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5-10-10 22:06:41|浏览: 2|编号: 151619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2024年特殊食品经营主体监管任务,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4年广东省特殊食品生产领域监管方案及2024年省级特殊食品经营领域随机检查方案的通知》(粤市监食特〔2024〕111号)内容,参照本市具体状况,我局拟定《2024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经营监管方案》,现发送各相关单位,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刘女士,。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8日

2024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开展2024年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任务,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4年广东省特殊食品生产领域监管方案和2024年省级特殊食品流通领域随机检查方案的通知》(粤市监食特〔2024〕111号)内容,参考本市具体状况,拟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使专门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增强监督机构的管控职责,达成过程与后续的精确监督,迅速察觉并排除专门食品的潜在问题,确保产品品质安全。

二、检查方式

监督审核类别涵盖常规审核、空中审核、专项审核、系统审核等类别。审核途径包含文件审核和实地审核。

此项安排主要明确市局开展的空中检查以及区局进行的常规监督活动,针对特定检查事项将另外安排。

三、检查任务

(一)风险分级评定

如今本市从事特殊食品制造的厂家仅包含经营保健食品的类别,并未涉及生产婴儿配方奶粉、医疗用途配方食品的机构。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保健食品制造单位的风险等第为C等,通常情况下一年内应接受2回以上检查;倘若新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制造单位,此类型单位的风险等第为D等,通常情况下一年内应接受4回以上检查。

特殊食品经营企业的风险等级划分,由各地方管理机构依据上级指示自主确定,评定结果记录在企业相关资料中,各地方管理机构会参照评定结果实施日常监管,每两年需对本辖区所有从事特殊食品销售的单位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覆盖检查项目的工作。

(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检查

市局食品生产部门实施覆盖全市所有特殊食品制造公司的专项飞行审核,审核过程邀请专业特殊食品审查人士提供支持,同时企业所在地的监管单位人员也会参与其中。飞行审核完成后,结果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对应的监管单位,该单位负责监督企业进行修正,并将进展情况汇报给市局食品生产部门。

各区局需依据特殊食品生产单位监管频率规定,至少再完成一次常规检查。检查工作应包含多个方面,例如生产场所状况、原料验收记录、生产环节监管、产品检测数据、仓储及发货管理、不合格品处置和食品召回流程、员工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对等细节。

(三)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检查

市局安排对特定食品售卖场所实施不少于44次的不定时抽查,此类检查不纳入常规监管计数范畴。抽查目标涵盖超市、药店、会议推广(体验式)门店、专业零售店以及母婴(婴幼儿)用品商店等各类特定食品经营场所。检测完毕的信息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发送给相关管理机构,把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或药品放在一起售卖是违规行为,必须实施惩处,管理机构要负责监督企业受罚及改正情况,并且将结果上报给市级机构。

各地方管理机构依据高风险特殊商品售卖场所的等级划分,实施常规检查工作,审查目标为持有《食品售卖资质证明》或进行过食品售卖备案且包含特殊食品售卖范围的商业机构。各区管理机构能够将特殊商品售卖流程的例行检查与其他食品种类的检查任务整合执行。区管理机构内部部门需为基层监管站点提供特殊商品售卖环节监管的业务支持。

四、检查要求

(一)特殊食品生产的检查重点

重点确认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核实其是否依照许可范围开展生产活动,检查生产的特殊食品是否具备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审查原料采购是否遵循进货查验规定,监督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原料的行为,监督生产过程是否依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进行,确认产品出厂前是否经过标准检验合格,核查标签标识是否合规,并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是否按规定标注警示用语。

(二)特殊食品经营的检查重点

针对专门售卖特殊食品的店铺,要核实其售卖范围是否和官方许可的相符,是否单独设置了专门售卖这类食品的柜台或区域,这类食品是否和普通食品或药品放在一起,是否严格执行了进货核对和证明文件查验的规定,是否售卖了来源不清楚或假冒的这类食品,产品包装上的文字说明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在保健食品包装上标注了警示性文字,店铺内是否有非法的宣传品或广告,必要时要对店铺售卖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三)检查表格的使用要求

对特殊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管项目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重点清单》(附件1)开展,监管成效记录于《食品制造(流通)日常监管成效登记表》(附件2),需将记录表展示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五、信息处理及汇总

(一)信息录入

检查完成之后,检查记录要归档到对应的企业档案里面,针对专门食品制造公司的检查资料和补充文件,需要录入到监督监察系统里头,具体是专项执法模块下的专门食品制造公司日常检查专项活动里面,而专门食品经销公司的检查记录和相关信息,则应该录入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市场监管系统分支系统,也就是食品流通日常监管系统里面。市局将根据系统数据不定期通报各辖区局的检查结果录入情况。

(二)检查结果处置

检查中暴露的各类瑕疵,由地方管理机构负责持续跟进修正进度,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更高级别的单位。检查中确认的不达标环节,依照日常监管的规章制度,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修正。检查中若发现可能违反法规的行为,需转交专门执法机构进行查办;若涉及可能触犯刑法的案件,则依法移送给公安机关展开调查。

(三)检查结果公示

依照国家总局及省局关于信息公开的指示,检查信息需对社会公开。区局在实施特殊食品生产检查后三天内,须将检查结果报送至市局食品生产部门。市局食品生产部门应将特殊食品经营飞行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在检查信息产生后的二十天内对社会公布。现阶段,特殊食品经营检查录入日常监管系统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公示。

各区局须在十二月二十日之前,将本年度生产运营环节的检查工作总结,递交给市级局的食品生产管理部门。

附件:1.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

2.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夜讯箱包皮具网上看到的!