送礼的客户,券有可能经由赠送或转手交易落入票贩子手中。他们先把低价大批量买来的经销商月饼票和散客手里的月饼票收进手里,然后可能会以略高的价钱把票卖回给月饼制造企业,或者转手卖给其他购买者。
月饼没有生产的情况下,厂家、商家和囤积居奇的中间商都能获利,这种情况被称作月饼的虚拟交易化。对于这个现象,一位在相关领域工作过的上海人士刘娟(化名)向记者剖析了月饼卡的运作方式,具体来说,如果食品公司发行一张价值百元的月饼卡,以六十五元的价格转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再以八十元的价格卖给顾客A,顾客A又把这张卡送给了顾客B,顾客B以四十元的价格转手给了票贩子,票贩子最终以五十元的价格把月饼卡卖回了食品公司在这个循环里,即便一个实际的月饼都没有制造出来,但是月饼公司获得了十五块钱,分销商也得到了十五块钱,“黄牛”则赚到了十块钱。
刘娟表示,月饼券的非法中介分为两类,一类是“大中介”,他们有能力收购价值数百万至数千万元的月饼券,充当代理商的角色。这些人每年五六月份开始与商家协商当年的订购额度,并争取部分退款。另一类是“小中介”,他们从个人手中购买月饼券,不进行囤积,而是根据市场状况转手销售。
刘娟表示,月饼变成投资品之后,会出现月饼券价格起伏的现象,商家难以准确判断每年需求量,或许会多发行,又或者会少发行月饼券。
媒体报道有人反映,其获得了编号为“玲珑心意”的月饼礼盒,然而,该礼盒发放地点并非当事人所在地,需要前往别处,至于能否当日拿到,尚无定论,因此只好将礼盒里的月饼兑换凭证出售。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月饼券用礼品卡形态取代实物月饼,确实能略微降低食物废弃,节省物流开销,在理想情形下促成厂商、分销商等各方获利,表面上看像是资源得到了合理利用。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月饼券正变得越来越像是一种凭证,消费者的利益可能会因此受损。
常莎认为,月饼券的售卖办法是商家确定的,商家为了不履行自己本该做的事,设定了许多不负责的说明,却向购买者加了许多必须做的事。比如,当购买者遇到月饼兑换商品取货困难的情况时,销售方通常不承担责任;用兑换券换取月饼无法确保商品质量,比如商家提供给购买者的可能是即将到期的产品,购买者往往只能接受;兑换券设有使用期限,若购买者未能及时使用则无法继续兑换;部分兑换券还规定了必须提前预约或到指定地点领取等条件,给购买者带来麻烦;倘若购买者遇到指定商品没有库存,只能选择支付差价更换其他商品。
购买月饼券的人在与商家交涉时往往处于不利境地,他们的正当权益很难获得有效维护,常莎指出。
另有行业内部人士表示,部分商家专门瞄准“馈赠领域”,开展“纸质月饼”的制作、贩卖以及回收的整套业务。这类交易通常比较隐蔽,接受过程也较为简单,资金周转更是迅速,这些因素或许会为腐败现象的滋生创造机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提出,要整治月饼券的非法流转问题,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必须依靠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共同协作。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管控的强度,对于囤积居奇的中间商,以及商家设计欺骗性的营销手段,凡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应当依法进行惩治,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企业界应该建立行业规范组织,倡导公司进行诚实守信的经营。消费者应当提高警惕,在理智消费的基础上,务必经由合法途径购买,根据实际需要选购,防止资源浪费,使月饼回归其作为商品的正常价值,以免自身正当权益遭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